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減持股份實施細則解讀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主要作了哪些制度調整?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解讀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歡迎閱讀!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解讀一
《實施細則》主要作了以下四個方面的制度完善:
一是擴大了適用範圍。在規範大股東***即控股股東或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行為的基礎上,將其他股東減持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納入監管。
二是細化了減持限制。新增規定包括:減持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在解禁後12個月內不得超過其持股量的50%;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在連續90個自然日內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導致喪失大股東身份的,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6個月內繼續遵守減持比例和資訊披露的要求;董監高辭職的,仍須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等等。
三是強化了減持披露。即大股東、董監高應當通過向交易所報告並公告的方式,事前披露減持計劃,事中披露減持進展,事後披露減持完成情況。
四是嚴格了減持罰則。即對違反《實施細則》、規避減持限制或者構成異常交易的減持行為,深交所可以採取書面警示、通報批評、公開譴責、限制交易等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解讀二
《實施細則》的規範範圍有哪些?
答:依據《若干規定》相關規定,《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了具體的適用範圍。對比原《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6〕1號***,新規的規範物件由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以下並稱大股東***、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擴充套件到大股東以外的持有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股東***以下簡稱特定股東***。同時,將無需適用減持規範的情形,進一步調整至僅針對大股東減持其“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取得的股份”的情況。
需強調的是,除對上述“關鍵少數”股東的減持行為進行規範外,細則不涉及對其他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股票交易的限制,並未改變現行二級市場的股票交易規則。
針對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行為有何特殊安排?
答:受《實施細則》規範的股東,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除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1%的比例限制外,還可按照《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採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二的股份。針對《實施細則》規定的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行為,本所將採取人工受理方式予以處理,具體業務流程可參見本所同日釋出的《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相關業務辦理指南》***以下簡稱《業務指南》***。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解讀三
關於大宗交易的受讓方有何具體要求?
答:為進一步防範股東通過大宗交易“過橋減持”的方式,規避減持數量、比例要求,上市公司大股東或特定股東採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除前述對出讓方的合理限制外,相關受讓方還需嚴格按照《實施細則》規定,在受讓後的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受讓的股份。
股東通過大宗交易人工受理方式減持股份,具體應如何辦理?
答:股東通過大宗交易人工受理方式減持股份的,與正常辦理大宗交易方式基本相同,需與受讓方分別向各自託管券商提出申請。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按照《業務指南》相關要求,股份轉讓雙方還需配合託管券商,填報相關交易前後股份變動情況,減持方需填報其開立的所有證券賬戶減持同一證券的相關資訊。
券商如何為其客戶辦理以大宗交易人工受理方式減持股份業務?
答:《業務指南》對會員為其客戶辦理以大宗交易人工受理方式減持股份,作出了詳細規定。與辦理現有大宗交易業務相同,會員需對客戶提交的大宗交易委託,按照相關規定就客戶身份資訊、交易賬戶、交易價格、交易股數、交易金額、減持股份數量等進行合規性檢查,確保客戶身份資訊與交易賬戶準確有效,確保大宗交易申報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有關大宗交易等相關規定,確保減持股份數量符合《若干規定》、《實施細則》有關減持比例限制的規定。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由於是人工受理,會員應當實時對投資者通過大宗交易申報的股份數量或資金金額予以相應處理,確保人工申報資料及時納入交易管理系統,嚴防清算交收違約風險。
具體辦理流程方面,一是交易雙方所涉會員應當就同一筆交易,完整準確瞭解買賣雙方資料、申報指令要素、減持股東類別和股份來源等資訊,分別填寫《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監高股份減持大宗交易人工受理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加蓋會員單位、分支機構或相關業務部門公章;二是交易雙方所涉會員必須於交易日下午13:00前,以傳真方式提交《申請表》至本所市場監察部,並電話予以確認;三是本所依據相關規定,對符合要求的申請予以處理,大宗交易具體成交結果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當日確認併發送的清算交收資料為準,本所不再發送成交回報資訊;對不符合要求的申請,本所將不予受理,並電話告知會員業務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