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環境監測對環境監理工作的促進作用

   論文關鍵詞:環境監測 環境監理 促進
    論文摘要:環境監測和環境監理是整個環境管理體系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新形勢下正確處理環境監測與環境監理之間的關係,對促進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有重要的作用。本文闡述了新形勢下環境監測與環境監理之間的關係,重點介紹了環境監測對環境監理工作的促進作用,對推動整個環境保護工作向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邁進具有積極意義。 
  一、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不斷髮展,汙染負荷日趨加重,環保壓力不斷增加。因此,在現有條件下要完成保護環境,防治汙染的任務,必須要加強環保執法力度,建立完善的環境監理與環境監測體制。目前,我國工程環境監理工作還沒有完善的行業規範和具體的技術要求,但是,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國家的經濟發展以及對環境質量要求的不斷提高,環境監測和環境監理工作將會越來越受到國家、企業的重視。環境監測和環境監理是整個環境管理體系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對推動整個環境保護工作向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邁進具有積極的意義。因此,在新形勢下正確處理環境監測與環境監理之間的關係,建立科學合理的環境監測與環境監理的工作關係,對促進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有重要的作用[1]。 
  二、環境監測與環境監理 
  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監督職能中的技術監督工作,是指間斷或連續地測定環境中汙染物的濃度,觀察、分析其變化和對環境影響的過程。其主要任務是及時、準確、可靠、全面地反映環境質量汙染現狀及發展趨勢,為環境管理、環境規劃、汙染防治、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提供科學高效的服務。 
  環境監理是指環境保護監督職能中的現場監督執法工作,是環境現場監督、檢查、督促與處理的總稱。其核心工作就是日常現場監督執法,是執行各級政府及其環境保護部門做出的處罰決定的環境監督執行系統。環境監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對轄區內汙染源排放汙染物情況和對海洋及生態破壞事件實施現場監督、檢查,並參與處理[2]。 
  環境監測與環境監理是服務與依靠的關係。環境監測是環境監理工作的基礎,是執行環境法規、標準和排汙收費制度的技術措施。環境監理只有在這種技術支援的基礎上,才能使其工作走上科學化、定量化、規範化的軌道。 
  三、環境監測促進環境監理的順利進行 
  環境監測與環境監理是環境保護管理系統工程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們之間相互依存、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相互推動。因此,環境監測部門必須加強內部管理,強化汙染源監測,使例行型監測向監督監測型轉變,以進一步提高整體監測水平,為環境監理部門提供及時、準確、可靠的資料。環境監理在技術上必須依靠環境監測,在履行職能時必須以環境監測部門提供的資料為依據 [3]。 
  1.環境監測為環境監理提供科學有效的監測資料 
  環境監測既為環境監理提供有效的反映環境狀況的資訊,同時又是衡量監理行為和監理效果的手段。環境監測資料反映了環境質量狀況和汙染物排放情況,是環境汙染預測的基礎,是實施總量控制、排汙收費、汙染設施執行等管理措施必不可少的手段。汙染源監測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性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環境監理行為的成功與否。 
  隨著我國環保事業的發展,環境保護法制建設不斷加強,環境監理工作必須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原則。這就需要具有準確性、精確性、完整性、代表性和可比性的監測資料。離開了環境監測去執法,環境監理就失去了目標和執法的基本手段,也就脫離了以事實為依據的原則,就不能正確地判定企事業單位環保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同樣,環境監測人員如沒有認識到環境監測是環境監理的耳目和手段,沒有將環境監測的資料用於檢驗環保法規的執行效果,支援環境監理開展工作,為環境質量管理與評價提供依據,那麼環境監測也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價值。
  2.環境監測對環境監理工作的技術支援作用 
  基層環境監測工作對環境監理執法工作的技術支援和促進作用尤為突出。環境監理屬於環境管理體制中的監督執行系統,其職能是現場監督執法;環境監測屬環境管理體制中的支援保證系統,其職能是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援與服務,為環境監理提供科學有效的監測資料等等技術類工作。環境監測對環境監理工作的技術支援作用的具體體現為:環境監測對基層徵收排汙費工作的技術支援和促進作用;對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調查的技術支援和促進作用;對建設專案環境管理的技術支援和促進作用;以及對調解汙染糾紛的技術支援作用。 
  3.環境監測為環境監理中的監督檢查提供指導 
  環境監理中的監督檢查是對汙染防治設施運轉情況、排汙許可證執行情況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理部門在現場監督檢查中,判定排汙單位的環保設施是否在正常運轉、排放濃度有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處理效果能否達到設計要求,只能對汙染源及其排放口進行取樣分析,由監測站及時、準確地提出監測報告,以此作為監理部門對排汙單位是否要做出限期改進汙染防治設施執行狀況的依據。 
  監理部門在檢查排汙單位執行排汙許可證情況的過程中,環境監測站負責對汙染排汙申報內容進行技術檢查,為汙染物總量分配方案和制定排汙許可證允許排汙量提供科學依據,對排汙單位執行許可證情況按規定進行監督、抽測,定期報告結果。 
  4.環境監測為排汙收費提供依據 
  排汙收費工作是環境監理的一個重要內容,這是加強環境管理既有效,又是最基本的經濟槓桿手段,而徵收排汙費的基礎是瞭解和掌握排汙單位排放汙染物種類、排放量、排放濃度的一些定量化的資料,這些資料來自於兩種方法,一種是在監測力量所不及的情況下,通過物料衡算等方法獲得,另一種更為有效的方法就是通過環境監測獲得。排汙收費監測也是環境監測的一項主要任務,通過對轄區內企事業單位所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等進行定期定量的監督、檢查、取樣分析等監測活動,得出汙染物的種類、數量及時空分佈狀況基礎實測資料,為監理部門徵收排汙費提供法律上、行政上必要的科學依據[4]。 
  四、總結 
  環境監理和環境監測都是環境保護整體工作中的有機組成部分,缺一不可,環境監理要依靠環境監測,環境監測要為環境監理服務,促進環境監測監理的協調發展。在深入研究監測、監理工作內在規律的基礎上,及時把握監測、監理工作發展的新特點,隨時調整工作思路和促進其發展的舉措,環境監測站要把為監理服務看成是監測的基本方向和任務,並在環境監理中發揮重要的技術支援和監督作用。環境監理部門也要把環境監測看成是實現科學化、定量化、法制化管理的基本保證。只有這樣,環境監測、環境監理工作才能協調而有序地進行,環境保護工作才能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需要。 
   
  參考文獻: 
  [1]龐永師.建設工程監理[M].廣東科技出版社,2004. 
  [2]朱若華,強紅,王玉賢.環境分析與監測課程體系的構建與實踐[J].首都師範大學學報,2007. 
  [3]尹常慶.對環境監測工作定位的探討[J].中國環境監測,1998. 
  [4]黃鵬.淺談監理工程師的環境工程監理工作[J].四川環境,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