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農村養老保險有什麼政策

  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是大家都很關注的事情,在黑龍江,有什麼農村養老保險的最新政策嗎?黑龍江農村養老保險政策這個問題由小編來為您解答!

  黑龍江省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問答

  日前,哈爾濱市調整了養老保險五項參保繳費政策,允許農村戶籍、外省戶籍人員憑暫住證或在城鎮靈活就業的相關證明參加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允許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繼續在城鎮靈活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允許城鎮勞動年齡內靈活就業人員從實行“統賬結合”制度時起按個體勞動者辦法參保補費;允許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允許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針對近期市民提出的相關問題,人社部門予以解答。

  問:調整五項參保繳費政策適用哪些人群?

  答:調整的五項參保繳費政策適用於勞動年齡內農村、外省戶籍人員,勞動年齡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以及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上述人員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補繳養老保險費後,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範圍。

  問:勞動年齡內的參保範圍包括哪些人員?“勞動年齡”時間如何界定?

  答:勞動年齡內的參保範圍包括農村戶籍、外省戶籍人員以及哈市城鎮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勞動年齡內的人員是指2013年9月1日前男未滿60週歲、女未滿55週歲且符合16週歲以上的人員。

  問:我剛取得哈市城鎮戶籍,男性,今年59歲,請問這種情況能不能補繳養老保險費?

  答:可以享受往前補繳的優惠政策,只要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哈爾濱市城鎮戶籍的勞動年齡內人員,在今年年底前可以按城鎮個體勞動者辦法參保補費。對於2015年1月1日以後取得哈爾濱市城鎮戶籍的勞動年齡內人員***除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外***,可從取得城鎮戶籍當月起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不允許往前補繳養老保險費。

  問:我2002年按自由人蔘保,男性,現在62歲,能不能往前補費辦理退休?

  答:您可以在今年年底前按個體勞動者參保政策,從1996年7月1日起補繳所差年度的養老保險費***即1996.7至2002年參保前費用***,補繳費用後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市人社行政部門審批退休下月起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

  問:我是農業戶籍人員,在哈市打工多年,能不能往前補費?

  答:農村、外省戶籍人員如果在哈市較早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暫住證或在城鎮靈活就業的原始材料、購買住房的正規材料,在2013年年底前,可從取得相關原始材料之日起按城鎮個體勞動者參保辦法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問:我是一名已享受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還能參加城鎮企業養老保險嗎?

  答:您已享受到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已享受新農保人員***,不能再參加城鎮企業養老保險。

  問:我們單位從2004年開始就沒有給我們交養老保險金,個人每年交的也讓單位給花了。單位的意思是等到我們退休以後再把拖欠的給補齊,然後退休。但是我們不知道按年交的養老保險和最後補齊交的養老保險退休後開的工資是一樣的嗎,如果不一樣,相差是多少?如果我們退出單位,改成個人交費,多少歲數才能享受國家給補貼的部分養老金補貼。如果改成個人交費,和單位交費後退休享受的養老金是一樣的嗎?

  答:1、如果現在不繳納社保,將來到退休時再補繳,將會是一大筆的費用哦。***每年的繳納基數加利息***

  2、法定退休年齡:男60週歲、女50週歲

  累計繳納社保達到規定的最低年限15年,辦理退休手續後,就可以享受到按月領取退休金待遇。

  3、不管是個人繳納,還是單位繳納養老金都是一樣的。唯有不同的是單位參保可以繳納五險一金***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 、失業保險 、生育保險、公積金***。個人參保繳納只能參保兩險***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4、社保是繳納年限越長,繳費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退休金就越多。

  黑龍江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買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5號***精神,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水平,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範圍物件: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領取基本養老金,以及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的人員。

  二、調整時間和標準

  ***一***基礎養老金標準:自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20元調整為235元;自2015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35元調整為245元。

  ***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自7月1日起,年滿60週歲不滿70週歲的,由每人每月80元調整為95元;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由每人每月90元調整為105元;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由每人每月100元調整為115元。

  三、所需資金

  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所需資金,按照原資金渠道籌集併發放。

  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項組成。

  1、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職工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2、個人帳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職工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2%

  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a=***X1/C1+X2/C2+X3/C3+......+Xn/Cn***/N

  式中:

  a為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X1,X2,X3......,Xn為職工退休前一年、二年......n年當年本人繳費工資總額;

  C1,C2,C3,......Cn為職工退休前一、二年......n年當年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

  4、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於按原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的高出部分予以封頂限制,按一定比例逐年遞增,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底退休的給予高出部分的10%,2005年至2008年退休的每年按20%的比例逐年遞增。2009年以後退休的不再實行新辦法與原辦法對比。

黑龍江農村養老保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