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專案融資模式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企業在資本結構方面愈來愈表現出多元化的趨向,使用的融資工具和融資比例都有了充足的發展,如何及時足額地籌集到生產資金、獲得穩定的資金來源,成為企業考慮的頭等大事。現在請欣賞小編帶來的。

  

  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專案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專案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專案公司,負責專案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專案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專案。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專案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專案,可以極大提高專案建設質量並加快專案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專案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專案。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TOT融資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經營--移交"的簡稱,指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已經投產執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專案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藉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用於建設新的基礎設施專案;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TOT方式與BOT方式是有明顯的區別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資者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因此避開了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大量風險和矛盾,比較容易使政府與投資者達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適用於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

  國外出現一種將TOT與BOT專案融資模式結合起來但以BOT為主的融資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實施是輔助性的,採用它主要是為了促成 BOT。TBT有兩種方式:一是公營機構通過TOT方式有償轉讓已建設施的經營權,融得資金後將這筆資金入股BOT專案公司,參與新建BOT專案的建設與經營,直至最後收回經營權。二是無償轉讓,即公營機構將已建設施的經營權以TOT方式無償轉讓給投資者,但條件是與 BOT專案公司按一個遞增的比例分享擬建專案建成後的經營收益。兩種模式中,前一種比較少見。

  長期以來,我國交通基礎設施發展嚴重滯後於國民經濟的發展,資金短缺與投資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為緩解我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條現實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發展。

  PPP融資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幾年國外發展得很快的兩種民資介入公共投資領域的模式,雖然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鑑的作用,也是我國公共投資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發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專案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人企業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營、夥伴,PPP模式的構架是:從公共事業的需求出發,利用民營資源的產業化優勢,通過政府與民營企業雙方合作,共同開發、投資建設,並維護運營公共事業的合作模式,即政府與民營經濟在公共領域的合作伙伴關係。通過這種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達到與預期單獨行動相比更為有利的結果。合作各方參與某個專案時,政府並不是把專案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企業,而是由參與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擔責任和融資風險。這是一項世界性課題,已被國家計委、科技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三方會議正式批准納入正在執行的我國地方21世紀議程能力建設專案。

  PFI融資模式

  PFI的根本在於政府從私人處購買服務,目前這種方式多用於社會福利性質的建設專案,不難看出這種方式多被那些硬體基礎設施相對已經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採用。比較而言,發展中國家由於經濟水平的限制,將更多的資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間接產生經濟效益的地方,而這些基礎設施在國民生產中的重要性很難使政府放棄其最終所有權。

  PFI專案在發達國家的應用領域總是有一定的側重,以日本和英國為例,從數量上看,日本的側重領域由高到低為社會福利、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英國則為社會福利、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從資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礎設施、社會福利、環境保護三個領域僅佔英國的7%、52%和1%,可見其規模與英國相比要小得多。當前在英國PFI專案非常多樣,最大型的專案來自國防部,例如空對空加油罐計劃、軍事飛行培訓計劃、機場服務支援等。更多的典型專案是相對小額的設施建設,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築物、警察局、醫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較大一點的包括公路、監獄、和醫院用樓等。

  ABS融資模式

  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專案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專案融資方式。具體運作過程是:***1***組建一個特別目標公司。***2***目標公司選擇能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物件。***3***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將政府專案未來現金收入的權利轉讓給目標公司。***4***目標公司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由目標公司信用擔保,由其他機構組織發行,並將募集到的資金用於專案建設。***5***目標公司通過專案資產的現金流入清償債券本息。

  很多國家和地區將ABS融資方式重點用於交通運輸部門的鐵路、公路、港口、機場、橋樑、隧道建設專案;能源部門的電力、煤氣、天然氣基本設施建設專案;公共事業部門的醫療衛生。供水、供電和電信網路等公共設施建設專案,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旅遊專案融資方式選擇

  一、銀行信貸

  我國發展經濟的資金來源有兩條渠道:一是國家財政撥,二是國家銀行貸款。自從財政金融體制改革後,實行了“撥改貸”政策,也就是說,今後我國經濟部門的資金需求,主要依靠銀行貸款解決。因此,在旅遊資源開發專案中銀行信貸是開發商主要的融資渠道。對旅遊資源開發,可以採用專案信貸的方式借款。專案信貸要求自有資本投入25%以上,可以向銀行貸75%。開發商可使用以下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土地使用權、相關建築物的所有權、開發經營權、未來門票或者其他收費權等等。目前銀行尚無完善的對旅遊資源開發進行貸款的金融工具,但已有企業嘗試經營權、未來收費權等質押的辦法,並取得成功。旅遊開發專案可以考慮的銀行信貸渠道可以有:

