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學生創業補貼

  創業環境的支援與否很大程度影響著創業的成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文章。

  常州加大就業扶持力度 大學生首次創業有補貼

  加大就業創業扶持力度

  常報全媒體訊 我市日前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從推進創業帶動就業、促進就業穩定增長、扶持重點群體就業、優化就業創業服務等方面,提出具體政策措施。

  與以往政策相比,新政更加突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堅持以創業帶動就業,努力增加新的就業增長點。重點加大創業扶持力度,調整和優化了一次性開業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創業孵化補貼等扶持政策,提高了創業政策的含金量。新政明確,對參加人社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的高校在校生、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和本市戶籍登記失業人員,在常首次成功創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可給予一次性開業補貼,補貼標準為6000元***經認定後,分別在穩定經營滿3個月和1年各發放補貼3000元,同一人員不得重複享受***;對其吸納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或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實際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的,3年內可按每年每新增帶動1人就業給予3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但累計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經認定的市級、省級和國家級大學生創業園,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一次性專項扶持;對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按照孵化成功***在基地內註冊登記並孵化成功搬離基地後繼續經營6個月以上***的企業數,按每戶不超過5000元的標準給予創業孵化補貼。

  同時,新政對原有就業政策進行了拓展和優化,有提高補貼標準的,有擴大享受物件範圍的,還有延長政策享受時間的,政策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如,將2015年底到期的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修訂為長效政策;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援企業穩崗政策,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物件範圍擴充套件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補貼標準從2016年起提高到每人1500元;將登記失業的優撫物件家庭人員和軍隊退役人員納入就業困難人員援助範圍,享受相應的就業扶持政策;將就業見習人員優先納入工傷保險參保範圍,將研究生社會實踐納入就業見習政策範圍;技工院校高階工、技師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相關就業補貼政策。

  常州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凡具有本市戶籍,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創業願望和創業能力的失業人員均為鼓勵自主創業的扶持物件,重點扶持大中專***技、職院校***畢業生、退復轉軍人、就業困難人員等。

  註冊資本限額大大降低

  降低註冊資本限額。創業扶持物件申請個體工商戶、合夥企業、獨資企業登記,不受出資數額限制;對2個以上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達到3萬元即可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放寬到註冊資本總額的20%,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 年內繳足。

  放寬登記條件和冠名限制。對工商登記時非主要條件欠缺、同時承諾在一定時間內完善相關事項的初次創業者,工商部門給予指導,並提供便利。允許創業扶持物件自行選擇規範的企業名稱、字號,凡依法申辦的企業,冠以“常州”市名不受註冊資本規模和組織形式的限制。

  實行稅費減免。創業扶持物件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下崗失業人員創業和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就業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稅收扶持。

  放寬信貸規模。凡創業扶持物件從事個體經營,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一般掌握在5萬元以內;對經營規模較大的將按規定適當放寬貸款規模,最高不超過10萬元。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吸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發放條件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根據實際新招用人數,可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額度貸款,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財政貼息扶持。對參加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創業專案經專家組論證通過的,以及符合貸款條件的創業人員從事創業活動的,經資信評估符合條件,可免除反擔保手續。對於從事微利專案經營的小額擔保貸款,按照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有關規定由財政予以相應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由財政部門按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給予50%貼息。

  多項補貼支援

  社會保險補貼。對本市戶籍創業扶持物件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參加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其業主可按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辦法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對自主創業投資興辦的各類企業,其吸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可按規定由用人單位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上述各項社會保險補貼享受期限按規定累計不超過3年。

  創業培訓補貼。對創業扶持物件,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創業補貼支援。本市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自主創業領取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後,可申請一次性領取其應領未領的失業保險金。參加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人員自主創業,領取營業執照後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可申請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殘疾人創業成功且生產或服務執行正常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資金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具體補貼辦法由市殘聯會同市財政制定。

  鼓勵吸納就業。吸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雙零”家庭成員、特困家庭成員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次性創業成功獎勵;其中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和慼墅堰區獎勵標準為每吸納1人就業,給予1000元獎勵。

  徵集創業專案。市本級每年徵集創業專案100個,對經招投標承擔創業專案開發、推介等工作的中介組織,開發的創業專案通過評審批准入庫併成功推廣、轉化的,平均每個創業專案給予2000元的補貼。

  開展創業實習。按照自願的原則,在我市支柱產業和重點發展的產業中確定一批創業實習基地,為經過創業培訓擬進行創業的人員提供3至6個月的實習服務。

  實施創業孵化。鼓勵各類開發園區以及有條件的單位建立創業孵化基地,對進入創業孵化基地創業的經過認證推廣的創業專案,給予100平方米、為期3年的場地費用補貼。對經過市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