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水利工程招投標的現狀與對策
摘要:水利工程是公益性工程,水利工程建設的承包單位,必須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能力、資信良好、專業技術水平較強,以下針對水利工程招投標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進行闡述。
關鍵詞:水利工程;招投標;問題;對策
水利工程是公益性工程,水利工程建設專案的立項和實施是在國家計劃控制下進行的。各類工程專案,特別是大中型專案都要經主管部門和計劃部門審批,並接受主管部門、計劃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水利工程建設的承包單位,必須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能力、資信良好、專業技術水平較強,以下針對水利工程招投標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進行闡述。
1 水利工程招投標的現狀
《招投標法》實施以來,水利系統各級領導和紀檢監察幹部都十分重視,把貫徹落實《招投標法》放到了重要位置,納入了議事日程,進一步加大了對水利工程建設專案招投標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積極採取措施,規範了招投標活動程式,堅持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控制了建設成本,強化了業主責任,保證了工程質量,維護了市場秩序,從源頭上預防、遏制了腐敗行為。雖然,目前水利工程建設專案招投標工作正向縱深發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嚴重問題:
1.1行政干預太多,招標主體錯位
個別地方政府的領導人,存在違反《招投標法》和《水利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的行為,錯誤認為自己是“法人代表”,從而在招投標工作中,嚴重地擾亂了水利建築市場秩序。
1.2編制標底不規範,評標標準不統一
一是標底編制不規範。一些地區和單位由於建設資金嚴重不足,在招投標過程中,不按國家規定的預算定額編制標底,標底價大大降低於初設批准投資額,從表面看來,地方上的困難似乎解決了,但造成了施工企業、監理、設計單位生產經營困難,企業的經濟效益逐年下降,造成惡性迴圈。
二是編標人不符合要求。一些地方的業主出於各種原因,在標底的編制中,既不委託有資質的單位來編寫,也不找有能力的專家來編寫,預先設框框,編套套,致使編制出來的標底無參考價值。
三是評標標準不統一。目前,水利工程招標專案很多,但是,沒有統一的評標標準,每個工程的業主或代理機構都按自己的想法制定評標標準,人為因素太多,很難做到公平和公正。
1.3資質審查不嚴,排斥潛在投標人
一些地方或單位,嚴重違反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財政部、水利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和七部委頒佈的《工程建設專案招投標辦法》的規定。存在:
一是自行確定預審資格條件。有的地方不但自己確定預審資格條件,而且預審資格條件、標準和方法又不在招標公告中載明;
二是未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將符合條件的、不符合條件的施工隊伍全部同意報名、購標書、參加競標,致使一些不具備水利水電資質的施工隊伍被清除投標隊伍,引起索賠糾紛;
1.4 評委組成不規範,評標嚴重違反規定
第一,評委組成嚴重違反規定。第二,《評標辦法》不科學。第三,評委違規評標。
1.5制度不鍵全,監督不到位
第一,制度不完善。《招投標法》雖然出臺幾年了,但是,相關的配套措施是在探索中逐步建立的,比較粗,欠完善,不好操作。所以,有的地方和單位在運作過程中就按照自己的需求來制定,很不規範。有的制度即使建立了,也是有章不循、違章不究。
第二,懲處不嚴。由於法規監督機制相對滯後,許多相應的配套規定只講了“不準”,而沒有講違反了怎麼辦。特別是對行政領導干預招投標的究竟怎麼追究不具體。有的地方存在執紀不嚴,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現象。由於監督乏力,懲處不嚴,致使在招投標中出現的問題屢禁不止。這些問題嚴重地違反了《招投標法》,阻礙了招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2 強化水利工程招投標監督工作的對策
為了規範招投標活動,確保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工程質量,針對水利行業出現的問題,特提出以下對策:
2.1改革招投標管理體制,實行“一條龍”服務。
第一,建立“水利工程建設專案管理中心”。按照我國現行的管理體制,對招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管理是由多個部門負責的。這種多部門的管理格局,雖然有利於發揮有關部門在專業管理方面的長處,但也造成了多頭管理難以避免的諸多矛盾和問題,使基層單位難以適從,也容易造成部門壟斷的現象。因此,需要對招投標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精幹高效的省、市、縣三級“管理中心”,把所有水利建設工程招投標行為都納入這個中心來管理。為承包雙方提供“一條龍”服務,使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和條件下進行。
第二,實行政企分開、機構分設、職能分離。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和工程諮詢、工程監理、招標代理等中介服務機構,都要實行政企分開,與行政管理部門脫鉤,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法人實體。使各級行政領導無權壟斷,無法干預,徹底改變目前這種多部門管理格局和行政壟斷、行政干預的現象。
2.2推廣無標底招標,實行低價中標
第一,借鑑先進經驗。採取走出去,引近來的辦法,借鑑國外以及其他地方的經驗,在工程專案總承包中推行無標底招標,實行低價中標。業主在招標前做好市場調查,掌握各種工程材料、裝置的市場價格,作好低價成本核算,防止報價低於成本價中標。這種評標方法,可以減少中間環節,杜絕暗箱操作,防止洩漏標底,遏制編標、評標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有利於企業公平競爭,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加強企業內部管理。
第二,編制依據必須符合要求。在目前沒有實行無標底之前,也必須嚴格標底編制依據。
第三、標底不能作為是否中標的直接依據。評招標人如編制有標底的,其標底既不能作為決定中標的直接依據,也不能作為決定廢標的直接依據。只能依法作為防止串通投標、哄抬標價和分析保價是否合理等情況的參考。
2.3強化招投標管理,嚴格依法招投標
第一,要增強法律意識。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招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努力提高整體素質,增強法律意識,增強責任感,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和依法招投標的思想,以對國家、對人民、對子孫後代高度負責的精神,把招投標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真正做到:知法懂法、自覺守法、嚴格執法。
第二,嚴格依法招投標。水利工程建設基礎設施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和主要裝置、材料採購都必須按照《招投標法》實行公開招標,確需採取邀請招標和議標形式的,也必須經過專案主管部門或主管地區批准。水利工程的招標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招投標法》和水利部令14號令、30 號令規定的原則、程式、範圍等依法進行招標。
第三,把好市場準入關。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行業特點,通過制定規章制度、頒佈資質等級標準、執法檢查,依法加強對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管。有關部門對參加建設各單位的資質認定和市場準入,必須嚴格把關。同時,還要對諮詢、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執業人員的素質等從嚴要求。
2.4加大監督力度,嚴懲違紀違規行為
第一、建立監督網路。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與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招投標監督機制,加強政府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形成嚴密的監督網路。把招投標工作置於整個監督網路之中。使違紀者不能違,不想違,不敢違。
第二,加大執法監督的力度。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堅持依法監督,依規監督,主動監督,自覺監督。根據《招投標法》和七部委第30號令等法律法規,結合水利工程建設實際,制定出切合實際的、便於操作的水利工程建設專案招標投標監督條規及實施辦法,明確監察工作的基本原則、具體範圍和標準、主要內容、許可權、工作方式、重點環節、責任追究等,使監督人員知道怎麼監督、監督什麼、從什麼環節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