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梧州騎樓文化街區保護條例

  騎樓有著久遠的歷史文化淵源,從其建築特色體現出其中西合璧的文化交流及所帶來民俗文化特色。騎樓是以中華民族傳統的審美觀融入西方建築文化,是中國南方獨特的建築文化與西方文化生態孕育的結晶。下文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騎樓文化街區保護條例,歡迎閱讀!

  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騎樓文化街區保護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梧州騎樓文化街區***以下簡稱騎樓街區***的保護、管理與利用,傳承騎樓建築風格和促進騎樓文化的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騎樓街區及其騎樓建築的保護、管理與利用適用本條例。

  騎樓街區東起石鼓路、大東下路、阜民路、南環路,北往大中路、北環路、桂北路至龍母廟,西、南至四坊路、九坊路、五坊路、小南路、南堤路、大南路、西江一路、西江二路所圍合的區域,具體保護範圍詳見梧州騎樓文化街區保護範圍圖。

  騎樓街區分為重點保護區、一般保護區。

  第三條 騎樓街區的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保護優先、合理開發利用的原則。

  第四條 梧州市人民政府負責騎樓街區的保護和管理,應當將騎樓街區的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騎樓街區保護協調機構,協調、指導、監督騎樓街區保護工作。

  梧州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市政、發展和改革、財政、公安、消防、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商務、工商、文物、旅遊等行政主管部門以及騎樓街區所在城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騎樓街區的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

  第五條 自治區在政策、專案、資金、技術等方面支援騎樓街區的保護和建設。

  第六條 梧州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騎樓街區保護資金的籌措工作,確保和推進騎樓街區保護可持續開展。保護資金來源包括:

  ***一***各級人民政府安排的資金;

  ***二***社會各界捐贈的資金;

  ***三***騎樓街區保護和綜合整治專案業主單位通過騎樓街區內合理的商業運作方式獲得的部分收益;

  ***四***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

  第七條 梧州市人民政府在開展保護騎樓街區工作中,可以依法相對集中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

  第八條 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參與騎樓街區的保護。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騎樓街區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制止、舉報損害騎樓街區的行為。

  第九條 騎樓街區保護總體規劃由梧州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詳細規劃由梧州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報梧州市人民政府審批,並向社會公佈。

  經批准的騎樓街區的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依照原審批程式辦理。

  第十條 在騎樓街區保護範圍內從事建設活動,應當符合保護規劃的要求,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拆除騎樓建築,不得對騎樓傳統格局和風貌造成破壞性影響。

  第十一條 經批准的騎樓街區重點保護區內建築物重建,應當按照保護規劃要求進行,保持騎樓建築風格。

  經批准的騎樓街區一般保護區的建築物重建,應當與周邊騎樓建築風格相協調。

  第十二條 騎樓街區重點保護區騎樓建築修繕和外立面裝飾裝修,應當符合有關技術規範、質量標準和保護圖則要求,不得改變騎樓建築風格。

  第十三條 騎樓街區重點保護區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按照騎樓建築風格的保護要求,對騎樓建築物進行修繕和保養。

  第十四條 騎樓街區建築物所有權人確不具備維護和修繕能力的,梧州市人民政府應當給予適當補助;願意遷出騎樓街區外居住的,政府可以採取收購、置換產權等方式予以保護利用。

  出售由政府給予維護和修繕補助的騎樓建築,在同等條件下,政府可以優先收購。

  鼓勵和支援單位和個人以各種形式投資或者購買騎樓建築物,對騎樓建築物進行保護利用。

  第十五條 騎樓街區的廣告牌匾、霓虹燈、泛光照明等外部設施應當按照統一規範標準設定。

  廣告牌匾、霓虹燈、泛光照明等外部設施設定的規範標準由梧州市人民政府市政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六條 梧州市人民政府應當在騎樓街區重點保護範圍設定保護標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定、移動、塗改或者損毀保護標誌。

  第十七條 梧州市人民政府應當挖掘、整理騎樓文化、民俗文化,舉辦騎樓傳統文化活動,展示騎樓文化產品和民間工藝。

  傳承和保護老商號、傳統特色商品以及其他騎樓文化元素。

  第十八條 鼓勵和支援社會力量在騎樓街區內興辦文化商店、茶樓、粵劇社等與騎樓文化相適應的文化產業、旅遊產業以及其他相關產業。

  第十九條 在騎樓街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擅自對騎樓建築進行外部修繕裝飾、新增設施以及改變騎樓建築的結構;

  ***二***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三***未經批准在主要街道佔道經營;

  ***四***擅自在街道堆放沙石、雜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擅自修改騎樓街區保護總體規劃或者詳細規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相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條規定,在騎樓街區內違反保護規劃從事建設活動,損壞或者擅自遷移、拆除騎樓建築,對騎樓傳統格局和風貌造成破壞性影響的,由梧州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對單位可處以三十萬元以下的***,對個人可處以五萬元以下的***;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對個人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十九條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在騎樓街區內未按照標準設定廣告牌匾、霓虹燈、泛光照明等外部設施,在主要街道佔道經營,在街道堆放沙石、雜物的,由梧州市人民政府市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依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罰。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擅自設定、移動、塗改或者損毀保護標誌的,由梧州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擅自對騎樓建築進行外部修繕裝飾、新增設施以及改變騎樓建築結構的,由梧州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對個人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處罰。

