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孤獨症能治好嗎怎麼治

  有些時候受傷的小孩子會有些孤僻,兒童孤獨症怎麼治呢?下面是小編精心為你們整理的關於兒童孤獨症能治好嗎的相關內容,希望你們會喜歡!

  兒童孤獨症能治好嗎

  並不能完全治癒,但是長久的陪伴可以讓孩子感知到所有的生命。

  雖然訓練不能讓孤獨症患兒徹底痊癒,但訓練對於孤獨症患者的矯治作用卻是不容忽視的。孤獨症兒童由於本身的發育障礙失去正常、健康發展的內在能力,但並不意味著只能眼看他們陷在自閉狀態中而無可奈何。

  國內外幾十年的研究和實踐證明,孤獨症兒童具有極強的可塑性,教與不教,教得是否得當,他們的發展方向是完全不同的。"好的方向"就是他們能夠逐步具備社會適應能力、生活自理能力、與人交往能力、甚至在接受培訓後從事某項工作而達到生活自立。否則聽之任之,孤獨症兒童很難隨年齡的增長而逐步好轉,相反往往會發展出愈加嚴重的情緒、心理、行為等障礙,使得他們周圍的社會甚至家人都感到越來越不能忍受他們。而由於被他人排斥,孤獨症兒童的挫折經歷就會越來越多,這將進一步把他們推向更加自閉的狀態。

  兒童孤獨症評定量表

  1 喜歡長時間自身旋轉

  2 學會做一件簡單的事,但很快就忘記。

  3 經常沒有接觸環境或進行交往的要求。

  4 往往不能接受簡單的指令***如坐下、過來等***

  5 不會玩玩具***如沒完沒了地轉動、亂扔、揉等***

  6 視覺辨別能力差***如對一種物體的特徵、大小、顏色、位置等辨別能力差***。

  7 無交往性微笑***即不會與人點頭、招呼、微笑***

  8 代詞運用顛倒或混亂***你、我分不清***

  9 長時間總拿著某種東西。

  10 似乎不在聽人說話,以至讓人懷疑他有聽力問題

  11 說話不合音調、無節奏

  12 長時間搖擺身體

  13 要去拿什麼東西,但又不是身體所能達到的地方***即對自身與物體的距離估 計不足。

  14 對環境和日常生活規律的改變產生強烈反應

  15 當與其他人在一起時,呼喚他的名字,他沒有反應

  16 經常做出前衝、旋轉、腳尖行走、手指輕掐輕彈等動作

  17 對其他人的面部表情或感情沒有反應

  18 說話時很少用“是”或“我”等詞

  19 有某一方面的特殊能力,似乎與智力低下不相符合

  20 不能執行簡單的含有介詞語句的指令***如把球放在盒子上或放在盒子裡***

  21 有時對很大的聲音不產生吃驚反應***可能讓人想到他是聾子***

  22 經常拍打手

  23 大發脾氣或經常發點脾氣

  24 主動迴避與別人的眼光接觸

  25 拒絕別人的接觸或擁抱

  26 有時對很痛苦的刺激如摔傷、割破或注射不引起反應

  27 身體表現很僵硬、很難抱住

  28 當抱看他時,感到他的肌肉鬆馳***即他不緊貼抱他的人***

  29 以姿勢、手勢表示所渴望得到的東西***而不傾向於語言表示***

  30 常用腳尖走路

  31 用咬人、撞人、踢人等行為傷害他人

  32 不斷地重複短句

  33 遊戲時不模仿其他兒童

  34 當強光直接照射眼睛時常常不眨眼

  35 以撞頭、咬手等行為自傷

  36 想要什麼東西不能等待***一想要什麼,就馬上要得到***

  37 不能指出 5 個以上物體的名稱

  38 不能發展任何友誼***不會和小朋友來往交朋友***

  39 有許多聲音的時候,常常捂著耳朵

  40 經常旋轉碰撞物體

  41 在訓練大小便方面有困難***不會控制大小便***

  42 一天只能提出 5 個以內的要求

  43 經常受到驚嚇或非常焦慮不安

  44 在正常光線下斜眼、閉眼、皺眉

  45 不是經常被幫助的話,不會自己給自己穿衣

  46 一遍遍重複一些聲音或詞

  47 瞪著眼看人,好像要看穿似的

  48 重複別人的問話或回答

  49 經常不能意識所處的環境,並且可能對危險的環境不在意

  50 特別喜歡擺弄、著迷於單調的東西或遊戲、活動等***如來回地走或跑,沒完 沒了地蹦、跳、拍、敲***

  51 對周圍東西喜歡嗅、摸或嘗

  52 對生人常無視覺反應***對來人不看***

  53 糾纏在一些複雜的儀式行為上,就像纏在魔圈裡***如走路要走一定的路線, 飯前或做什麼事前一定要把什麼東西擺在什麼位置,或做什麼動作,否則就不睡 不吃。

  54 經常毀壞東西***如玩具、家裡的一切用具很快就給弄壞了***

  55 在 2 歲半以前就發現孩子發育延遲

  56 在日常生活中至少用 15 個但不超過 30 個短句進行交流***不到 15 句也打 “∨”***

  57 長時間疑視一個地方***呆呆地看一處***

  《自閉症行為量表》——ABC 量表,由 KRUG 於 1978 年編制,表中列出 57 項自 閉症兒童的行為特徵,包括感覺能力***S***、交往能力***R***、運動能力***B***、 語言能力***L***和自我照顧能力***S***五個方面。

  要求評定者與兒童至少共同生活 3-6 周,填寫者與兒童生活至少半年以上的教師。評分時,對每一項作“是”與 “否”的判斷。“是”評記“∨”符號,“否”不打號。把“是”的專案合計累 分,總分≥31 分為自閉症篩查界限分;總分>53 分作為自閉症診斷界限分***參考 值*** 原作者提出該量表的篩查界限分為 57 分,而診斷分為 67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