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談英美文學中霍桑小說的象徵手法

  納撒尼爾·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是19世紀後期美國浪漫主義作家的傑出代表,也是美國文學的奠基人之一。如果從時間的角度劃分霍桑的創作,其小說創作可大致分為前期的“新英格蘭傳奇”部分,中期的“心之寓言”部分,和後期的長篇創作部分。《年輕人古德曼·布朗》即屬於中期的“心之寓言”部分的短篇小說之一。所謂寓言,就是用假託的故事來說明某種道理,達到勸誡、教育或諷刺目的的一種文學樣式,其特點就是假借客觀景物以代表某種觀點,使客觀的景物成為傳達意念的工具。因此在寓言這種文學樣式裡,就會有大量的根據藉助某物的具體形象來表現某種抽象的概念、思想和情感的象徵手法的運用。而霍桑的被人稱之為“心之寓言”的小說,正是運用了大量的象徵手法來表現霍桑對人性之惡、宗教之虛偽的抨擊的典型。

  小說《年輕人古德曼·布朗》講述了一個生活在17世紀末、巫術盛行時期的塞勒姆小鎮中的青年古德曼·布朗的故事。小說中的布朗不顧新婚妻子的反對,執意要參加魔鬼的約會,並親眼見證了人性醜惡。小說採用了超現實主義的手法,虛構了魔鬼、出現幻覺的森林、突然醒來的夢境等具有深刻寓意的人或景物,運用了多種多樣的象徵手法,使小說充滿了濃郁的寓言感。

  一、人物的象徵意義

  在《年輕人古德曼·布朗》中,霍桑把小說裡的人物分成了兩大類,即生活裡的好人和生活裡的壞人。很顯然,年輕的布朗夫婦就是典型的好人,因為“古德曼”在英文中是“好人”的意思,而布朗的妻子費絲的名字在英文中就是“忠實”、“信仰”的意思,對於妻子的忠實,布朗顯然是深信不疑的,所以小說裡才寫道:“這名字對她恰如其分。”正是因為有費絲這位忠實而美麗的妻子的存在,才使好小夥子布朗趕赴魔鬼約會的決心一直在動搖,他的腳步遲疑著,內心中善與惡的鬥爭十分激烈:“天國在上,費絲在下,俺還是在對抗魔鬼,堅定不移!”然而,最終的結局卻是讓人失望的,行走在森林裡的布朗雖然腳步並不快,但他卻一直向前,特別是聽到森林裡費絲的哭聲,確認自己最忠實的妻子費絲也來趕赴魔鬼的約會時,他心底那最後一點對光明的堅守破滅了,他開始感到絕望,狂叫著:“人世上根本沒有善!罪孽不過是一個空名!來吧,魔鬼,因為這個世界都歸你了!”“他縱聲大笑,笑了許久。然後抓起柺杖又往前走,順林中小路大步流星,不像在走,倒像在飛。……憑著凡人向惡的本能,他仍舊往前衝。”

  布朗這種道德感的突然坍塌正表現出17世紀的美國移民的心理特徵,布朗屬於清教徒第三代移民,他原本是最虔敬、生活最聖潔的新教徒。100多年前,布朗的祖先們懷著純潔的理想來到北美陸地開疆拓土,決心通過自己的勤勞和創造,把北美荒園建成他們理想的純潔的人間樂土,並給後代們留下了道德上的楷模。作為這批拓荒者的子孫,小夥子布朗嚮往純潔善良,追求道德上的完美。他對人性的純潔善良有足夠的信心,對生活懷著美好的希望,對妻子也有著深沉的愛。但與此同時,基督教的原罪說、人的內在墮落論又使篤信加爾文教的人們對人類的道德操守持懷疑態度,他們更容易看到存在於社會群體中陰暗的、殘缺的、愚蠢的、罪惡的一面,從而更加堅信了原罪說的可信性。

  霍桑筆下的這兩個好人形象***布朗和費絲***正是代表著純潔人類的典範,當他們的信念倒塌,純潔的個性遭到毀滅時,其象徵寓意是十分深刻的。19世紀30年代,美國發生了一場深刻的思想解放運動,這場運動的代表人物有愛默生、梭羅和富勒等,其代表思想就是超驗主義。愛默生的《論自然》和《美國哲人》等作品中的超驗主義理論,直接對抗加爾文教的正統思想,他主張人類應當迴歸自然,強調個性獨立,應當從“美”角度放眼自然,從自然中獲得最高的精神體驗,從而使靈魂與自然合而成為宇宙。超驗主義者所說的“自然”包括物質的自然與精神的自然,人類應當通過體驗“自然”、置身於自然之中而淨化靈魂,而不能依靠抽象的、壓抑人性的教義來扭曲抹殺人性。這種超驗主義思想深深影響了霍桑,霍桑把對超驗主義的理解表現在他的小說人物身上,他試圖通過裸露人的內心精神來展現人性的自然性和多面性,並以此來暴露宗教的虛偽。對此,美國著名小說家赫爾曼·麥爾維爾評價道:“他***霍桑***的最偉大的成就就在於他擅長對黑暗的描寫,在於他對於人類心靈深處的黑暗的描寫。”

