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保手冊怎麼辦理
隨著醫療保險的發展,北京市醫保手冊也逐漸將由社保卡代替。辦理北京的醫保手冊有哪些流程,辦理醫保手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北京醫保手冊辦理流程
一、基本醫療保險登記
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需到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區縣社保中心***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手續。
用人單位需按規定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表一***和《社會保險補充登記表》***表二***;並錄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資訊採集軟體”。在辦理參保手續時,將單位基本資訊匯入軟盤連同紙介一併上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由區縣社保中心為其建立單位基本資訊庫。
二、個人基本資訊採集
初次參保人員需填寫《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登記表》***表三***,用人單位對參保人員填寫的《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登記表》***表三*** 內容稽核後,將其準確無誤錄入“資訊採集軟體”,列印“資訊採集表”交參保人員或委託人簽字確認。
用人單位在辦理參保手續時,將個人基本資訊匯入軟盤連同由個人簽字的紙介***表三***一併上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由區縣社保中心為其建立個人基本資訊庫。
三、繳費工資基數核定
每年一季度,參保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如實申報繳費工資基數,並將基數核定資訊匯入軟盤並列印《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核定表》***表七***、同時攜帶《社會保險登記證》、《勞動情況表》***104表***到區縣社保中心辦理繳費工資基數核定手續。
四、基金收繳
每月1日,區縣社保中心根據醫保資訊庫中的時點人數,生成用人單位當月實際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數額。每月2日起,區縣社保中心委託銀行代為扣繳,用人單位也可以用支票和現金繳納。
五、個人賬戶
區縣社保中心在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足額收繳到賬後,於當月20日通過醫保系統進行個人賬戶分配。
常住本市的參保人員,由區縣社保中心於每月20日以後將應分配的個人賬戶金劃入個人醫保專用存摺;易地安置退休人員和長期駐外人員可選擇通過郵寄或郵政儲蓄的方式,由區縣社保中心將個人賬戶金每隔3個月,郵寄至本人居住地或存入本人的郵政儲蓄卡。
六、人員增減
對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當發生人員調入、調出、退休、死亡等增加或減少情況時,用人單位應在每月2日至月末期間,由單位專管人員持《社會保險登記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表八***或《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表九***,到區縣社保中心辦理人員增、減手續。
對未參加過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按新參保人員辦理手續。
七、補繳與退費
用人單位辦理補繳與退費手續時,應持《社會保險登記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退費情況表》***表十一***,以及有關補繳與退費情況的說明。
八、退休人員不足繳費年限補繳
對辦理了養老保險退休手續且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用人單位應於辦理養老退休手續的當月,到參保地區縣社保中心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轉退休手續。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累計繳費年限男不滿25年、女不滿20年,但符合補繳條件且本人願意補繳的,由區縣社保中心為其辦理補繳手續。
辦理在職轉退休人員補繳手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表九***;
***2***《退休人員審批表》;
***3***《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審批表》;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需補繳醫療保險費的,還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表十***。
九、單位跨區轉移
用人單位因工作地遷址等原因,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跨區縣單位整體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係的,用人單位需持《社會保險登記證》以及有關市內遷址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參保地區縣社保中心辦理轉移醫療保險關係手續。經區縣社保中心稽核確認,凡不欠費的用人單位,區縣社保中心為其辦理單位跨區轉移業務。
北京醫保手冊相關資訊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6日釋出訊息稱,從2011年1月1日起,北京社保卡的應用範圍將從門診拓展至住院,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將告別醫保手冊***俗稱醫保“藍本”***,實現就醫“一卡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時提醒參保人員,首次住院社保卡和醫保“藍本”仍需同時出具。
首次住院需同時出具社保卡和醫保“藍本”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目前社保卡住院持卡就醫的系統開發、測試等工作已準備就緒,2011年1月1日起,社保卡應用範圍將從門診拓展至住院,社保卡將取代醫保“藍本”。由於參保人員首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仍需要與醫保“藍本”資訊關聯,所以參保人員首次住院時仍然需要同時出具社保卡和醫保“藍本”,而第二次及以後住院就只需要帶社保卡就可以了,真正實現就醫“一卡通”。
城鎮居民元旦起持社保卡就醫
隨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出臺,城鎮居民已經陸續拿到社保卡,2011年1月1日起,城鎮居民可持社保卡就醫。按照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規定,參保人員按照“就近就醫、方便管理”原則,可在全市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內就近選擇3所醫院和1所社群衛生服務機構,作為本人的定點醫療機構。參保後已領取社保卡的人員,須持本人社保卡就醫。
城鎮老年人和無業居民門診就醫需到社群衛生服務機構首診,疑難重症患者或社群衛生服務機構不能滿足基本治療需求的,可轉診至本人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或北京市專科、中醫及醫保A類定點醫院就醫。兒童門診可直接到本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職工門診持卡就醫結算醫療費用92億
另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介紹,截至目前,北京市已經發放社保卡815萬張。其中城鎮職工社保卡710萬張,城鎮居民105萬張,實現持卡就醫即時結算的醫療機構已達1779家。參保職工門診持卡就醫醫院實時結算醫療費用9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