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糾紛案例分析及解決方法

  如今物業糾紛頻發,物業公司常就業主拖欠物業費、照明費、車位費、衛生費、電梯費及物業公司代收代繳的水電費、供暖費等起訴欠費業主。這些物業糾紛主要有哪些呢?我們應該如何解決呢?下面由小編為你提供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物業糾紛案例一:不開出門條強扣業主書櫃

  劉先生是北京一商住房公寓的業主,由於經營古木傢俱,就在房間裡存放了一套古木書櫃。這天,他將古木書櫃搬到樓門口,準備給客戶送過去,卻被保安和樓口物業人員攔住了,要求他去物業辦公室開出門條。

  劉先生只好去物業辦公室申請開出門條。但物業表示劉先生拖欠了物業費,讓他先交費再開條。可是劉先生聲稱,自己是因為對物業費的收費標準存在異議才拖欠了物業費,他不同意現在交費。結果,物業公司拒不給他開條,雙方開始僵持。

  無奈,劉先生只好把古木書櫃又搬回家,之後跑了幾天協調此事。他還拿著書櫃買賣合同給物業人員看,“這古木書櫃是我客戶訂的,我們簽了合同,上面列明瞭交貨日期和違約金,馬上就過交貨期限了。”可是物業公司不予理會,於是劉先生錯過了交貨期。

  劉先生氣憤不過,打算強行將古木書櫃抬出樓,但被物業公司截在了樓門口。之後,物業公司將書櫃扣留,搬到物業的房間進行保管,一直沒有返還。

  因未按期交貨,劉先生向客戶支付了6000元違約金。之後,他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還書櫃並賠償損失。物業公司則稱是因業主沒交物業費,他們才不返還書櫃的,就是跟業主置氣。

  法院審理後認為,業主拖欠物業費並不構成物業公司扣留業主物品的合法理由,物業公司的行為不僅侵犯了業主的物權,還給業主造成了違約損失,故最後判令物業公司返還書櫃並賠償損失6000元。

  物業糾紛案例二:漏水拒不修繕也不抵扣物業費

  張女士家住頂層,自前年入住後,每逢雨雪,室內都會漏水和洇溼。她多次向物業公司報修,“物業人員幾次到樓頂檢視,但稱小區內樓頂漏水情況較多,無暇顧及,要我自行修理,並承諾修理費可從物業費中抵扣。我就花3000元對樓頂進行防水處理,之後找物業公司解決費用問題,卻無人理睬。”

  一氣之下,張女士未繳納2016年的物業費,而物業公司也不再理會張女士的其他報修請求。之後,物業公司起訴要求張女士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支付拖欠的物業費並付滯納金。

  由於張女士未舉證證明物業公司承諾修理費可從物業費中抵扣一事,法院遂未採信,判令張女士足額支付物業費。但物業公司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維修物業公共部位,有違其合同義務,法院判令物業公司改進,同時駁回物業公司主張的滯納金。

  物業糾紛案例三:小區綠化、衛生、安保差,物業公司沒有盡到服務責任

  甲物業管理中心承擔某小區的物業管理和服務。胡某是小區的業主。2014年物業管理中心將胡某訴至法院,要求其交納2006年1月至2011年9月的物業費共計509***元。胡某答辯稱:小區道路凹凸不平,並有十輪大貨車長期停放在小區內,阻礙了業主的視線,造成安全隱患。綠地被毀,環境無人管。小區多次發生被盜事件。原告的物業服務不到位,管理混亂,不同意交納物業費。

  解決物業糾紛的方法

  1、調解

  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調解,包括民事調解和行政調解兩種。民事調解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一個機構、組織和個人,由第三方依據雙方的意見和授權提出解決意見,經雙方同意並執行,由此化解糾紛。

  2、仲裁

  如果調解不成,那就可以通過仲裁途徑解決,這主要是基於合同的糾紛或財產權益糾紛。仲裁協議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在訂立合同時就約定一個條款,說明一旦有爭議就提交仲裁;另一種方式是雙方當事人出現糾紛後臨時達成提交仲裁的書面協議。

  3、訴訟

  如果仲裁也解決不了的話,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訴訟程式一般是 當事人一方提交起訴狀,起訴至法院;法院審查立案後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提交答辯狀;開庭;製作調解書或一審判決書;雙方均不上訴,則判決書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