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職業具有哪些特點特徵

  在生活中,每個人職業都有獨特的特點,而對於法律來說,也有一定的職業特點。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律師職業的特點,希望能幫到你們。

  律師職業的特點

  1、壓力大。做律師要比從事其他工作的壓力更大,因為委託人是把他處理不了的事情交辦給律師,這樣在心理素質、辦事能力、協調能力、溝通能力等方面的職業要求就比委託人高,從而導致很大壓力。一件普通經濟糾紛可能涉及一個企業的存亡,一樁刑事案件可能涉及一個人的生死,重大非訴專案中的一個失誤就可能引發鉅額索賠。

  2、節奏快。委託人把事情交給你辦時都很著急,包括訴訟、非訴業務。律師的工作節奏必須滿足委託人的需求,同時還得保證案件質量,令委託人滿意,這是一種非常有壓力的快節奏。

  3、知識面廣、知識更新快。即使專業化的律師,每天面對的法律問題型別也不是一樣的。今天面對的是建築業,明天可能面對IT業,如果你對客戶行業根本不瞭解,就沒法承辦業務,你就必須用最短的時間去了解這個行業,至少是皮毛,才可能去承辦業務。同時,國家的法制程序很快,不斷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出臺,就要求你不斷地去學習。

  4、獨立性強,特別是訴訟業務。律師在承辦一個訴訟案件時,往往主要依靠其自身的法理知識、訴訟技巧和經驗能力就可以完成,不需要其他律師太多的介入,這就導致律師的獨立性較其他行業更為突出。這樣的執業特點易造成有組織、無紀律的工作習慣。很多律師雖然在某一律師事務所名下執業,但其實與事務所之間沒有特別緊密的關係,這種鬆散遊離狀態是非常危險的。

  避免律師職業風險的方式

  1、律師如果不是因為開庭或者重要的事務,在上午十一點鐘、下午五點鐘之前一定要離開公檢法機關,否則在別人等飯吃的時候,你抽身而走,會讓人很失望,如果請客請的不好,會惹下口舌是非。

  2、在公檢法的人交往中,越是職務低的越是要尊重,閻王好辦,小鬼難纏。有職務的領導好辦,即使是稍有得罪,找一個能管他們的領導或者有影響力的人一起吃餐飯,打個招呼,一般有什麼過節就能化解了,起碼能恢復面子的正常交往,不至於進行公開地刁難,美其名曰:“不打不相識”。如果在公檢法機關中只要有三個人說一個律師辦事“不上路子”,那這個律師的工作就會處處受限。

  3、請客吃飯千萬不要自定人選,由你要請的人召集即可,否則把一群明爭暗鬥中的人放在一個桌上吃飯,最後會機關內部鬥爭,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4、律師辦事刑事案件,對辦案的人員要有禮有節。

  律師職業的按件收費標準

  ⑴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複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⑵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書的條件

  ***1***具有律師資格;

  ***2***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

  ***3***品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