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專案融資合同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建築工程融資協議

  甲方***融資專案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投資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就投融資事宜,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投資工程專案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造價總額: ***大寫: ***

  第一條 甲方宣告如下:

  1、甲方是依法設立的機構。

  2、甲方遵守投融資有關的法律、法規。

  3、甲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甲方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必須按照約定的要求,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甲方的責任條款,並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

  第二條 乙方宣告如下: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機構,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禁止或限制其投資的情形。

  2、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乙方資料發生變化時,乙方必須按照約定的要求,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4、甲乙雙方清楚可能面臨的投融資風險。

  5、乙方同意遵守投融資相關的法律、法規。

  6、乙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甲方的責任條款,並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

  第三條 投資款返還、投資收益及相關費用的支付

  乙方上述投資款、投資收益及相關費用返還按約定支付金額及期限如下: 乙方根據《中標通知書》與《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向甲方進行投資,投資款總金額為 萬元整,投資收益為該工程總額的 %, 共計 元。

  1、乙方一次性出資人民幣共計 元整***人民幣大寫: 元整***,並在協議簽訂後的兩天內付清給甲方 。

  2、在甲方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整的投

  資權益,***人民幣大寫: 吧 ***,並返還由乙方所投資出資的款項人民幣共計 元整***人民幣大寫: 元整***此合同終止。

  第四條 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負責東莞市村際聯網路望牛墩鎮北環工業大道工程所有建築工程

  事項、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管理,如施工質量、進度、安全與現場綜合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等。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按期足額獲取經營收益的權利。

  2、乙方不得轉讓本協議。

  3、乙方有權隨時視察工地,或派代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如單方需變更本協議條款,必

  須提前15日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磋商,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書面意見後,方可生效。

  2、凡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重新簽署後生效,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執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

  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認真執行本協議,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合同金額的 %違約金

  2、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乙方提供身份證影印件、指定***、銀行帳號,並認可其真實性、有效性;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產生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完成對乙方款項的支付為本合同終止。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合同的由來

  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商品生產產生後,為了交換的安全和信譽,人們在長期的交換實踐中逐漸形成了許多關於交換的習慣和儀式。這些商品交換的習慣和儀式便逐漸成為調整商品交換的一般規則。隨著私有制的確立和國家的產生,統治階級為了維護私有制和正常的經濟秩序,把有利於他們的商品交換的習慣和規則用法律形式加以規定,並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行。於是商品交換的合同法律形成便應運而生了。古羅馬時期合同就受到人們的重視。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儀式的術語和動作被遺漏任何一個細節,就會導致整個合同無效。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這種繁瑣的形式直接影響到商品交換的發展。在理論和實踐上,羅馬法逐漸克服了締約中的形式主義。要物合同和合意合同的出現,標誌著羅馬法從重視形式轉為重視締約人的意志,從而使商品交換從繁瑣的形式中解脫出來,並且成為現代合同自由觀念的歷史淵源。

  合同制在中國古代也有悠久的歷史。《周禮》對早期合同的形式有較為詳細的規定。判書、質劑、傅別、書契等都是古代合同的書面形式。經過唐、宋、元、明、清各代,法律對合同的規定也越來越系統。

  還有一種說法,現代的合同都寫有一式兩份,因為以前民間訂製合同時就是一張紙,寫好後從中間撕開,一人拿一半,有爭執的時候在合起來,所以就有了合同和一式兩份的說法。

  最早的時候,合同被稱作"書契"。《周易》記述:"上古結繩而治,後世對人易之以書契。""書"是文字,"契"是將文字刻在木板上。這種木板一分為二,稱為左契和右契,以此作為憑證。"書契"就是契約。周代的合同還有種種稱謂:"質劑",長的書契稱"質",購買牛馬時所用,短的書契稱"劑",購買兵器以及珍異之物時所用;"傅別","傅"指用文字來形成約束力,"別"是分為兩半,每人各持一半;"分支",將書契分為二支。"判"就是將分為兩半的書契合二為一,只有這樣才能夠看清楚契約的本來面目。代詞彙中的判案、審判、判斷、批判等等都是由此而來。"合同"即合為同一件書契,這是"合同"一詞的本義。今天簽訂的各種合同都是在紙張上,在古代卻是實物。由此看來,古今意義上的合同已不可同日而語。

  合同的甲乙方

  在合同中,甲方、乙方代表的是合同中籤約雙方。

  一般訂立合同的一方為甲方,簽約物件為乙方。

  買賣合同中,通常付錢方為甲方。

  註明: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甲乙雙方的身份。甲方可以是買方也可以是賣方,乙方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