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融資和併購有啥區別

  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而融資難制約著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下面是由小編分享的,希望對你有用。

  

  併購的內涵非常廣泛,一般是指兼併***Merger***和收購***Acquisition***。

  兼併 —又稱吸收合併,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併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佔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購 — 指一家企業用現金或者有價證券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票或者資產,以獲得對該企業的全部資產或者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對該企業的控制權。

  與併購意義相關的另一個概念是合併***Consolidation***——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併成為一個新的企業,合併完成後,多個法人變成一個法人。

  需要指出的是融資是個很大的概念 有很多種形式 並不像三樓說的公司沒有上市就沒辦法融資.

  金融市場是資金融通市場。資金融通是指在經濟執行過程中,資金供求雙方運用各種金融工具調節資金盈餘的活動,是所有金融交易活動的總稱。在金融市場上交易的是各種金融工具,如股票、債券、儲蓄存單等。資金融通簡稱為融資,一般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直接融資是資金供求雙方直接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也就是資金需求者直接通過金融市場向社會上有資金盈餘的機構和個人籌資;與此對應,間接融資則是指通過銀行所進行的資金融通活動,也就是資金需求者採取向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申請貸款的方式籌資。

  資金融通是通過金融產品來進行的。所謂金融產品,是指資金融通過程的各種載體,它包括貨幣、黃金、外匯、有價證券等。就是說,這些金融產品就是金融市場的買賣物件,供求雙方通過市場競爭原則形成金融產品價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終完成交易,達到融通資金的目的。

  企業融資的環境因素

  1.政府因素

  中國的社會性質決定了政府對國有企業的重視程度。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實行向大企業傾斜,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這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歷史原因。大型企業能夠容易地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上得到資金,而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卻相應被提高了許多,中小企業要取得貸款必須付出更大的成本。

  2.金融機構因素

  ***1***銀行金融機構的運作機制約束中小企業融資。在金融危機的衝擊下,各國政府為有效地避免金融危機帶來更深層次的危害,都採取了謹慎性原則。這一巨集觀調控,使得中小企業貸款首先受到傷害。金融機構內部清理整頓,使得銀行收縮信貸規模,尤其是對中小企業的"惜貸"。***2***缺乏與中小企業相適應的金融機構。在國有商業銀行中,中小企業的規模歧視依然存在,大銀行從節約成本費用角度出發,不願向中小企業投放資金。雖然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和地方性商業銀行等成為了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主導行,但是這些金融機構的資金實力不能完全滿足中小企業的需求,最終還是制約著當地中小企業的發展。

  3.信用擔保體系因素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不完善,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少,並且擔保基金的種類和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民營擔保機構受到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與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受到較大制約。

  4.直接融資因素

  企業的直接外源融資主要是通過發行股票的股權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的債券融資。從股權融資來說,上市的門檻太高,使得大多數中小企業無法通過這種方式解決急需的資金。雖然創業板的推出,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的特點將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但創業板在中國還處於初級階段,還存在著不足,或許能相對緩解融資問題。從債券融資來說,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遠遠落後於股票市場和銀行信貸市場的發展,而且中小企業往往達不到債券發行額度的要求,因此,中小企業要通過債券融資幾乎沒有可能。

  5.法律體系因素

  中小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一直缺乏比較有效的法律保護,儘管《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少數法律對中小企業有一定的規範,但是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擔保、上市等融資方面的保護甚少。2003年出臺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在經濟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是中國真正走向市場經濟的標誌之一,也是中國實現經濟民主化的重要一步。但是,《中小企業促進法》也存在著侷限性,中小企業的法律保障體系還有待完善。

  企業融資的發展現狀

  1.內源融資狀況

  為了適應市場風雲的變幻莫測,中小企業必須具有經營靈活、變化快捷的特點,因而在時間上和數量上對資金的需求具有不確定性,這就要求企業自身提高積累能力,以對市場變化能做出迅速的反應。同時,創辦中小企業也必須有一定量的資本,這是一個經濟學常識。如果連一點本錢都沒有,或者僅有極少量的創業資本而把大量的資金需求量寄託於銀行貸款或其他融資方式,那麼企業的生命力也是難以持久的。中國現有的組織結構簡單;經營規模較小、經營物件單一的中小企業融資大都依靠自己積累,依靠自身力量發展;但規模較大的中型企業的內源融資狀況則不盡如人意,主要表現為分配過程中留利不足、計提折舊費率偏低等問題。

  據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中國專案開發中心,以隨機抽樣調查方法對成都、綿陽、樂山三地601家中小企業流動資金來源結構的調查顯示,企業內部自身積累78.1%、向銀行貸款9.65%、民間借貸5.07%、商業信用3.25%、其他非正規融資3.93%。這組資料說明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靠內源融資。

  2.外源融資狀況

  第一,直接融資***股權融資、債券融資***。股權融資。中國資本市場發展較晚,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尚不可能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眾所周知,證券市場自建立至今,已經被賦予了為國有大型企業服務的一項特定功能,尤其是前幾年國有大型企業處於困境的情況下,為使國有企業通過改制重新煥發活力;股票市場以國有企業改革為宗旨,重點扶持了一大批國有大中型企業上市融資。在政策如此嚴重傾斜的情況下,股票市場基本上未向中小企業開放。《公司法》還規定,股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不得少於5000萬元,公可生產經營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從嚴控制一般加工業和商品流通企業;中小企業由於受各種因素的制約;經營規模偏小,且大多為一般生產加工企業和流通服務性企業;與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相差甚遠,自然被股票市場拒之門外。統計表明,滬深上市公司共有近1500多家,民營企業大約佔不到15%,且部分還不是通過正常途徑上市,而是以高昂的代價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而曲線上市的債券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