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業務基本要素
信貸結構是指信貸資金的投放與運用在不同區域、不同產業、不同行業以及不同期限上的配置與配比。通常,商業銀行的信貸結構是自身信貸管理的結果,但與巨集觀經濟週期和政策導向亦密切相關。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1.良好的管理機制
良好的管理機制是建立在合理的組織架構,嚴謹的管理制度,獨立的管理團隊和完善的激勵機制基礎上的。
2.健康的信貸文化
***1***要樹立正確的管理理念
***2***擁有正確的行為規範
3.有效的管理工具
***1***高效的業務系統,建立對客戶的跟蹤管理系統
***2***科學的業務流程,構建標準,科學的流程.
4.優秀的管理人員
優秀的信貸管理人員,是做好信貸管理的基礎是信貸業務發展的動力。
信貸業務貸款種類
①根據貸款主體的不同,貸款可分為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三種。其中委託貸款指委託人提供資金,銀行作為受託人按委託人指定的物件、用途、金額、期限和利率等條件辦理貸款的手續,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的風險。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銀行發放的貸款。
②根據借款人信用的不同,貸款還可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票據貼現等種類。
③根據貸款用途的不同,可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工業貸款、農業貸款、消費貸款和商業貸款等種類。無論何種貸款,除了經貸款人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外,其他的借款人均應提供擔保。
信貸的管理原則
1、安全性原則,指銀行在經營信貸業務的過程中儘量建設和避免信貸資金遭受風險和損失。
2、流動性原則,指商業銀行在經營現貸業務時能預定定期限收回貸款資金或者在不發生損失的情況下將信貸迅速轉化為現金的原則。
3、收益性原則,指通過合理的運用資金,提高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益,謀取利潤最大化,力求銀行自身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信貸的相關材料
信貸業務作為一種特殊的經濟行為,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的有關規定,需要各方當事人簽訂一系列合同或協議,規定各自的權利與義務:
1.申請書。借款人在申辦信貸業務時填寫的申請資料。
2.主合同。指貸款業務的借款合同、貼現業務的貼現協議等對信貸業務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進行規定的主要合同。
3.擔保合同。指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為保證主合同順利履行的擔保合同。
4.反擔保合同。指借款人與保證人、第三方抵押人、第三方出質人簽訂的保證履行主合同的反擔保合同。
5.相關合同。指房屋買賣合同、裝修合同、產品購銷合同等證明借款用途、借款人與其他第三方企業或個人所簽訂的合同。
6.委託扣款協議。指借款人授權貸款銀行從其在貸款行開立的賬戶中按約定進行扣款,以歸還貸款本息或支付給其債權人、合作方的授權書或協議書。
7.合同變更協議。指展期協議等對主合同、擔保合同進行變更的協議文字。
8.借款借據。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貸款人開出的借款憑證,貸款銀行會計部門憑以轉賬放款,借款人會計部門憑以做賬。
9.對賬單。主要針對企業借款人,貸款行向借款人定期寄出對賬單,對貸款本息的歸還情況、當前餘額等出具銀行賬務明細。
10.貸款到期通知書、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利率變更通知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