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淑敏短文章精選
畢淑敏,她既是一個醫生也是一個作家,她被人稱為文學的白衣天使。她的文筆深受許多人的喜愛。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關於,希望對你有用!
關於1:孝心無價
我不喜歡一個苦孩求學的故事。家庭十分困難,父親逝去,弟妹嗷嗷待哺,可他大學畢業後,還要堅持讀研究生,母親只有去***……我以為那是一個自私的學子。求學的路很漫長,一生一世的事業,何必太在意幾年蹉跎?況且這時間的分分秒秒都苦澀無比,需用母親的鮮血灌溉!一個連母親都無法摯愛的人,還能指望他會愛誰?把自己的利益放在至高無上位置的人,怎能成為為人類獻身的大師?我也不喜歡父母重病在床,斷然離去的遊子,無論你有多少理由。地球離了誰都照樣轉動,不必將個人的力量誇大到不可思議的程度。在一位老人行將就木的時候,將他對人世間最後的期冀斬斷,以絕望之心在寂寞中遠行,那是對生命的大不敬。
我相信每一個赤誠忠厚的孩子,都曾在心底向父母許下“孝”的巨集願,相信來日方長,相信水到渠成,相信自己必有功成名就衣錦還鄉的那一天,可以從容盡孝。
可惜人們忘了,忘了時間的殘酷,忘了人生的短暫,忘了世上有永遠無法報答的恩情,忘了生命本身有不堪一擊的脆弱。
父母走了,帶著對我們深深的掛念。父母走了,遺留給我們永無償還的心情。你就永遠無以言孝。
有一些事情,當我們年輕的時候,無法懂得。當我們懂得的時候,已不再年輕。世上有些東西可以彌補,有些東西永無彌補。
“孝”是稍縱即逝的眷戀,“孝”是無法重現的幸福。“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與生命交接處的鏈條,一旦斷裂,永無連線。
趕快為你的父母盡一份孝心。也許是一處豪宅,也許是一片磚瓦。也許是大洋彼岸的一隻鴻雁,也許是近在咫尺的一個口信。也許是一頂純黑的博士帽,也許是作業簿上的一個紅五分。也許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許是一隻野果一朵小花。也許是花團錦簇的盛世華衣,也許是一雙潔淨的舊鞋。也許是數以萬計的金錢,也許只是含著體溫的一枚硬幣……但“孝”的天平上,它們等值。
只是,天下的兒女們,一定要抓緊啊!趁你父母健在的光陰。
關於2:柔和
“柔和”這個詞,細想起來挺有意思的。先說“和”字,由禾苗和口兩問部分組成,那涵義大概就是有了生長著的禾苗,嘴裡的食物就有了保障,人就該氣定神閒,和和氣氣了。
這個規律,在農耕社會或許是顛撲不破的。那時只要人的溫飽得到解決,其他的都好說。隨著社會和科技的發達進步。人的較低層次需要得到滿足之後,單是手中的糧,就無法撫平激盪的靈魂了。中國有句俗話,叫作“吃飽了撐的——沒事找事”。可見胃充盈了之後,就有新的問題滋生,起碼無法達到完全的心平氣和。
再說“柔”這個字。通常想起它的時候,好像稀泥一灘,沒什麼盤骨的模樣。但細琢磨,上半部是“矛”,下半部是“木”——一支木頭削成的矛,看來還是蠻有力度和進攻性的。柔是褒義,比如“柔韌、以柔克剛、剛柔相濟、百炬鋼化作指柔……”,都說明它和陽剛有著同樣重要的美學和實踐價值。
記得早年當醫學生的時候,一天課上先生問道,大家想想,用酒精消毒的時候,什麼濃度為好?學生齊聲回答,當然是越高越好啦!先生說,錯了。太高濃度的酒精,會使細菌的外壁在極短的時間內凝固,形成一道屏障,後續的酒精就再也殺不進去了,細菌在壁壘後面依然活著。最有效的濃度是把酒清的濃度調得柔和一些,潤物無聲地滲透進去,效果才佳。
於是我第一次明白了,柔和有時比風暴更有力量。
柔和是一種品質與風格。它不是喪失原則,而是一種更高境界的堅守,一種不曾劍撥弩長,依舊扼守尊嚴的藝術。柔和是內在的原則和外在的彈性充滿和諧的統一,柔和是虛懷若谷的謙遜啊。不信,你看看報上徵婚廣告淨是徵詢性格柔和的伴侶。人們希望目光是柔和的,語調是柔和的,面龐的線條是柔和的,身體的張力是柔和的……
當我們輕輕念出“柔和”這個詞的時候,你會覺得有一縷縷藍色的溫潤,瀰漫在脣舌之間。
