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敏性哮喘發作後的急救方法
過敏性哮喘是一種比較頑固的疾病,多在嬰幼兒期發病,如果忽視治療,可以伴隨終身。大部分哮喘患者都存在過敏現象或者有過敏性鼻炎,有過敏性鼻炎的哮喘患者發病前兆會有打噴嚏、流鼻涕、鼻癢、眼癢、流淚等症狀。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過去的治療方式:發作—治療—緩解—停治—再發作的舊模式
現在的治療模式:發作—治療—緩解—繼續治療—減藥—長期控制的新模式
為了配合這一治療方式,哮喘治療帶這一準字號醫療器械,他針對支氣管炎、哮喘反覆發作的特點,採取預防與治療並重的治療方法,實行長期控制治療,在過去大部分病人採取應急手段,只在支氣管炎、哮喘等發作時才想起治療,而在緩解期不加控制,這樣疾病反覆發作,久而久之引起肺氣腫、肺心病等嚴重併發症,而哮喘治療帶的治療重點則放在緩解期,通過正確佩戴,使磁場作用於心俞,肺俞,膻中,大椎等穴位,從而增強體質,提高機體免疫力和長久的御病能力,徹底消除氣道內的炎症,從而有效控制哮喘的發作。
中藥治療方式:發作-治療-緩解-繼續治療-停治-保養
【配方】苗山平喘方
【組成】蘇子、半夏、枇杷葉、太子參
【功能】潤肺化痰、疏通氣管、止咳平喘
【用法】煎服
過敏性哮喘的臨床診斷
過敏性哮喘發作前有先兆症狀如打噴嚏、流涕、咳嗽、胸悶等,如不及時處理,可因支氣管阻塞加重而出現哮喘,稱為"過敏性鼻炎哮喘綜合症“。哮喘發作嚴重者可被迫採取坐位或呈端坐呼吸,乾咳或咯大量白色泡沫痰,甚至出現紫紺等。但一般可自行或用自行或用平喘藥物等治療後緩解。某些患者在緩解數小時後可再次發作,甚至導致哮喘持續狀態。此外,在臨床上還存在非典型表現的哮喘。如咳嗽變異型哮喘,患者在無明顯誘因咳嗽2個月以上,夜間及凌晨常發作,運動、冷空氣等誘發加重,氣道反應性測定存在有高反應性,抗生素或鎮咳、祛痰藥治療無效,使用支氣管解痙劑或皮質激素有效,但需排除引起咳嗽的其他疾病。
過敏性哮喘的診斷檢查:症狀不典型者如無明顯喘息和體徵,應按具體情況選擇下列檢查,至少應有下列三項中的一項陽性,結合平喘治療能明顯緩解症狀和改善肺功能,可以確定診斷。
1、支氣管激發試驗或運動試驗陽性:支氣管激發試驗常採用組織胺或乙醯甲膽鹼吸入法。吸入組織胺累積劑量7.8mol或乙醯甲膽鹼濃度8mg/ml以內,肺通氣功能FEV1下降20%者為氣道高反應性,是支援支氣管哮喘的有力證據,一般適用於通氣功能在正常預計值的70%或以上的患者。
2、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吸入2激動劑後15分鐘,或強化平喘治療包括激素的使用,故亦稱激素試驗1-2周後,EFV1增加15%以上,且絕對值增加>=200ml為陽性,適用於發作期,EFV1<60%的正常預計值者;
3、PEFR日內變異率或晝夜波動率≥20%。
診斷標準
在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哮喘學組在2008年制訂的支氣管哮喘防治指南支氣管哮喘的定義、診斷、治療及教育和管理方案中,哮喘病的診斷標準是:
1.反覆發作喘息、氣急、胸悶或咳嗽,多與接觸變應原、冷空氣、物理、化學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運動等有關。
2.發作時在雙肺可聞及散在或瀰漫性,以呼氣相為主的哮鳴音,呼氣相延長。
3. 上述症狀可經治療緩解或自行緩解。
4. 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氣急、胸悶或咳嗽。
5.臨床症狀不典型者如無明顯喘息或體徵應至少具備以下一項試驗陽性:
⑴支氣管激發試驗或運動試驗陽性;
⑵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FEV1增加15%以上,且FEV1絕對值增加>200ml;
⑶PEF日內變異率或晝夜波動率≥20%
符合以上1-4條或4、5條者,可確診為支氣管哮喘。以上三種試驗方法分別見本書相關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