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資金審批流程
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上級人民政府撥付本行政區域和本級人民政府安排的用於社會管理、公共事業發展、社會保障、經濟建設以及政策補貼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資金。這種資金都會要求進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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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請資金的報告
市***縣***政府:
根據中央政法委、財政部《關於開展涉法涉訴救助工作的意見》***政法「2007」44號***的檔案精神,我院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支援下,於2007年將司法救助基金納入了縣財政預算之中。針對弱勢群體、涉法信訪等問題,按照上級要求和檔案規定,積極開展了救助活動,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果,為縣域經濟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得到了上級機關及領導的充分肯定和好評。自2008年以來,由於救助資金未能及時撥付,導致救助機制執行不暢,我院只能從有限的辦案經費中墊付發放,解決救助申請人的實際生活困難,消化大量的信訪矛盾,截止目前,我院已墊付資金20餘萬元。為確保今後救助工作的正常運轉,特請求縣財政局按已列入財政預算的計劃,撥付我院專項救助資金20萬元。
特此申請,懇請予以審批。
關於申請撥付修路資金的報告
江西省移民辦:
樟樹市店下鎮烏溪村委唐家村小組位於樟樹市與新干縣交界的偏遠山區,離集鎮有15公里遠,全村人口共128人。1957年,由於修建中堎水庫,該村小組村民由原居住地遷至現址,現居住地位於三面環山的凹地,山勢迂迴,交通閉塞,與外界相連的唯一村路坑坑窪窪,遇上雨天便泥濘不堪,村民出行非常不便,嚴重影響了當地群眾的生產和生活。為解決全村出行難問題,經村小組全體村民集體討論,決定由村民集資修建一條進村水泥公路,但由於公路里程長達1.5 公里,群眾籌資非常有限,村集體財力也很薄弱,沒有能力負擔如此一筆大額資金,就算加上市鎮兩級相應的資金扶持也仍存在相當大的資金缺口,因此,修路計劃一度擱置。為了卻全村幾代人的夙願,徹底解決群眾出行難問題,樟樹市店下鎮人民政府特此向省移民辦提出申請,懇請省移民辦領導視該村實情,幫助解決30萬元資金以硬化進村公路,望領導批准為感!
特此報告。
申請單位:
申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