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工程的論文
環境工程專案涉及面較廣,是集建築、給排水、電氣、化學、熱力、生物和機械等專業學科知識為一體的綜合性工程。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試談環境工程專案投融資方法與實踐
當前,我國雖然已經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投資為主,企業和社會投入資金為輔的投融資模式,但是隨著環境問題的不斷凸顯,環保專案資金缺口仍在不斷加大,現有傳統環保投融資模式已經難以適應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的要求。
一、環境保護投融資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總體投入不足
由於當前環境汙染日益加劇,在對環境進行整治的過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但是,當前我國環保投融資方式仍存在較大的不足,根本原因在於環保專案投融資市場機制尚未理順,市場化的融資渠道沒有被有效的利用。首先,大量公益性和準公益性環保專案,嚴重依賴於政府財政投入,一些財力有限的地方政府,並沒有把環保投入作為優先選項;其次,大量的中小企業,在市場範圍內融資投入環保設施有較大的困難,仍主要採用自籌資金方式投入環保設施,因此,一方面社會中的大量資本一直處於閒散的狀態,不能被有效的利用於環保專案投入,另一方面,大量中小企業投入環保專案又存在較大的資金缺口。
***二***融資渠道較為單一
當前,發達國家的環保專案融資模式和融資渠道更加趨向多元化,尤其是更多的採用市場化融資手段和資本市場等多種投融資方式。在我國,由於市場經發展仍不成熟,大量公益性和準公益性環保專案投融資仍主要依託政府投入資本金、向銀行申請貸款為主的間接融資方式,主要依賴專案運營收費和財政補貼償還銀行貸款,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融資方式採用較少。
***三***資金使用效率不高
相對於西方發達國家,我國在環保投融資資金使用的過程中,資金的使用效率較低。在國內不同的地區,由於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所以對於環保資金的使用效率也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導致環保資金運用效率低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市場機制沒有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二是在管理上不能使用正確的管理方法,最後則是投資者逃避風險承擔責任。在政府投資作為環境保護過程中投融資主體的背景下,在環保領域,投資決策者與風險承擔者的權力與責任是分離開來的,作為環境投資的主體對於風險是不需要進行承擔的,所以,在對資金進行運用時,通常情況下不會考慮其風險因素,這就會導致資金低效益投資現象的出現,進而出現不必要的浪費,同時,也會出現環境保護領域眾多專案的重複建設,使資源嚴重的浪費,進而導致資金使用效率低下;最後,則是管理監督體系的缺乏,作為投資過程中的主體的各級地方政府,在對環保設施投資管理中,缺乏約束機制,也是造成資金使用效率的重要因素。
二、環境保護投融資過程中存在問題的對策分析
***一***創新理念
環境保護融資機制要進行改革,要從源頭上進行理念的創新。首先,要強化政府的引導或主導作用,實現市場運作和企業主導多種資源的整合;其次,要對原有的先汙染後治理的思想觀念進行徹底的摒棄,從源頭上對環境汙染進行控制,以促進迴圈經濟的發展;第三,將擴大總量與結構優化進行有效的結合;最後則是要將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進行有效的結合,進而為環境保護的投融資提供完善的社會和經濟環境。
***二***完善投資主體
1.政府發揮引導和主導作用
由於當前社會不同的利益主體之間存在競爭,所以導致當前投融資資源配置過程中,資源配置的效率較低,無法達到最佳的配置狀態。兒而政府在環境保護中作為主體,在擁有資源方面有較強的優勢,因此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和主導作用,對各項資源進行充分的整合。對於公益性或準公益性環保專案,宜採用PPP方式運作專案,由政府與社會資本成立專案公司***SPV***,專案公司負責設計、建設、運營、維護以及融資,政府負責特許經營權授權或財政補貼,確保社會資本合理收益,專案使用人***使用者***負責付費。或可採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社會力量購買環保服務,政府通過專案收益和稅收調節解決購買資金。
2.提高企業資金自籌能力
在當前市場經濟的背景下,作為環保型企業,一定要積極的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首先,應該對市場的需求和自身產品具有明確的認識,並做出充分的準備,可以考慮方式包括以下幾點:新技術的研發、現代企業制度的籌建、核心競爭力的培養等。一方面,企業提高競爭力,可以提高向銀行融資的籌碼,同時還可以依靠企業的核心技術,引進社會資本和各類基金投入;另一方面企業也可以通過自身科學合理的經營方式和手段獲得較高的利潤,以促進企業自身現金流量的增加。
三、總結
綜上所述,當前我國在環境保護的過程中仍存在較多的問題,及時解決這些問題的重要條件在於確保環保資金的投入。要想從根本上解決環保投融資問題,主要在於政府、企業各方面共同努力,各自發揮自身優勢,理順環保投融資機制,拓展投融資渠道,確保投融資渠道通暢,構建權責一致的法律體系,只有將這些問題進行解決,才能使環境保護工作得以更好的開展,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相協調,確保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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