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的大學生創業政策
日前,經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意見》。省政府在原定每年安排500萬元資金的基礎上,每年再安排500萬元專門用於高校畢業生創業啟動扶持。高校畢業生申請創業專案啟動資金的,經評審每項可在10萬元以內給予啟動資金扶持;對於在創業地沒有家庭住房的創業高校畢業生,可按各地規定的准入條件申請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賃住房。具有博士學位的創業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請購買人才限價房。據瞭解,以省政府名義專門出臺鼓勵和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綜合性檔案,在全國尚屬首例。
《意見》從工商註冊、稅收優惠、資金扶持、創業場所、完善服務等方面,進一步鼓勵扶持更多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
在資金扶持方面
省政府在原定每年安排500萬元資金的基礎上,每年再安排500萬元專門用於高校畢業生創業啟動扶持。高校畢業生申請創業專案啟動資金的,經評審每項可在10萬元以內給予啟動資金扶持。各市級財政每年也要安排專項資金,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專案。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在創業地按現行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或其他形式小額貸款貼息,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
首次創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營資質,且正常納稅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納稅所在地財政給予每戶一定數額的一次性開業補貼。
在工商註冊方面有三大突破:一是放寬最低出資額限制。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另有規定外,允許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設立的企業出資額自行申報,不受最低出資額限制;二是放寬經營場所條件。除公共租賃住房和未取得完全產權的經濟適用房外,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將家庭住所、租借房、其他商業用房,以及地方政府、各類開發區、投資區、高新技術園區確定的辦公集中區的“格子間”等作為企業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登記;三是各級工商部門的服務大廳或者服務視窗設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註冊登記“綠色通道”,實行專人專件優先辦理。
在創業場所方面,免費提供辦公經營場所或給予租金補貼。創業企業入駐各級政府建設管理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園或孵化基地的,3年內由園區或基地免費提供50平方米以內的辦公經營場地;在園區或基地外租賃房用於創業的,由納稅所在地財政對場所租金給予適當補助;強化創業高校畢業生住房保障。對於在創業地沒有家庭住房的創業高校畢業生,可按各地規定的准入條件申請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賃住房。具有博士學位的創業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請購買人才限價房。
《意見》還明確,對按照要求完成培訓任務的省級培訓基地,可由省財政每年給予3萬元補貼。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創業培訓補貼和創業服務。
福建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有什麼
經營場所條件放寬
放寬經營場所條件,除高校畢業生申請入住的公共租賃住房和未取得完全產權的經濟適用房外,允許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設立的企業依照規定可以將家庭住所、租借房、其他商業用房,以及地方政府、各類開發區、投資區、高新技術園區確定的辦公集中區的“格子間”等作為企業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登記。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且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日期在其畢業後兩年以內的,自其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三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收費。
在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從事個體經營的,可直接到創業所在地地方稅務部門的辦稅服務廳視窗依法申請減免稅。
可獲10萬元資金扶持
省政府每年增加安排500萬元,用於高校畢業生創業啟動扶持。高校畢業生申請創業專案啟動資金的,經評審每項可在10萬元以內給予啟動資金扶持。各市級財政每年也要安排專項資金,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專案。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在創業地按現行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或其他形式小額貸款貼息。高校畢業生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或申請貼息的其他形式小額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營資質,且正常納稅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納稅所在地財政給予每戶一定數額的一次性開業補貼。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招用其他人員,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以上的,可按實際招用人數申請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獎勵。
3年免費享用辦公場地
我省將設立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優先為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辦公經營所需場地和相關創業後續服務。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企業入駐各級政府建設管理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園或孵化基地的,三年內由園區或基地免費提供50平方米以內的辦公經營場地;在園區或基地外租賃房用於創業的,由納稅所在地財政對場所租金給予適當補助。
對於在創業地沒有家庭住房的創業高校畢業生,可按當地規定的准入條件申請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賃住房。具有博士學位的創業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請購買人才限價房。
將建創業導師制度
我省鼓勵社會力量支援高校畢業生創業。組織實施“千名大學生創業扶持計劃”,為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專案提供創業啟動金,推薦YBC無息貸款和導師輔導對接,或推薦商業銀行、風投機構介入,逐步形成大學生創業扶助體系。
我省將建立創業導師制度,幫助高校畢業生提高創業實踐能力;舉辦海峽兩岸大學生創業專案對接洽談會,建立高校畢業生創業專案共享資源庫,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專案支援。
各級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要為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並免收3年儲存人事關係及檔案的費用和各項代理服務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意見所稱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是指省內普通高校和省外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畢業年度內的在校大學生及畢業後三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獨資或合資、合夥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該企業必須由高校畢業生擔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畢業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於註冊資本的 30%。
福建大學生創業貸款政策
1、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註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註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於3萬元***,1年內實繳註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餘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2、大學畢業生新辦諮詢業、資訊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3、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城市信用社要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並簡化程式,提供開戶和結算便利,貸款額度在5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到期確定需延長的,可申請延期一次。貸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利率確定,擔保最高限額為擔保基金的5倍,期限與貸款期限相同。
以上優惠政策是國家針對所有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為了扶持當地大學生創業,也出臺了相關的政策法規,而且更加細化,更貼近實際。
福建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對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推出多項扶持措施。比如說:
1、小微企業招收大學生 貸款獲優待
《通知》提到,為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創業,對到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所在地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協助辦理落戶手續,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同時鼓勵小型微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含高校畢業生***,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可申請小額擔保貼息貸款;貼息貸款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稅收、貸款雙“優惠”
2014年至2017年,全省將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按規定條件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其中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所得稅。
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享受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發票工本費和月銷售額2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