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辦公樓實施控煙管理,旨在徹底解決廠區禁菸難的問題,切實保證企業安全生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廣大員工的身體健康。下面是辦公樓控煙管理制度,歡迎參閱。

  篇1

  一、公司禁菸工作實行“分層負責、加強引導、嚴格管理”的原則,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禁菸規定。

  二、公司範圍內所有場所***除公司接待室、吸菸室內***、單位車輛內等均為公司禁止吸菸區域。

  三、在公司禁菸區域內吸菸屬於嚴重違紀行為,公司全體員工有權利制止禁菸區內吸菸行為,並有義務向外來人員說明有關禁止吸菸的相關規定,做到不向來人敬菸和拒絕別人敬菸。

  四、員工嚴禁把打火機、火柴、香菸帶入生產車間、倉庫等公司高火災隱患的區域,如發現有員工帶打火機、火柴、香菸進入公司高火災隱患的區域的,一律視為在公司內吸菸。公司特殊作業人員所使用的點火工具自己保管,特殊作業人員不準把火種借給他人使用,如有發現把火借給他人使用,對該員工也做連帶處理。

  五、公司禁菸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小組會定期***每週一次***和不定期地組織檢查巡視。

  六、公司員工有監督所有外來人員在公司吸菸***除公司接待室***的權利。

  七、本公司員工在禁菸區內***除公司接待室、吸菸室內***吸菸的處以每次200***,在高火災隱患區域內吸菸者每次***300元,並處以記過處分,多次發現後可予以開除處分,把打火機、火柴、香菸帶入公司高火災隱患區域內的每次***200元。如果有危害公司安全生產的人員,公司將提交公安機關處理。

  行政保障部

  篇2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禁菸的基本原則、區域劃分、管理許可權和獎罰等。

  基本原則

  1、為嚴格火種管理,杜絕和減少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各級領導,全公司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原化工部規定《化工企業嚴禁吸菸的決定》。

  2、全公司各部門應加強禁菸的管理,採取有效措施,各級領導要把禁菸工作列入議事日程。

  3、各級領導、外來一切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進入公司區內禁止吸菸的規定,違反者一視同仁。

  三、禁菸範圍的劃分

  為了照顧常住公司內集體宿舍的員工,允許在室內吸菸,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不準將煙帶丟在室外,人走煙滅。

  禁菸的管理許可權

  1、安全主管負責監督、檢查禁菸制度執行和修訂禁菸制度。日常檢查管理,違章***處理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2、辦公室應把禁菸工作列入宣傳教育的主要內容,經常開展對全公司員工、幹部進行禁菸工作的重要性等內容的宣傳教育工作。

  3、工會協同辦公室監督、檢查禁菸工作的貫徹執行工作情況和宣傳教育,要把禁菸工作執行情況列入評比文明班組和勞動保護監督之一。

  4、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措施,認真做好禁菸教育和禁菸的日常工作。

  5、外來人員***參觀、學習、聯絡業務、檢修施工、臨時工、檢查、指導工作等***應嚴格遵守本規定,有關部門接待人應向外來客人交代本規定的內容。

  五.獎罰

  1、在禁菸區內吸菸者,第一次***50元,屢次違章吸菸及情節嚴重者,依據消防法等有關規定從重處置執行。

  2、禁菸區內發現菸頭,對所在部門或個人處以每隻10元的***。禁菸區內吸菸按員工獎懲條列有關規定從嚴處罰。

  3、離崗吸菸者,按《溫州市聯成色漿有限公司員工獎懲條列》有關規定條例處罰。

  4、各級領導在禁菸中應以身作則,違反規定者加重處罰。

  5、各級領導執行禁菸制度不力,發現禁菸吸菸不制止或隱瞞不報和為違反者以各種理由說情的,要追究管理責任,並扣當月崗位責任工資20~50%或***。

  6、對違反本規定者,人人有權制止監督、檢舉,對檢舉者給予***金額的三分之一作獎勵。

  7、***費用可用於獎勵對安全、消防工作有貢獻的人員和部門,具體操作由安全主管提出方案由總經理審批。

  篇3

  1、目的

  減少產生火災的條件,確保接收站安全。

  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接收站所管轄的範圍。

  3、術語

  無

  4、職責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處室,其主要職責是:

  4.1.1 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2 門衛人員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禁菸提示和檢查。

  5、管理內容

  5.1 以下區域禁止吸菸:

  5.1.1 裝置周界圍牆內目前指定為非吸菸區,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藝區,試驗室,碼頭區等。

  5.1.2 接收站辦公樓內的所有區域。

  5.1.3 食堂內的所有區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內。

  5.1.5 接收站門衛室。

  5.2 禁菸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門口處張貼"禁止吸菸"標識。

  5.2.2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菸制度。

  5.2.3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存在門衛方可進入。

  5.2.3 火柴與打火機:除持有經批准的工作許可證外,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它形式的明火。違反本制度規定將被視作嚴重違紀行為。

  6、相關檔案

  無

  7、記錄和表單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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