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聽課管理制度範本

  為促進各學科互相學習,取長補短,以達到提高課堂教學水平的目的,需要制定聽課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一

  1、教導處、教研組、備課組應嚴格組織各學科教師聽課活動,做到集中聽課與隨機聽課相結合。

  2、每位教師聽課前必須認真鑽研教材,做到有準備地聽;聽課時要認真做好記錄,做到有吸收地聽,聽後要認真評課,提高聽課的實效。

  3、各教研組、備課組內教師要積極開展相互聽課、評課,做到相互學習、相互進步。

  4、每位教師都要按學科的要求聽課,堅持實事求是,不弄虛作假,要尊重任課教師的勞動,不做與聽課無關的事。

  5、三年內青年教師要積極參與聽課、評課研討活動,做到每週不少於1節。

  6、分管領導要加強隨機聽課,積極指導青年教師成長。

  7、聽課節數:每學期管教學的校級領導不少於30 節,教研組長不少於20節,其他教師不少於15節,其中跨學科聽課不少於5節。有特殊情況需要請示有關領導。

  8、做好聽課記錄,認真記錄下所聽課的時間、班級課題、教學過程,避免記錄過於簡單化,字跡清楚力求工整。聽課節數以聽課記錄為準。聽課記錄單要及時上交到教導處。聽課後及時進行評課,坦誠地交換意見,肯定優點,指出不足及努力方向。

  9、本著對做課人及自己負責的精神,每張聽課記錄表上要寫出簡要評語,並及時交換意見,以達到互相提高的目的。

  10、切實提高評課質量,及時組織群體互評課,研討式評課,評課時儘量做到與新課程標準相結合,與課堂教學情況相結合,與課堂教學質量評估標準相結合,與有關教育教學理論相結合,與學校課題研究相結合。

  11、聽課過程也是提高自己,要認真吸取他人長處,善於總結出被聽課人的優點與不足,不斷改進個人的教學方案,提高教學水平。

  12、學期期末教導處將教師的聽課情況作認真的檢查統計,檢查結果納入教師業務考核。

  二

  聽課、評課是實施校本研究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教學水平的有效途徑,為提高我校教師課堂授課,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教師必須按要求參加教導處、教研組組織的聽評課活動。公開課、觀摩課要求全體教師聽評課,平時無課教師必須參加聽評課活動。

  二、專任教師每學期聽評課不得少於10節,新到崗教師聽課不得少於15節。

  三、聽評課時要在教導處領取《聽評課記錄單》,並認真作好記錄。加強教師聽課的目的性與有效性,堅決杜絕有聽課記錄而不去聽課的現象。

  四、聽課時要尊重講課老師的勞動,不遲到、不早退,關掉手機***或設為振動***,不做與課堂無關的事。

  五、評課活動嚴格考勤。教研組長如實記錄聽評課人員,考勤並及時上報教導處,納入年度考核。

  六、教師聽課要認真做好記錄,寫出聽課意見,本著學習交流、取長補短的心態進行聽課評課。

  七、評課要及時。聽課教師要按時參加評課,要實事求是,有話必須說,有言必盡,優缺點兼顧。把評課的落角點放在“研究課”上,以利於提高所有老師的教學水平。

  八、聽評課程式。平時聽課採取“聽課-說課-評課”模式進行,公開課、觀摩課採取“說課-聽課-評課”模式進行。

  三

  一、指導思想:

  為促進教師間的業務溝通和相互學習,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水平,提高課堂教學質量,並及時發現和解決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良好教風、學風的形成,全面提高學校教學質量,同時為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的實施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聽課節數:

  1.正校長每學期聽課不少於30節。

  2.主管教學副校長、教導處主任每學期聽課不少於40節。

  3.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5節。

  三、聽課要求:

  1.要講求效果。聽課要每月進行,不能臨時抱佛腳,為應付而臨時突擊完成任務。推門聽課比例不少於40%,教師擔任學科的比例不少於60%。執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聽課,也不得有意調換教學內容,改變教學方式。

  2.聽課教師要提前到教室,認真聽教師講課,不做影響學生上課的事。聽課後要與授課教師交換意見,反饋聽課情況要實事求是。

  3.聽課教師要認真填寫《聽課記錄薄》或聽課評價表,聽課過程要有記錄,標明日期、授課人、班級、課題、過程、板書、簡評***課堂評價或教學建議***等。

  4.《聽課記錄本》由各校自行統一,聽課評價表由各校根據《斗門區課堂教學十項要求》制定,各學校在學期的始末發收、檢查、儲存備查。***面試網

  四、聽課檢查與反饋:

  1.區教科研中心對校長和副校長的聽課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學校正、副校長,教導主任的《聽課記錄本》於每學期結束前一週,由學校教導處收齊交區教育科研中心檢查統計,其他教師的《聽課記錄本》由學校教導處進行檢查統計並製表備案,並根據教師的聽課情況歸納,寫出書面總結,於期末放假前交區教育科研中心。

  2.學校教導處應在下一個學期開學前根據學校、上級教育、教研部門反饋回來的有關資訊,對聽課情況進行書面整理、總結,並在學校教學工作會議上公佈。學校領導要重視對聽課所獲得的教學資訊的分析與研究,及時向教師反饋有關資訊,提出加強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意見。

  五、其他:

  1.未完成聽課任務者***含過期不交聽課本者***和弄虛作假抄聽課記錄的,按教學事故處理。

  2.區教育局人事部門把幹部、教師執行聽課制度的情況,作為考核幹部、教師工作實績的一項內容。

  3.學校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學校的具體聽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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