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北京平房限購嗎
?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平房管理,北京市住建委3日出臺《關於加強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銷售管理的通知》,將住宅平房納入北京市限購範圍。北京平房外地人能買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外地人買北京私產平房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北京市平房限購
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平房管理,北京市住建委3日出臺《關於加強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銷售管理的通知》,將住宅平房納入北京市限購範圍。
通知明確,自發文之日起,北京住宅平房出售物件為居民家庭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沒擁有住房的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下同***或單身人士;已擁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北京市沒擁有住房且在北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5年***含***以上的非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
通知規定,暫停向以下家庭出售住宅平房: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戶籍單身人士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北京市連續5年***含***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的非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
通知要求:居民家庭名下自本通知釋出之日起新購買的住宅平房,核驗購房資格時計入該家庭名下住房套數。住宅平房套數以不動產權證個數計。
住宅平房納入限購,限購再無“空隙”可鑽
4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釋出通知,將住宅平房也統一納入限購管理。對此,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土地資源與房地產管理系系主任趙秀池認為,此舉將所有市場化的住房都納入了限購的範圍,使商品住房限購政策進一步完善,可以說,北京的住房限購政策再無“空隙”可鑽了。平房由於屬於非成套住宅,之前的住房限購中並未考慮。但近些年來,由於平房集中的東西城,優質學校資源豐富,一些投資投機需求通過購買平房炒房,導致平房的價格出現大幅度上漲,對房地產市場造成了不利影響。此次將平房納入限購,再一次表明了政府“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堅決態度,徹底堵住房地產投機投資,促進住房迴歸居住屬性。
住宅平房納入限購,政府調控勢在必行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尹飛認為: 2011年,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實施了商品住房限購,這些年有效抑制了成套住宅樓房的投機投資性購房,但由於住宅平房並未納入限購政策範圍,部分不具有購房資格的本市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開始轉而購買平房,尤其是近兩年,受教育入學政策影響,平房漸漸成為投資、炒作熱點,有媒體爆出的“天價學區房”,其中就有平房。投資平房已不是出於居住功能考慮,更多是將平房作為一種金融產品來投資,以獲取教育資源或拆遷補償等利益預期。也有一部分人,購置了平房後,實際居住並不多,而是將戶籍遷入後閒置或出租,既存在汛期易發生安全事故,又存在群租及治安隱患等諸多問題,既不利於首都歷史風貌保護和實現疏非控人的目標,又增加了出租房屋和人口管理的難度。此次住宅平房限購,可以說是勢在必行,是繼3.17調控以來,政府堅決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的又一力舉。
住宅平房納入限購,斷絕任何炒房機會
北京市房協祕書長陳志認為:此輪房地產市場調控自3.17以來,先是住房信貸收緊,實行認房又認貸、提高二套首付比例、降低貸款最高年限,接著又對非京籍購房納稅嚴格按連續60個月計算。再然後,“認房認貸又認離”,離婚一年內申請貸款按二套房貸算,並對過道、車庫、廊等異型房實行“三不政策”,3.26又嚴格商辦銷售,招招劍指投資投機性炒房。住宅平房以前不在限購政策範圍內,且由於這類房源多在核心區,單間面積小、總價低,還能落戶和享受入學指標等特點,去年以來引發了購買熱潮,價格隨之不斷上漲,所以政府嚴格住宅平房銷售管理是必然的。這也再次提醒廣大消費者,炒房需謹慎,不要再想方設法去鑽任何政策空子了,因為你能想到的、去炒的,很有可能就是下一個政策出臺的原因。
既往不咎,今後再買住宅平房,將計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數
北京市住建委今天釋出通知,將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納入限購,但對於檔案釋出前居民家庭購買的住宅平房,並不計入其核驗購房資格時的家庭名下住房套數。對此,北京市房地產中介協會會長李文傑表示:這一做法既充分考慮了以往平房並未納入限購,對於那些已購買了平房的居民家庭給予了照顧,體現了政策的人性化,也有利於政策的平穩實施。同時,住宅平房套數以不動產權證個數計,不區分一間或多間,這樣既能有效抑制住宅平房的投資投機性炒作,又能有效遏制多間平房產權分割,鼓勵平房持有集約化,進一步保護古都風貌,實現疏解整治促提升目標。
政策原文關於加強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銷售管理的通知京建發〔2017〕118號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強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以下簡稱住宅平房***銷售管理,自本通知釋出之日起,在繼續嚴格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11〕8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做好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13〕17號***的基礎上,同時執行以下規定:
一、住宅平房出售物件為居民家庭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沒擁有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下同***或單身人士。
2.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3.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二、暫停向以下家庭出售住宅平房:
1.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單身人士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3.無法提供在本市連續5年***含***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三、居民家庭名下自本通知釋出之日起新購買的住宅平房,核驗購房資格時計入該家庭名下住房套數。住宅平房套數以不動產權證個數計。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1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