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委員具體名單

  自從澳門迴歸祖國以來,中國貫徹實施一國二制的思想政策,對於澳門的基本政策,中國共產黨只是梳理引導,並沒有橫加干涉。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澳門第五屆立法會選舉9月15日投票。根據新修訂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2013年第五屆立法會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員由12名增加至14名;間接選舉產生的議員由10名加至12名;委任議員維持7名。其中直選議員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間選議員由法人選民選舉產生,委任議員由行政長官委任。

  獲行政長官委任的7名第五屆立法會議員是:徐偉坤、唐曉晴、馬志成、黃顯輝、馮志強、劉永誠、蕭志偉。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6日指,澳門是個小社會,很多社會人士的身份是跨界別和跨領域的,有多重身份。委任議員的準則以服務全域性和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同時也會根據有關人士的工作經驗和能力作出考慮。

  今天的政府公報同時刊登終審法院公告,確認陳明金、麥瑞權、何潤生、施家倫、高天賜、樑安琪、關翠杏等14人當選直接選舉議員;賀一誠、高開賢、鄭志強、崔世平等12人當選間接選舉議員。

  澳門立法委員的產生

  澳門立法會,是澳葡政府的立法機關,實行與總督分享立法權的雙軌立法體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除第一屆另有規定外,每屆任期四年。二零零九年以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大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立法會設主席、副主席各一人,由全體議員互選產生。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目前立法會設有一個“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及三個常設工作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全體議員互選產生。此外,經至少三名議員提議,全體會議通過,立法會可就某一專題成立臨時委員會。每個委員會設主席及祕書各一人,由委員會成員互選產生。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暫停實施和廢除法律;

  ***二***稽核、通過財政預算案;審議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三***決定稅收,批准由政府承擔義務;

  ***四***辯論施政報告;

  ***五***就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六***接受澳門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七***如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將依法指控和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八***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可傳召和要求有關人士作證和提供證據。

  立法會主席按基本法的規定召集和主持會議、決定全體會議議程,並行使法律及立法會議事規則所規定的其它職權。主席缺席時由副主席代理。

  議員可依照基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式提出議案,依照法定程式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