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披露制度如何完善

  資訊披露制度在資訊公開的時間上是個永遠持續的過程,是定期與不定期的結合。各國企業股份化的經驗證明,證券市場是股份制發展的必然結果,只有給股份持有人創設一個可以隨時變現其股份的制度,股份制改造才能獲得更為廣泛的群眾基礎,才能更快的推廣,從而實現資金規模化所產生的效益。那麼?

  資訊披露制度完善方法:正確全面認識證券市場的功能定位,從根本上確保證券市場的透明與公開

  走出主證券市場為“國企脫貧解圍”的誤區,正確全面認識證券市場的功能定位,從根本上確保證券市場的透明與公開。證券市一般具有配置資源、融資和對資產的風險收益進行事理定價等功能,其中最基本的功能是配置資源。一方面,隨著經濟的發展,證券市場的融資工能對企業的作用將越來越小,經營業績好的上市公司常常運用財務槓桿抵禦市場風險,其次才選擇股票融資。將發展到一定程度,證券市場的功能將由籌資功能轉換為資源配置功能。另一方面,證券市場的資產風險收益功能從屬於資源配置功能,投資者通過對股票收益風險的分析和預測,對股票的內在價值進行評價,然後在證券市場上買賣股票,追求利益最大化,客觀上使資金流向好的企業,實現了資源配置。

  資訊披露制度完善方法: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資訊披露制度

  資訊不暢通是資訊不對稱的重要原因。持續資訊公開制度,一方面有利於市場投資者深入瞭解公司的整體風險另一方面也可為政府提供更多的資訊,逐漸減少證券市場的資訊不完全和不對稱,實現證券市場的透明與規範;我國法律規定,所有上市公司必須及時確地披露年度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和重大事項公告,對於ST、PT公司也要求公佈季報,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目前,在資訊披露實踐中,首先要完善企業會計制度,進一步同會計制度靠攏,會計制度的調整應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可靠性人為首要目標。其次,為防止企業經營者操縱財務預測資訊,確保盈利預測質量,應規範預測性財力資訊的披露,建立和健全一整套有關上市公司預測性財力資訊生成、披露和稽核的規範體系。

  資訊披露制度完善方法:建立信譽機制

  信譽是指在交易雙方中,資訊優勢方對資訊劣勢方做出的一種保證和承諾。在證券市場上,它主要指企業經理對投資者做出的不濫用資金的保證和承諾。如果企業經理的信譽很高,即使市場資訊是不對稱的,投資者也會相信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是高的,從而減少資訊不對稱對市場交易活動的影響,減少逆向選擇行為的發生。但是,建立信譽機制,不能僅靠股份公司的自圓其說,還必須依靠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部門的評估和監督。

  資訊披露制度完善方法:還利於市場和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育

  首先是如何根據市場經濟的需要,將行政部門手中的權力減少到最低限度。這裡所說的權力,主要是指一些實質性的、事先的審批權、核准權等也就是那些特別需要加以制約的權力。我國的證券業從起步開始,就是一個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的領域。但即便如此,仍然存在計劃經濟體制的一些影響

  一些原本屬於市場的權利並未得落實,仍然保留在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管許可權範圍之內,證監會的監管權力在不少方面已越界涉入了高層權利的領域、那些原本屬於市場的權利在性質上是私權,不論行使主體還是行使方式以及筆使的法律後果,都應當遵循私權的規律,而證監會所行使的權力則應當屬於公權的範疇須遵循公權的規律。如果破壞這種規律,由證監會以公權來行使原本屬於市場的私權,將會破壞私權自治的法則,制約市場主體的行為自由,擠壓市場的發育空間,不能充分發揮自我發展、自我調控的機制,影響市場的健康發育。完善的市場自我發展、自我調控機制是防範、減低市場風險和轉移市場風險導向的一個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