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社保合併怎麼辦理

  異地社保合併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辦理社保合併需要準備好哪些相關的資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異地社保合併辦理流程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係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

  3、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異地社保轉移辦理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填個表格***。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打印出全國統一格式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同時按規定轉移養老保險基金***轉移個人賬戶總額和12%的統籌基金***。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帳戶儲存額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統一按國家規定辦理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手續,全額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

  ***四***將所有手續交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