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與事件的區別

  許多人分不清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區別,那麼安全事故和事件有什麼區別呢?今天小編為大家介紹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區別,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區別

  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裝置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

  事件,定義為:比較重大,對一定的人群會產生一定影響的事情。在物理學中,事件是由它的時間和空間所指定的時空中的一點。 事件***event***是由資訊子排布引發的。

  安全事故分類

  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