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拆遷通告
拆遷是指取得拆遷許可的單位,根據城市建設規劃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檔案。大同城區的拆遷,對於居民的生活可能會造成影響,所以大同政府會提前貼出通告。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僅供參考!
範文篇一
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市政府對位於北都街南側地塊;開源街北側亞寶藥業地塊實施依法徵收,為了加快專案建設步伐,按期對上述地塊進行開發建設,現將上述地塊專案用地徵收***拆遷***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專案徵收***拆遷***範圍:
1.北都街南側地塊四至範圍為:東鄰紅旗北街;南鄰規劃居住用地及現狀建築;西鄰魏都大道;北鄰北都街。
2.開源街北側亞寶藥業地塊四至範圍為:東鄰空地;南鄰開源街;西鄰規劃路;北鄰空地。
二、徵收***拆遷***人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專案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由城區人民政府、南郊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徵收補償***拆遷***工作。通訊、電力、燃氣、熱力、自來水管線等設施由產權單位遷移。
三、上述範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臨時建築一律無償徵收***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建築物不予補償,其他有證建築按照相關的補償標準給予合理補償。
四、上述範圍內所有國有土地無償收回。
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範圍內嚴禁各單位、個人的一切新、擴、改建行為,否則造成的損失自負。
六、上述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攜有效證件於2016年2月26日前到所在城區政府和南郊區政府現場拆遷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確認,並由所屬單位、個人於2016年3月31日前搬遷、拆除。
七、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的需要,積極主動配合土地徵收***拆遷***工作,確保土地徵收***拆遷***工作順利實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xx年2月15日
範文篇二
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南城牆廣場二期***樓房***房屋徵收***拆遷***補償方案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按照《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同政發[2011]43號***、《關於加快城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的指導意見》***同政發【2016】88號***、《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同古城南城牆廣場二期房屋徵收的通告》及大同市政府城居指發文件精神,立足於實際情況,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徵收補償方案。
一、徵收範圍
東至佳瑀小區西側規劃路,西至南關街道辦事處東側規劃路,南至大同市實驗幼兒園北側規劃路,北至北都街,上述範圍的公建、樓房及其附屬等。
二、徵收時間
徵收時間:從20xx年12月28日起至20xx年1月28日止搬遷並辦理徵收手續的給予時間獎勵。 上述徵收範圍方案公佈時間:20xx年11月28日至20xx年12月27日。徵收時間按屬地政府房屋徵收部門下發的通知書為準。
三、徵收原則
被徵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產權調換。產權的認定按同政發[2011]43號檔案第八條執行。 被徵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權人***以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公房***等有效房證,按房證面積補償。
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不明確的由市政府組織監察、國土、規劃、建設、房管、工商、稅務、審計、評審、國資委等有關部門進行認定。
選擇產權調換的,依照排號順序依次進行安置。
徵收樓房區域內的平房、土樓房,按《古城內棚戶區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執行。
四、徵收補償方式
***一***貨幣補償方式
該區域涉徵住宅樓房房屋補償價格為:2000年以後***含2000年***建造的4000元/平方米;1990年至1999年建造的3900元/平方米;***以前建造的3800元/平方米***包含市場評估平均平方米單價和每平方米貨幣補償獎勵***。
建造年代以市建委竣工備案時間或者以相關管理部門認定竣工時間為準。
商業部分按評估機構的評估價格執行。
***二***住宅產權調換方式
被徵收房屋認定為私有房屋,原則上實行“徵一補一,以舊換新”,不結算差價。 被徵收的房屋認定屬國有產、同屋異產、單位產等房屋的公產部分,原則上均按800元/平方米的價格回購原房屋,回購後的房屋產權歸被徵收人所有,補償按私有房屋補償。
1.選擇市保障辦提供的回購安置房源的,按同政發[2011]43號檔案執行,以市房管局提供安置地點及安置價格為準。
回購房安置區為:
A類:御錦源
B類:同煤新苑、富力城、綠地世紀城、睿和錦城
C類:東方名城好旺角、東信國際、北都麗園
D類:天銳益城、五州帝景、觀瀾華府
各安置區分類結算價格:
A類:被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15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25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32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個區域購買的
市場價執行。