  1、商業銀行:我國現有銀行體制下的債權融資制度,是建立在固定資產抵押物擔保貸款的基礎上的。

  2、政策銀行:***1***國家開發銀行;***2***農業發展銀行及中國農業銀行;***3***中國銀行及進出口銀行;***4***貼息貸款。

  3、世界銀行貸款:世行貸款具有貸款期限長、貸款利率較低、貸款支用方便、寬限期長等優點。

  二、股票融資

  股票是企業發給股東作為投資入股的憑證,也是股東據以取得股息的證明,它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的部分所有權。股票按股東承擔風險和享有權益的大小,可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兩種。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屬於企業的資本金,它沒有到期日,不必償還本金,可為企業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而且普通股股利沒有限定支付的條件,不存在無法償還的風險;優先股股利也可以累積,當企業經營不佳時,可以留待以後支付,以緩解企業現金支付的困難,因而財務風險較小。但由於投資者的股息收入與企業經營效益息息相關,其投資風險較大,相應地也要求有較高的報酬率。否則,企業的股票就難以發行。同時,股息屬於企業淨收益的分配,不能在稅前扣除,因此,股票籌資相對於其他負債籌資方式來說,其資金成本最高。股票的發行,審批程式較複雜,而且增發普通股股票,會削弱原股東的權益;發放優先股股票,對企業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和負債融資等方面有較多的限制性條款,從而降低企業的融資彈性。所以,股票籌資是一種高成本、低風險、籌資方便程度較差的籌資方式。它僅用於股份制企業資本金的籌集。

  旅遊開發商可以組建規範的股份公司,通過發行股票來進行融資。對於由幾個投資者出資的旅遊專案,應當以股份有限公司的現代企業制度形式進行建設和管理,這樣就可以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又可以減少政府負擔,還可以平衡投資者之間的利益分配。

  由於存在門票收入不能計入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限制,目前資源開發類旅遊企業較難直接上市。但通過將收入轉移到索道等交通工具,以及以賓館、餐飲、紀念品等專案包裝為基礎的企業,仍可以吸引上市公司作為配股,增發專案進行投資。

  三、債券融資

  債券是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一種信用憑證,它證明持券人有按期取得固定利息,到期收回本金的權利。相應地,對發行企業來說,負有到期還本付債的義務。由於債券發行費用較低,且利息率一般低於股票股息率,債券的利息列入費用專案,可抵減所得稅,因此,債券資金成本低於股票;而且對比其它負債,如銀行借款、商業信用等,可獲得期限較長、數額較大的資金來源。同時,有的債券可以提前收回,使企業保持較靈活的資金結構。當然,債券籌資也有其不足之處,那就是其風險較大,由於債券本息償付義務固定,如果企業盈利不佳或虧損,會因到期無法還本付息而導致破產清算。且債券一般有較嚴格的合同條款,將會影響企業的經營活動和以後的籌資能力。因此,發行債券籌資,應當在企業預期資金利潤率高於債券利息率的情況下,才能利用財務槓桿獲得更多的收益。同時,也才有能力承擔較大的財務風險。

  一般開發前景較好的旅遊專案的開發商可以通過發行旅遊債券,將所籌集資金用於專案基礎設施和開發建設,以專案產生的門票等各項收入來還本付息。

  四、租賃融資

  融資租賃是現代租賃,它以融資為主要目的,是企業獲得長期資本—裝置使用權的一種融通資本的重要手段。對中小企業來說採用租賃融資,不必提供擔保和抵押品,也無須達到銀行貸款條件中所規定的籌資企業應保持的最低流動資產淨額和最低流動資金比率,約束性明顯減少,活動範圍較廣。此外,租賃融資的籌資環節大大減少,所需手續簡單,省了許多繁鎖的審批手續。尤其是籌資費用低是這一方式的顯著優勢。

  中小旅遊專案可以採用的租賃融資途徑有:裝置租賃、資產租賃、土地租賃、房屋租賃。但是租賃融資的也具有侷限性,第一,承租方要承擔出租方的違約風險和利率變動風險。第二,在租賃融資方式下,承租方只擁有裝置的使用權,所有權屬於出租方。因此,在此類裝置已經更新換代的情況下,承租方一般不能隨意改進,還得按規定支付租金,這樣,會給承租方利潤的增長帶來負作用,不利於降低產品成本,減弱了專案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第三,一般情況下,融資租賃的資本成本率比其他籌資方式如債券和銀行借款的資本成本率更高一些。

  五、產權融資

  產權融資是近幾年才出現的一種證券融資形式。產權融資的基本內涵是,經地方政府或其授權部門審批,在一定範圍內以法人或社會公眾為物件,市場為中介,改制或改組為目的,用權證方式進行融資的一種手段。產權融資的形式,一般包括企業改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掛牌流通及其配送股和產權的“託管、轉讓和流通”等三種形式。

