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部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餐飲部是指賓館酒店中的部門之一。賓館或者酒店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都不容忽視,以下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一、餐飲部經理是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在酒店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掌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部門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四、定期組織實施對本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整好用,確保疏散通道暢通。

  五、定期組織對本部門的防火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

  六、制定廚房各種電氣裝置的使用和安全操作規程,並保證員工嚴格執行。

  七、在宴會和日常工作後要清場,消除隱患。指定專人關電源、火源,鎖好門窗。

  八、增強員工消防意識,教育員工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和火災事故處理預案。

  九、定期向酒店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餐飲部消防安全制度

  一、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防火組織,做到部門有消防安全負責人,班組有消防安全員,並保證將消防安全工作與部門的經營管理同計劃、同步驟、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二、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各工種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要張貼在明顯部位,做到員工熟知本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度,並能認真執行。

  三、堅持部門每月、主管每週、班組每日的消防自查制度,並有文字記錄,做到有火險隱患能及時發現、及時報告,並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整改。

  四、重點防火部位明確,管理措施落實,做到“四有”,即有制度、有滅火器材、有義務消防員、有責任人。

  五、對員工經常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做到制度化、經常化、對新員工***包括臨時工***堅持安全培訓不合格不得上崗制度,對重點工種人員要堅持經常性的防火安全制度。

  六、保證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完好和應有的使用效果,保證各疏散樓梯,通道和安全門暢通無阻。

  七、加強預防投毒事件的管理,非廚房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

  八、有消防考核,獎懲制度,切實做到獎優罰劣,並有文字記錄。

  九、部門辦公室下班時要切斷室內無關電源,辦公室及營業場所人員下班前,注意鎖好保險櫃,辦公室門窗;各級工作人員不得將營業款、公款、票據,工作崗位鑰匙,存入自己的更衣室,應按制度存放。

  十、部門有工程維修時,要派人陪同並對本部門的財產安全負責。

  十一、部門應教育員工遵守店紀店規,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經批准私拿酒店物品出店。

  十二、保安部提出的治安、消防隱患、要按期整改,不得搪塞,敷衍或拖延不改;部門調入調出人員要事先通知保安部備案。

  十三、對本部門因違法犯罪,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受到公安部門、司法機關處理的,對因違法違紀作記過處分以上的員工要通知保安部。

  十四、部門對發生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及重大事故後不報,本部門自行調查處理無結果後報保安部貽誤戰機的,追究部門經理責任。

  十五、辦公室內不得存放個人現金及貴重物品。

  十六、嚴格遵守包房檢查制度。凡客人用餐完畢,當值服務員必須檢查該包房。否則,若因沒及時查房,事後發現房間裝置、物品有損壞、遺失,食用食品和酒水沒能登記,沒能發現煙火隱患及其他異常情況所引起的後果,由當值服務員負責並賠償。

  十七、當遇到行凶、搶劫事件,團體鬥毆事件,發現爆炸可疑物品或爆炸事件等,立刻通知保安和上級。若因通知不及時造成事態擴大,則負主要責任,並按規定處罰。

  十八、責任區域發生火警,應立即報告消防中心,並向上級彙報,控制現場,保證向外準確聯絡。若因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火情擴大,則對此次火災負主要的責任。

  十九、嚴格遵守情況彙報制度。在餐飲部所屬範圍內涉及與消防安全有關的一切事件的苗頭、傾向,必須及時瞭解,以書面的形式記錄好所發生的時間、事件經過,及時向上級或保安部彙報。若因彙報不及時,造成事態發展、擴大,則由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二十、嚴格遵守《餐飲部安全操作規程》,若違章操作而造成傷亡,一切責任自負,若造成酒店財產損失,則造價賠償。

  二十一、加強自我安全防範意識,不要輕信和陶醉在客人的花言巧語中而失去警戒。若因自己行為不端,或客人要耍流氓時不報警,則一切後果自負,與酒店無關。

  二十二、確保所轄責任區域設施、裝置的安全,嚴防被盜,若因監護不力造成物品流失,則照價賠償;發現電器裝置有不安全隱患及時報修,否則後果自負。

  二十三、員工若因維護酒店利益、名譽而身體受到傷害,則按國家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二十四、若因非公傷致傷、殘、死亡,一切責任自負,與酒店無關。

  二十五、對不能正常運轉或運轉異常的裝置應立即停機,及時報工程部維修。否則,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二十六、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則本部門出現責任事故,由本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二十七、本責任書年月日至年月日生效,一式兩份,同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