B類:被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11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18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28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個區域購買的市場價執行。
C類:被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9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15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26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個區域購買的市場價執行。
D類:被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6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18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個區域購買的市場價執行。
上述各類區域安置房的物業管理費按所在小區現行標準執行。
2.選擇政府建設安置區的,按同政發[2011]43號檔案執行。
政府建設安置區為:
楓林逸景、福盛園、錦華家園、文博苑
***1***徵收不足45平方米的房屋,45平方米以內補貼價保障住房;60平方米以內成本價以小換大;超出60平方米部分按市場價結算。
***2***徵收45平方米以上不足60平方米的房屋,給予成本價加政府限價不超20平方米的優惠,超出優惠的面積按市場價結算。
***3***徵收60平方米及6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給予20平方米政府限價優惠,超出優惠的面積按政府市場價結算。
福盛園:被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9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1800/平方米;市場價按2600/平方米結算。
錦華家園:被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11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21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2800/平方米;市場價按3600/平方米結算。
文博苑:被徵收房屋原面積“徵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9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2600/平方米;市場價按3400/平方米結算。
楓林逸景結算價格參照文博苑價格執行。
***三***營業性商鋪補償方式2016年大同市拆遷公告
原則上按“徵一補一,以舊換新”進行補償;選擇御東政府指定商鋪安置的在原面積基礎上獎勵原面積的20%***以市保障辦提供房源為準***;選擇同泉路安置區商鋪安置的在原面積基礎上獎勵原面積的10%***以市保障辦提供房源為準***。
***四***車庫和車位按貨幣化補償***以評估機構提供價格為準***為主,也可在政府安置區內調換。
***五***偏房及其他房屋按房屋結構磚混、磚木、簡易分類按市評審中心和現場驗收人員共同認定,執行2010年以前補償價格。
五、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一***搬遷費用
被徵收房屋不足30平方米按300元結算費用,被徵收房屋超過30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10元進行結算費用。選擇期房安置的被徵收人搬遷費用按兩次支付。選擇現房安置的被徵收人和選擇貨幣化補償的被徵收人支付一次搬遷費。
***二***臨時安置費用
被徵收房屋屬配套設施齊全的住宅樓,被徵收房屋面積在60㎡以下的,按600元/月補償;超出60㎡面積按每平米每月10元進行補償,選擇現房安置的被徵收戶和選擇貨幣化補償的被徵收戶不支付臨時安置費。
臨時安置費用結算期限從搬遷驗收之日,至安置房交付之日。
六、搬遷獎勵
1.在規定時間內搬遷的給予時間獎勵,選擇政府回購商品房的住戶,御河以西安置的給予3000元獎勵,御河以東安置的給予6000元獎勵,選擇政府建設安置區的給予3000元獎勵。
2.按規定時間搬遷的被徵收樓房住戶選擇貨幣補償給予提前搬遷獎勵***不再享受時間獎勵***。自補償公告發布徵收之日起第一個月內主動搬遷並驗收房屋的,每平方米給予500元提前搬遷獎勵;自補償公告發布徵收之日起第二個月內主動搬遷並驗收房屋的,每平方米給予200元提前搬遷獎勵;自補償公告發布徵收之日起兩個月以後搬遷並驗收房屋的,不享受提前搬遷獎勵。
七、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且自蓋房屋申請保障住房的原自蓋房屋不予補償。 困難戶確無能力進行產權調換的,可同屋異產或者保障性住房安置。
八、被徵收人騰空房屋後,須保持原房屋結構完整,設施齊全,不得損壞和拆除門、窗、暖氣、管網線及各類用表等設施,違者賠償。
九、自本《方案》釋出之日起,被徵收房屋存在租賃關係的,由租賃雙方自行解除租賃關係;設有抵押權的,由產權人自行解除抵押;產權權利人到徵收現場辦公室登記;存在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雙方自行解決。徵收人不承擔房屋租賃、抵押及產權糾紛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為保證徵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徵收人要積極配合,按期搬遷。對逾期未遷出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在徵收過程中,對無理取鬧、阻撓、干擾徵收人員正常工作的,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懲處。
十一、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可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若不申請行政複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城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二、在徵收工
>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