  旅遊開發商主要考慮產權融資途徑是發展產權酒店。產權酒店的概念是開發商將酒店的每間客房分割成獨立產權出售給投資者,投資者一般並不在酒店居住,而是將客房委託酒店管理公司,同意出租經營,並獲取年度客房利潤分紅,同時獲得酒店管理公司贈送的一定期限免費入住權。這種酒店一般位於旅遊“要道”,擁有充足的客源,客房年度利潤分紅通常足以抵消分期付款的費用,並有可觀的盈餘。其他產權融資模式還有專案公司拆細產權發售即大型旅遊專案開發公司可以由多個投資者共同出資以及商鋪產權發售。

  六、私募資本融資

  私募資本市場主要是指產業投資基金。它是一種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和提供經營管理服務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制度,產業投資基金的主要特點是資產非證券化和一定時期內的有限流動性,被投資的企業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私募資本市場都是以非公開流通股權方式從事產業投資,以放棄資產流動性來追求長期資本增值的“風險—收益”特徵而區別於對公開流通證券的投資,它必須通過推進所投資企業上市和出售股權等方式獲得收益回報並退出投資。

  旅遊業中的開發商對自身的資本結構進行重組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開發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發起人身份,向社會定向招募投資人入股,共同作為發起人,形成資本融資。開發商也可以先成立自己絕對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再向社會定向募股,以增資擴股的方式,引入資本金。

  但是,由於我國一直沒有對於私募資本市場的確切認識,私募資本市場一直處於法律的禁區,更沒有一部私募資本市場的管理法規,“私募”成為了“亂集資”的同義詞。私募資本市場的法律錯位,嚴重阻礙了規範化的產業投資基金形成。另外旅遊開發專案的高風險性,造成許多投資人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不會有可觀的盈利收入,不能夠充分體現投資的價值。

  七、整體專案融資

  開發商在開發中,設立若干個專案,並製作單個專案的商業計劃書,按照投資界規範的要求、準備招商材料。依據招商材料,開發商可以向境內外的社會資金進行招商,其中採用BOT等多種模式,也可合成開發、合資開發、轉讓專案開發經營權等。

  其中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意即“建設,經營,轉讓”或“建設,運營,移交”,是指政府通過簽訂特許協議方式,把通常由政府部門承擔的為某一重大專案設計、施工、融資、經營和維修等的責任,交給私人資本或國際商業資本,在建成此專案後的協議期內,投資方通過經營該專案收回投資、運營、維修費用和一些合理的服務費及租金等其他費用,並取得利潤。在協議期滿後,投資方將專案無償轉讓給所在地政府。

  在主題公園專案建設上,可以考慮通過BOT融資方式,引進諸如迪斯尼公司等進行專案的規劃,公園的建設、營銷和運營,在特許期滿後,轉給中國有關部門繼續經營管理,這樣我們獲得了重要旅遊專案的資金,又學到了世界最先進的旅遊專案運營管理方法,同時藉助投資方廣泛的國際營銷渠道,吸引大量國際旅遊者到中國旅遊,可謂一舉多得。

  在旅遊專案開發中運用BOT融資方式必須堅持旅遊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注意發揮政府的支援和約束的雙重作用。地方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在開發旅遊專案中,要摒棄地域觀念、地方利益觀念,選擇最有利於旅遊業發展的融資政策措施,積極吸引國內外資金通過BOT方式進入旅遊業這一朝陽產業。

  八、政策支援性融資

  充分利用國家鼓勵政策,進行政策支援性的信貸融資。針對旅遊具體的國家政策支援包括:1、旅遊國債專案;2、扶貧基金支援;3、生態保護專案;4、文物保護專案;5、世界旅遊組織規劃支援;6、國家及省市旅遊產業結構調整基金。

  九、商業信用融資

  若開發規劃有足夠吸引力,開發商有一定信用,開發中的工程建設,可以通過墊資方式進行。一般情況下,工程墊資可以達到30%-40%,若有相應的墊資融資的財務安排,墊資100%也具有可能性。

  商業信用可以表現在很多方面,若開發能與開放遊覽同步進行,則可對旅遊商品、廣告宣傳、道路建設、景觀建設等多方面進行商業信用融資。

  十、信託融資

  新的《信託法》出臺以來,信託投資公司已經擁有了很大的運作空間,並創造了一些新的金融工具。其中,以專案和專題方式發行信託投資憑證,旅遊開發是商可以把即將開發的旅遊專案打包,通過信託憑證,向社會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