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社會管理的六大方面

  社會管理創新是指在現有社會管理條件下,運用現有的資源和經驗,依據政治、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態勢,尤其是依據社會自身執行規律乃至社會管理的相關理念和規範,研究並運用新的社會管理理念、知識、技術、方法和機制等,對傳統管理模式及相應的管理方式和方法進行改造、改進和改革,建構新的社會管理機制和制度,以實現社會管理新目標的活動或者這些活動的過程。社會管理創新既是活動,也是活動的過程,是以社會管理存在為前提的,其目的在於使社會能夠形成更為良好的秩序,產生更為理想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

  ***一***管理觀念的創新:

  要準確把握當前我國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決改變那些片面地認為社會管理就是單純“管控”的思想觀念和思維模式,借鑑和吸收中國行政法研究所所長莫於川教授講的八種新觀念:

  1、樹立以人為本、保障人權、尊重人格的觀念;

  2、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政府權力有限的觀念;

  3、樹立行政民主、公眾參與、共同治理的觀念;

  4、樹立多元化、多樣化、多依據的治理的觀念;

  5、樹立建設服務型政府、強化公共服務的觀念;

  6、樹立政府誠信、社會誠信、官民互信的觀念;

  7、樹立接受監督、責任到位、權利救濟的觀念;

  8、樹立辯證唯物、歷史唯物的法治發展的觀念。

  ***二***管理主體的創新:

  要從單純重視政府作用向社會共同治理轉變,從傳統的社會管理向現代社會“治理”轉變。

  ***三***管理方式的創新:

  要從偏重管制控制向更加重視服務、重視協商協調轉變,更多地運用群眾路線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務的方式,教育、協商、疏導的方式,化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問題。

  ***四***管理環節的創新:

  要從偏重事後處置向更加重視源頭治理轉變,把工作重心從治標轉向治本、從事後救急轉向源頭治理,使社會管理關口前移。

  ***五***管理手段的創新:

  要從偏重行政手段向多種手段綜合運用轉變,更多地運用法制規範、經濟調節、道德約束、心理疏導、輿論引導等手段。

  ***六***管理制度的創新:

  要堅持加強源頭治理體系建設、強化動態協調機制建設、推進應急管理制度建設,構建相互聯絡、相互支援的規範、機制和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