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要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對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下面小編整理了,供你參考。
篇一
尊敬的家長同志:
你們好,今去信有一事相托:
進入春季,隨著氣溫的回升,很多人外出踏青,農忙耕種等活動增多。提醒各位“防火工作,重於泰山”。為了提高學生的防火意識,有效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希望家長能夠與學校配合做到以下幾點:
一、作為家長,各位要深刻認識到當前森林防火的嚴峻形勢,認識到森林防火工作是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克服麻痺僥倖心理,增強森林防火工作的緊迫感、危機感和責任感。
二、希望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對學生的監管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義務和責任。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森林防火教育,嚴禁學生進山玩耍,嚴禁學生野外用火和野炊,讓學生知道每年12月至下一年5月底為森林防火期,杜絕學生帶火種進山林造成森林火災。尤其要注意教育學生不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防火意識。我校利用宣傳欄、黑板報、廣播等各種宣傳媒體,通過主題班會等形式,大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讓全體學生樹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意識,懂得造成森林火災事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家長和子女要互相監督、互相約束,家長能做好子女的表率。清明節期間,希望家長同志能夠文明祭祀,不帶火種進山,更不違規用火。
四、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的工作,充分發揮學生義務防火宣傳員的作用,在村裡進行森林防火宣傳,在全社會營造一種重視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圍。
森林是我們綠色家園的保護傘,為了我們美麗的家園,請大家共同拒絕火魔的威脅,遠離森林火險,共建和諧生態環境!敬請家長同志繼續協助學校做好學生思想工作,提高學生防火安全意識,杜絕學生引發火災的事故發生!與此同時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用電安全,防盜、防燙傷、防食物中毒,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
此致
敬禮!
好運角中學區
2016年2月29日
篇二
廣大家長朋友們:
又是一年春草綠,又是一年清明時。
每逢清明,我們都會懷著一份濃濃的思念之情,緬懷、祭奠革命先烈、先賢和已故的親人。但是清明前後風乾物燥,山林內可燃物較多也是山林火災事故多發期,上墳燒紙、燃放煙花,一旦遇上晴燥風大的天氣,極易引發森林火災,森林消防工作將面臨嚴峻的考驗。為弘揚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進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質,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倡導文明祭掃新風尚,在此,學校向廣大家長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一、過一個文明健康的清明節。樹立現代文明的養葬觀念,弘揚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風,踐行尊老敬老和弘揚厚養薄葬的中華傳統美德,堅決抵制薄養厚葬不良歪風,摒棄奢侈浪費的祭奠方式,以節儉的方式寄託哀思。倡議廣大家長帶領孩子前往分水五雲山烈士墓、富源村紅軍墓等地進行憑弔,表達對先烈的哀思,增進愛黨、愛國、愛家鄉的情感。
二、過一個綠色低碳的清明節。自覺樹立環保意識,遵守社會公德,用環保、低碳、自然的方式表達傳統的祭奠習俗,不汙染環境、不影響他人生活,共同保護清潔衛生、綠色生態的自然環境。倡導以獻一束花、植一棵樹、清掃一次墓碑等方式寄託哀思;以回憶先人撫育之恩的方式,向後人講述先人的生平事蹟,將祭拜先人的傳統習俗用更加綠色、健康、低碳、文明的方式進行表達。
三、過一個平安和諧的清明節。人人增強安全意識,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聽從公安、交通、城管、林業等工作人員的指揮和引導,自覺維護交通秩序、祭掃秩序;不違規用火,不在山頭、林地、墓地進行燒紙焚香、燃放煙花爆竹等存在安全隱患的祭祀活動,不在廣場、小區、交通路口等公共場所焚燒紙錢、擺放祭品;合理安排祭掃出行時間,儘量錯峰祭掃,共同營造一個平安和諧的節日環境。
四、過一個弘揚文化的清明節。積極參加清明節掃墓、祭祖、踏青、植樹、做青團等活動,親近自然、關愛自然,培育科學健康的節日生活方式,在活動中認知傳統、尊重傳統、繼承傳統、弘揚傳統,尤其是要讓廣大青少年在參與中瞭解中華民族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進一步增強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廣大家長朋友們,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做起,破除迷信,移風易俗,文明祭祀,以實際行動努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為建設“中國畫城·瀟灑桐廬”和“最美分水”作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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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篇三
尊敬的家長同志:
您好!
學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們學校教育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我們需要您的合作與支援。
春季風乾物燥,山林內可燃物多、春季野外生產用火活動多、燒荒燒地堰多、亂扔菸頭多、上墳燒香燒紙多,是山林火災事故多發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關鍵時期。特別是清明將至,每年因學生進山玩火而引發的火災事故也佔了很大比例,給社會和個人造成巨大損失,為切實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確保森林資源安全,防患於未然,我們學校和家長必須做大量工作。根據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相關檔案和區教育局要求,望家長配合學校做好以下工作:
1、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要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對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從維護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的高度出發,把森林防火教育作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不斷強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2、嚴禁子女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上學;嚴禁子女在野外燒烤。對重要時段,家長要加強對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帶孩子從事上墳、遊玩等活動,要特別注意對火源的監管,嚴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種焚燒荒草、田埂等違章用火行為。
3、如發生森林火災,堅決制止未成年人蔘與撲火救火工作。
4、外出務工人員,要從關心、愛護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實好自己子女的臨時監護人,可通過電話、寫信等多種形式,督促子女遵守森林安全防火法規。
5、各位家長作為監護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責任。凡因教育或監管不力,導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災的,其監護人必須依法賠償損失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家長和親友在林區或山邊不做隨意點燒田埂草或燒灰積肥、上墳燒紙等錯誤和不文明的用火行為。
森林是我們綠色家園的保護傘,為了我們美麗的家園,請大家共同拒絕火魔的威脅,遠離森林火險,共建生態環境!敬請家長同志繼續協助學校做好學生思想工作,提高學生防火安全意識,杜絕學生引發火災的事故發生!
此致
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教育局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