  在《年輕人古德曼·布朗》中,熱心於趕赴魔鬼約會的並非只有布朗夫妻,而是一個很大的人群,他們大多都是在真實的生活裡非常受人尊敬的人,有的是“非常虔誠的太太”,有的是“翌日將在州議會上露面的人物”,這些平日公眾心目中的謙謙君子或淑女,卻在這種含意曖昧的場所出現,和一些“自甘墮落的男人”、“聲名狼藉的女人”雜合在一起,形成了“好人並不迴避壞人,罪人面對聖人也毫無愧怍”的奇怪場景,難怪會讓布朗震驚。因為這些人都是思想受到嚴格控制的清教徒,是在安息日裡向大眾佈道的虔誠人物,他們在公眾***包括布朗***的眼中是追求無慾無念、全身心皈依宗教的純潔人物,現在卻和魔鬼攪和在了一起,可見人的內心裡隱藏著多麼深刻的罪惡。這個人群的出現暴露了宗教的虛偽性,凸顯了霍桑小說中“人性之惡”的最基本主題。正如英國作家勞倫斯評價的那樣:“霍桑是一個可愛的藍眼睛小夥子,他對人類心靈深處的罪過一清二楚,並用巧妙的偽裝加以揭露出來。”

  二、森林和蛇杖的象徵意義

  《年輕人古德曼·布朗》的整個故事場景設置於森林之中,而且是深夜裡的森林,這又是寓言故事的一大特徵。在許多古老的寓言故事中,發生故事的場所都是森林,如《伊索寓言》、《克雷洛夫寓言》中的許多故事,都是以森林為背景的,因此,“森林”成了寓言類作品的一個常用的場景和常用的象徵體,在寓言裡,森林早已不再是一個植被密集的可愛所在,而是一個充滿黑暗、凶險、迷幻、鬼怪的地方,而《年輕人古德曼·布朗》這種充滿寓言色彩的小說放置於森林這個場景中去,正是想讓好小夥子布朗的這次與魔鬼的約會充滿玄祕與凶險。果然,好小夥子布朗自從進入到森林裡之後,森林便開始展露它的凶險,森林一直制約著布朗的行動,布朗一開始“踏上了一條悽清的小路,陰森森的樹木遮天蔽日,擠擠挨挨,勉強讓狹窄的小徑蜿蜒穿過。人剛過,枝葉又將小路封閉了起來,荒涼滿目。”這象徵著布朗走向的是一個陰暗的所在,同時也說明布朗踏上的是一條靈魂的不歸之路,黑夜籠罩下的森林給人更加深刻的罪惡感,單純的布朗將在這種罪惡的擠壓之下走上道德的反面。而當布朗看到自己純潔的妻子也受到魔鬼的誘惑,感到純潔的世界已被顛覆時,他身邊的森林也發生了奇特的變化:“樹木吱吱嘎嘎,野獸嗷嗷嗥叫,印第安人哇哇吶喊。”當布朗明白邪惡和力量是多麼強大的時候,森林這個隱藏魔鬼的地方也顯露出了它的本來面目,將一切邪惡都展現了出來,使身陷其中的布朗更加瘋狂,更加喪失理性。在森林風聲的伴奏之下,布朗聽到的唱讚美詩的歌聲也變了樣:“這不像人聲,更像幽黑荒野中的一切一齊發出的轟轟呼聲,陰森可怖。”在這裡,森林完全成了一個罪惡的世界,正如小說中的黑色的人影***魔鬼的化身***所說的那樣:“整個大地就是一塊罪惡的汙跡,一塊巨大的血跡,遠遠不止這些。”

