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農村養老保險有什麼政策

  在湖南的農村,有什麼養老保險的政策呢?湖南農村最新的養老政策是什麼內容?湖南農村養老保險政策這個問題由小編來為您解答!

  湖南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湖南養老保險新政策解讀每人每年補貼最高160元,如果你想參加湖南省長沙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從12月12日起,從最少的100元每年,到最高3000元每年,共14個參保繳費檔次可以自由選擇。雖然相較於過去的30個繳費檔次,看似選擇面窄了,但由於政府補貼力度的大幅提高,過去是每人每年50元封頂,今後政府補貼每人每年最高160元,這也意味著參保者享受的實惠更多。11月17日,長沙市人社局介紹,新修訂的《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將於12月12日起施行,預計將惠及近195萬繳費人。

  參保繳費檔次由30個精簡到14個。根據原辦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是100元至3000元共30個繳費檔次***每100元上升一個檔次***。新辦法調整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個檔次。集體補助標準則由不超過參保人最高繳費檔次的3倍,調整為不超過長沙市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新規既兼顧不同群體的繳費能力,又鼓勵多繳多得。政府補貼標準調整為:個人繳費100元政府補貼30元;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繳費補貼增加10元;個人繳費3000元的,政府補貼高達每人每年160元。政府補貼力度全省最高。

  湖南基礎養老保險三個標準

  湖南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基礎養老金提高至105元

  湖南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增加5元基礎養老金,7月1日起補發

  新規明確,長沙將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待遇水平,基礎養老金標準在目前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礎上增加5元,達到每人每月105元,增加的5元基礎養老金從2016年7月1日起補發。據悉,從2016年7月1日起,湖南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55元提至60元。長沙基礎養老金標準一直保持全省最高。

  同時,已納入國家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制度的物件,由區縣***市***政府代其繳納全部不低於最低檔次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新規還探索建立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卹金制度。

  根據原辦法,長沙市政府對年繳納100元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年繳納200-500元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政府補貼增加5元;500元以上的檔次與500元繳費檔次實行同等政府補貼標準,即最高50元封頂。

  截至2016年6月,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265.88萬,其中領取養老金待遇的人數為71.11萬。

  湖南職工養老保險新政策

  關於2016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繳費和待遇計發等有關問題的通告

  鑑於2015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無法在2016年初發布,相應的2016年度繳費基數基準值***以下簡稱2016年度基準值***暫不能確定,為方便參保單位和個人及時繳納養老保險費,不影響退休和死亡待遇核定計發工作,經研究,現就2016年度基準值公佈前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和待遇核定計發相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2016年度基準值釋出前,按以下規定辦理相關業務:

  ***一***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個繳人員***按高檔4525元/月、低檔2715元/月預繳。

  ***二***參保單位的職工個人以其上年度繳費基數的110%,並按13575元/月封頂、2715元/月保底***暫定基準值為4525元/月***為基數預繳;參保單位按該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為基數預繳。

  ***三***按政策規定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國有農墾企業***包括撤場建區、管理區、鄉鎮的原國有農墾企業***從事農業生產的職工個人暫緩繳。

  ***四***停保、轉出或退休的,可以按預繳基數辦理相關手續;屬單位職工的,也可以以申報繳費工資後按暫定基準值保底封頂的基數辦理相關手續。

  ***五***到齡辦理退休的人員按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044元/月***預核並預發待遇,死亡人員按度全省月人平養老金***1820元/月***預核並預發喪葬補助費、撫卹金,均不得延期辦理。

  二、2016年度基準值釋出後,及時進行繳費和待遇核定,並按以下規定處理相關問題:

  ***一***有預繳的個繳人員以2016年度基準值計算其繳費指數,繳費基數可不再變動。如繳費指數小於0.6或1的,本人願意,可在2016年12月30日之前以2016年度基準值補繳調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滯納金***,逾期不再補繳調增。

  ***二***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個人此前的繳費,按2016年度基準值並結合2016年度繳費基數核定結果統一進行調整、結算。

  ***三***已按預繳基數繳費後停保、轉出、退休的,繳費不再調整、結算。

  ***四***按政策規定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國有農墾企業***包括撤場建區、管理區、鄉鎮的原國有農墾企業***從事農業生產的職工個人應及時繳費。

  ***五***2016年度之前的欠費或斷檔,按湘政辦發﹝2009﹞4號檔案的規定進行清繳或補繳,其中,以4525元/月為基準值清繳或補繳的,以2016年度基準值計算其繳費指數,繳費不再調整、結算。

  ***六***已預核和預發養老金或喪葬補助費、撫卹金的,按2016年度基準值或2015年度全省月人平養老金統一重新核定,並補足或扣回與此前預發的差額。領取喪葬補助費、撫卹金賬戶如有變動,應到相應經辦機構申報。

湖南農村養老保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