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運動會是什麼
東亞運動會***英文:EastAsianGames,簡稱東亞運、EAG***,是由東亞運動會總會所舉行的地區綜合性運動會,參賽國家或地區是東亞運動會總會之成員、非正式成員及被邀請的國家。小夥伴們對東亞運動會有什麼瞭解呢?下面就讓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吧,希望大家喜歡。
東亞運動會
為了增進東亞地區各奧委會在體育上和文化上的交流,地區代表於1991年9月15日舉行的東亞各國奧委會第一屆理事會上首次提出舉辦東亞運動會***EastAsiaGames***的建議。同年11月於第二次東亞各國奧委會協調會議中正式通過東亞運動會為四年一度的體育活動,並同意首屆運動會於1993年在中國舉行。2013年5月16日,在天津召開的東亞運動會聯合理事會會議上通過了關於東亞運動會改革的提案,決定將東亞運動會從第七屆開始改革為東亞青年運動會,每4年舉辦一屆,參賽運動員的年齡原則上在14-18歲之間。
東亞運動會歷史簡介
日本奧林匹克委員會為了和各東亞地區的國家及地區奧林匹克委員會之間得到更多增進體育及文化交流的機會,“東亞地區運動會”的意念在1991年09月15日的第一屆東亞各奧委會聯席會議上正式被提出。
1991年11月6日在 北京召開的第二屆東亞各奧委會聯席會議上正式通過以兩年主辦一屆東亞運動會,同時確定了第一屆東亞運動會於1993年由 上海主辦。第一屆東亞運動會在1993年5月9日於上海舉行,共9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團參加了12個體育大項的比賽。
1995年,原本於 朝鮮 平壤舉行第二屆東亞運動會臨時因經濟因素而被迫取消,東亞運動會總會從而把運動會由原本每兩年舉辦改為每四年舉辦;同時,“第三屆東亞運”主辦城市 釜山取而代之成為第二屆東亞運東道主。翌年3月於 關島舉行的第11屆東亞運動會總會會議,澳門取得第三屆東亞運動會的主辦權,後因日本提出希望以東亞運動會振興 阪神大地震後的經濟,故決議由 大阪主辦第三屆,澳門則改主辦第四屆。
東亞運動會盡管參賽的國家和地區為數不多,但由於亞洲體育三強中、日、韓的積極參與,某些專案具有相當高的運動技術水平。從第二屆東亞運動會所取的的成績可以看到,東亞乃至亞洲的體育水平都在不斷提高。
自第七屆起,東亞運動會將改革為 東亞青年運動會,參賽運動員的年齡原則上在14-18歲之間。首屆東亞青年運動會將在2019年舉行。
東亞運動會組織介紹
東亞運動會總會
1992年 1月27日,第三次東亞各國奧委會協調會議在北京通過成立東亞區奧委會協調委員會***EANOC***,並通過其憲章;翌年5月17日,第六次東亞各國奧委會協調會議在上海舉行,通過決議將組織名稱改為現時的東亞運動會總會***East Asian Games Association***。特別的是,東亞運動會總會會址是因應來屆主辦城市而“遷居”的,現時東亞運動會總會位於 香港 銅鑼灣大球場徑1號奧運大樓。
總會的徽章由黃、綠、藍、紅、黑的奧運五色,色彩鮮明,動感非常。此徽章代表了五行的金,木,水,火,土五大元素。寓意著他們融匯在一起,團結彼此的力量,在東亞捲起一股旋風,與世界共同創造新世紀的風采。
東亞運動會成員
東亞運動會總會的成員為 亞奧理事會所定義東亞地區的國家及地區奧林匹克委員會,因此 中華人民共和國、朝鮮、中國 香港、 日本、韓國、中國 澳門、 蒙古以及 中華臺北。另一方面, 哈薩克於第二屆東亞運起參賽,但該奧委會於第三屆東亞運後改為 中亞地區奧林匹克委員會成員而沒有參加。
東亞運動會總會的非正式會員是指毗鄰於東亞地區,由東亞運動會總會事前經商議所承認的奧委會;有關的成績及獎牌均會計算。目前, 關島是現時參加國家和地區之中唯一的非正式會員。
第三屆在 大阪舉行的東亞運動會時, 澳大利亞被獲邀參加了該屆運動會,但由於該參賽國家非正式成員,也非為非正式成員,所以有關成績及獎牌是不會計算之內。當時,會決出所有最終成績***包括獎牌***,而在頒獎時則不會頒獎至該參與國家。
東亞運動會比賽天數
東亞運動會總會規定每屆東亞運動會最多可以舉行12日***包括開幕日及閉幕日***,但預賽並不計算在內。
東亞運動會比賽專案
歷屆比賽的專案有:水上運動***游泳、跳水***、田徑、羽毛球、籃球、健美*※、保齡球*、撞球*、自行車***自行車公路賽、小輪車、室內自行車賽***、體育舞蹈*※、足球、曲棍球、柔道、賽艇、七人欖球*※、射擊、壁球*、桌球、跆拳道、網球、排球、舉重、風浪板、武術****套路、散手***
“* ”為非奧運專案,“※”為示範專案
東亞運動會總會規定每屆東亞運動會都要最少有十項運育專案大項;規則訂明其中七項必需是 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比賽專案,其他體育大項則可以由主辦城市而訂出。所有體育專案的競技都要根據國際體育聯會的規則及規格進行,否則有關賽果將會被取消資格。主辦城市要把所有比賽專案***包括大項及小項***資料及日期都要在運動會當年舉行的前一年公佈及通知參賽國家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