有人追索柔和,以為那是速度和技巧的掌握。書刊上有不少教授柔和的小訣竅,比如怎樣讓嗓音柔和,手勢柔和……我見了一個女孩子,為了使性情顯出柔和,在手心用油筆寫了大大的“慢”字,天天描一遍,掌總是藍的。以致揚手時常嚇人一跳,以為她練了邪門武功。併為自己規定每說一句話之前,在心中默數從1到10……她除了讓人感到木吶和喜怒無常外,與柔和不搭界。
一個人的心如若為柔和,所有對外的柔和形式的摹仿和操練,都是沙上樓閣。
看看天空和海洋吧。當它們最美麗和博大,最安寧和清潔的時候,它們是柔和的。
只有成長了自己的心,才會在不經意之間,收穫了柔和。
我們的聲音柔和了,就更容易滲透到遼遠的空間。我們的目光柔和了,就更輕靈地捲起心扉的窗紗。我們的面龐柔和了,就更流暢地傳達溫暖的誠意。我們的身體柔和了,就更準確地表明與人平等的信念。
柔和,是力量的內斂和高度自信的寧馨兒。願你一定在某一個清晨,感覺出柔和像雲霧一般悄然襲身。
關於3:曠野與城市
城市是一粒粒精緻的銀扣,綴在曠野的黑綠色大氅上,不分晝夜地熠熠閃光。
我聽說的曠野,泛指崇山峻嶺,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煙罕至儲存原始風貌的地方。
曠野和城市,從根本上講,是對立的。
人們多以為和城市相對應的那個詞,是鄉村。比如常說“城鄉差別”“城裡人鄉下人”,其實鄉村不過是城市發育的低階階段。再簡陋的鄉村,也是城市的一脈兄長。
惟有曠野與城市永無聲息地對峙著。城市侵襲了曠野昔日的領地,驅散了曠野原有的駐民,破壞了曠野古老的風景,越來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華,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風光。
城市是人類所有偉大發明的需求地,展覽廳,比賽場,評判臺。如果有一雙慧眼從宇宙觀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滅的光芒所震撼。曠野是舒緩的,城市是激烈的。曠野是寧靜的,城市喧囂不已。曠野對萬物具有強大的包容性,城市幾乎是人的一統天下……
人們為了從一個城市,越來越快地到達另一個城市,發明了各工各樣的交通工具。人們用最先進的通訊手段聯結一座座城市,使整個地球成為無所不包的網路。可以說,人們離開廣義上的城市已無法生存。
我讀過一則登山報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瑪峰的勇敢者,在返回營地的途中,遭遇暴風雪,被困,且無法營救。人們只能通過衛星,接通了他與家人的無線電話。冰暴中,他與遙距萬里的城市內的妻子,討論即將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颶風為訣別的談話伴奏。幾小時後,電話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喚的是曠野永恆的沉默。
我以為這悽壯的一幕,具有幾分城市和曠野的象徵,城市是人們用智慧和心血,勇氣和時間,一代又一代堆積起來的龐然大物,在城市裡,到處文明的痕跡,遲到於後來的人們,幾乎以為自己被甲執兵,無堅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廣袤大地,曠野無聲地統治著蒼穹,傲視人寰。
人們把城市像巨釘一樣,楔入曠野,並以此為據點,頑強地繁衍著後代,創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曠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溫文爾雅的接受著。但曠野一旦反撲,人就一籌莫展了。尼雅古城,龐貝古城……一系列歷史上輝煌的城郭名字,湮滅在大地的皺褶裡。
人們建造了越來越多越來越大的城市,以滿足種種需要,曠野日益退縮著。但人們不應忽略曠野,漠視曠野,而要尋覓出與其相親相守的最佳間隙。善待曠野就是善待人類自身。要知道,人類永遠不可能以城市戰勝曠野,曠野是大自然的肌膚。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