  另外,在小說中還出現了一個重要的道具:一根彎彎曲曲的蛇杖。這根蛇杖拿在布朗的同行人的手裡,這個同行人其實就是魔鬼的領路人,也是一切罪惡的慫恿者。每在關鍵的時候,蛇杖就可以引誘、扶持奔赴魔鬼約會的人向前行走,讓他們進入罪惡的深淵中。作者在小說裡多次寫到這根蛇杖,並一再強調它是“最引人注目的東西”:“一條酷似黑蛇的手杖,精雕細刻,活脫一條扭來扭去的大蛇。”;“他把手杖往她腳下一扔,到了她那兒,那東西大概就突然變成了活物,因為主人曾把它借給過埃及的魔術師。”這根蛇形的手杖的原型顯然來自於伊甸園裡的那條引誘亞當夏娃犯下原罪的蛇,蛇形手杖的寓意就是指引人們奔向罪惡,誘惑人們犯罪,正如霍桑在《自我中心;或心底之蛇》中所寫:

  “於是他就使自己那條實際的蛇——如果他心底當真有一條蛇存在的話——成了每個人致命的錯誤或密藏的罪孽或不安的良心的預示,並且毫不懊悔地將其蜇牙扎進最痛苦的地方。”

  三、夢境的象徵意義

  在小說的結尾處,霍桑設下了一個懸念:他讓好小夥子布朗在魔鬼的受洗儀式就要實施的關口突然驚醒過來,好像從一場噩夢中猛醒過來:“邪惡的化身就在這裡頭***指一個天然的盛滿鮮血的凹坑***浸溼他的手,準備在他們額頭上留下受洗的印跡,好讓他們分享罪惡的祕密……‘費絲,費絲,’丈夫叫道,‘仰望天堂,抵擋邪惡!’話剛出口,就發現自己已孤單單地身處寧靜的夜,正側耳傾聽風聲沉甸甸地穿過森林,消失無聲。”就是在這一聲對上帝的呼喚聲中,原本囂張的魔鬼突然消失,森林歸於平靜,所有的人們都退去不見。那麼布朗方才經歷的一切真的就是一個夢嗎?霍桑在小說裡並沒有明白地告訴讀者,這就成了他留下的又一個象徵性的寓意,讀者可以從霍桑的身世裡去尋找答案。

  霍桑出身於一個真正的清教徒世家之中,霍桑家的第一代祖先曾是一位殖民地法官,因對17世紀新英格蘭貴格會成員進行殘酷的迫害而臭名昭著,而第二代祖先與1692年塞勒姆的“驅巫案”有關,因而受到了嚴厲的詛咒,這一切都在霍桑敏感的心靈上留下了抹不去的陰影。祖先所犯的罪行在他心中引起的罪惡感如此深重,以致他時常懷疑其家族的敗落、父親的早亡與此相關。為此,他曾經改姓,以示自己與家族祖先之區別。這一切造成了霍桑創作上的獨特心理:他既相信“原罪說”,又不肯全面接受“原罪說”;既相信“一代人的罪孽要延續到後代”的說法,又不甘於順從這種宿命的安排。所以,霍桑一方面認為人類有向惡的本性,一方面又力求通過道德的力量得到精神上的救贖,從而獲得新生。於是在《年輕人古德曼·布朗》中,霍桑不甘心於讓好小夥子布朗真正落入魔鬼之手,所以在小說的結尾安排了一個懸而未決的結尾,讓道德的力量在關鍵時刻起了作用,喚醒了沉迷在邪惡中的人,這也說明了霍桑的宗教觀點:“內在世界一旦淨化,外在世界遊蕩著的許多罪惡都會自行消失。”同時也說明,人類的內心雖然存在著惡念,也同時存在著向善的力量,如果一個人能堅守內心的高尚情感的話,再可怕的魔鬼也會自動退卻。

  在《年輕人古德曼·布朗》中,還有許多象徵手法的運用,如費絲的粉紅色緞帶、黑夜裡怪異的聖歌、點燃的松樹、森林裡一塊巨石形成的祭壇,都有著善與惡、美與醜的深刻寓意。正是在這一連串的象徵手法中,霍桑小說的主題更加深刻,人物性格更加豐滿,寓言特徵更加鮮明,宗教的理念與小說的手法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霍桑的道德觀得到了很好的詮釋。正如李燕喬在《西方現代文學中的原罪說》所評價的那樣:

  “文學和宗教雖然有著天壤的區別,但至少有一點是共同的,它們都試圖對生活中的現象和人的本質做出評判,只不過兩者的方法和結論完全不同。西方現代文學所表現的人和社會在某種程度上更接近基督教對人和社會的描述,現代作家更多地把社會的弊端歸於人的天性,希望通過某種途徑使人性得以淨化,從而使現代人擺脫他們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