  第二十五條 本條例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廣西騎樓保護區

  容縣城區

  騎樓街是容縣民國以前街道建築的主要形式。所謂騎樓街,就是街道兩旁的樓式店鋪,在臨街的前樓之下,統一留空兩三米店面,作為與左右店鋪之間連通的樓道,樓道上懸著的樓閣,就騎在各自臨街的樓柱上,成為騎樓。整條街道連線起來,就成為一條騎樓街了。騎樓街是為適應南方酷熱、多雨天[2]氣而設計、建築的,可以遮蔭擋雨,所以又稱蔭街,它實際上是露天街道貌岸然的擴大和補充。遇到下雨天氣,人們在蔭街的遮蔽下,照樣可以自在地逛街、做買賣,因此騎樓街深受歡迎。

  容縣城區雖然在不斷擴大,新建了許多街道,但至今最熱鬧的商業街道仍然還是具有清末民初風格、以騎樓式店鋪為主要特色的西大街和西上街、新北街。此外,金珠街和楊梅鎮的楊梅圩也是騎樓街的典範。據《容縣誌》記載,長500米共200多間店鋪的楊梅圩創建於清朝康熙中期,距今約三百年,光緒年間曾重修,至今仍保留著整條騎樓式街道的格局,成為容縣鄉鎮舊圩市一景,是一個頗具旅遊開發價值和歷史文化品位的資源,它一直吸引著人們的眼光。

  楊梅老街

  在美麗的梅江河畔,坐落容縣楊梅鎮楊梅街的一條500米長的騎樓老街顯得有些冷清寂靜,街道兩旁的騎樓已稍有破爛,牆壁有些脫落,露出一塊塊青磚,牆上用漆寫的字已經模糊,一些現代式的樓房鑲嵌在這條老街,“點綴”著這裡的古典。這是歲月給這條老街留下的斑駁痕跡。

  走進這條老街,記者很難與繁榮熱鬧等字眼聯絡起來,然而,這條飽經滄桑的騎樓老街,曾經是整個楊梅鎮最繁榮喧囂的圩街。

  騎樓是西方古代建築與中國南方傳統文化相結合演變而成的建築形式,商業實用性突出。在窄窄的街道兩旁,一幢幢房子被架於半空,底層的房子統一留空兩三米,在馬路兩邊便形成了一條自由步行的寬敞的人行走廊,它長可達數百米甚至上千米,行人走在騎樓的廊下,完全不必擔心日晒雨淋,特別適應嶺南亞熱帶氣候。

  楊梅街騎樓[3]的房子寬度一般為3~5米,縱深30~80米,房子高度為二層樓,也有三層的。二樓及二樓以上的正面牆體也多為木板,木窗,也有青磚牆、木窗結構的,為了節約建房資金和用地,房子與房子之間共用一堵牆,楊梅街最古老的騎樓已經有200多年曆史,有800多人如今居住在這條老街。

  楊梅鎮楊梅街村委會主任盧祥祺說,楊梅圩靠著梅江,船隻可到達藤縣、梧州,水運發達,早在明清年間就形成了集市。1995年之前,楊梅圩與自良圩、黎村圩共稱為容縣的三大圩之一,新中國成立前,3天為一圩,新中國成立後到上世紀70年代,改為5天一圩,70年代後,又改回3天一圩。梅江河畔有一個碼頭,船運過來,商販在此停靠,楊梅圩成為商貿集散地。每到圩日,附近鄉鎮村莊的百姓都過來趕圩購買雜貨,人來人往,整條街熱鬧非凡。

  在楊梅街村委會的文書楊興宗的記憶裡,因為這個熱鬧的地方,爺爺從馬來西亞回來開了一間雜貨店做買賣,無論圩日還是閒時,生意都非常興隆,後來父親繼承了那一間店,繼續在這條騎樓街上做買賣,養活一家老小。

  在騎樓老街的街頭,有一間老房的門上端,寫著“楊梅影場”幾個字,字跡模糊。盧祥祺說,這裡曾是豬苗交易的市場,但是這條繁華的街道沒有影場,1986年,就把這200多平方米的豬苗市場改為了楊梅影場。每逢圩日,白天晚上都會放電影,用木板釘成的幾百號座位總會座無虛席。

  1995年,楊梅鎮獲評為全國小城鎮建設試點鎮,隨著綠蔭城的開發,水運的沒落,昔日繁華的楊梅圩逐漸蕭條,那種每逢圩日人來人往、熙熙攘攘的景象在人們的記憶裡漸行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