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範文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要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對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作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不斷強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下面小編整理了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歡迎大家閱讀。
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篇一
家長朋友:
保護森林,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森林資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資源之一,它不僅僅能提供國家建設和人民生活所需的木材及林副產品,而且還肩負著釋放氧氣、調節氣候、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美化環境、淨化空氣、減少噪音及旅遊保健等多種使命。可以說,保護森林,就是保護生命的綠色,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生活的家園。
毀林縱火,國法不容,害人害己。每一起森林火災的發生,不僅會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重大損失,而且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和影響力也是巨大的。對於毀林縱火行為,國家法律也有明確處罰規定。青島市政府也釋出了禁火令,明確指出,防火期內對野外吸菸、違規用火者堅決執行“四個一律”***即:一律依法予以經濟處罰或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在場不加制止的領導一律撤職;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災的,無論成災與否一律依法查辦***。
各位家長、各位同學,為了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我們要堅持做到:
一、認真學習林業法律法規和森林防火知識,把森林防火知識列入學習計劃,掌握火災特點,知道如何避災。
二、積極協助林業主管部門做好森林防火宣傳,當好防火義務宣傳員。
三、樹立文明用火意識,要做到不攜帶易燃易爆物,不攜帶火種進山遊玩,不從事野炊、燒烤、拉荒、上墳燒紙、燃放煙花等野外用火活動。
四、當發現火災時,要及時報警,並看清路線和風向,迅速有序的離開現場,以免誤入火焰區造成傷害。
五、告訴孩子,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未成年人禁止撲救森林火災,發生森林火災後未成年人禁止進入火場。
夏莊街道教委辦
2016年10月31日
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篇二
各位學生家長:
你們好!森林是人類的寶貴資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經濟價值外還具有多種作用。十年樹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幾十年或上百年,毀樹容易種樹難。清明節期間,是農事和祭祀用火的高峰期,也是森林火險火災的高發期。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為了保護我們來之不易的經濟成果,為了建設我們綠色的家園,我們特發出致全區學生家長一封公開信,並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要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對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從維護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的高度出發,把森林防火教育作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不斷強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2、倡導文明祭祀,防範森林火災。嚴禁子女攜帶火種上學,嚴禁子女在野外燒烤。清明節期間,請各位家長嚴格遵守森林防火相關規定,帶頭做好清明節文明祭祀,不燒紙錢,不燃放鞭炮,提倡用鮮花等文明方式祭奠,防範森林火災發生。同時要加強對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要特別注意對火源的監管,嚴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種燃放鞭炮、煙花,焚燒荒草、田埂等違章用火行為。
3、如發生森林火災,堅決制止未成年人蔘與撲火工作。
4、外出務工人員,要從關心、愛護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實好自己子女的臨時監護人;可通過電話、寫信等多種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規。
5、各位家長作為監護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責任;凡因教育或監管不力,導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災的,其監護人必須依法賠償損失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郴州市一完小
2016年3月30日
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
首先祝您生活愉快,身體健康!學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們學校教育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我們需要您的合作與支援!
“森林是人類的搖籃”,“火災是森林的大敵”。每年的春季與冬季是森林火災易發期,這些季節空氣乾燥、植被幹枯,火源一旦上山入林極易釀成森林火災。清明節即將到來,每年無數的火災中,有許多就是因為清明掃墓防火不當造成的。一個小小的火種,就可能引發一場大火災。
為了保護我們的生存環境,為了建設我們綠色的家園,時值2016年春季,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特發出致全校學生家長的一封公開信,並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要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對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從維護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的高度出發,把森林防火教育作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不斷強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2、嚴禁子女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上學;嚴禁子女在野外燒烤。對重要時段***如冬至、元旦、春節、清明***,家長要加強對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帶孩子從事上墳、遊玩等活動,要特別注意對火源的監管,嚴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種燃放鞭炮、煙花、焚燒荒草、田埂等違章用火行為。
3、如發生森林火災,堅決制止未成年人蔘與撲火救火工作。
4、外出務工人員,要從關心、愛護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實好自己子女的臨時監護人,可通過電話、寫信等多種形式,督促子女遵守森林安全防火法規。
5、各位家長作為監護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責任。凡因教育或監管不力,導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災的,其監護人必須依法賠償損失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家長和親友在林區或山邊不做隨意點燒田埂草或燒灰積肥、上墳燒紙等錯誤和不文明的用火行為。
森林是我們綠色家園的保護傘,為了我們美麗的家園,請大家共同拒絕火魔的威脅,遠離森林火險,共建生態環境!敬請家長同志繼續協助學校做好學生思想工作,提高學生防火安全意識,杜絕學生引發火災的事故發生!與此同時提醒學生禁騎摩托車、注意交通安全、用電安全,防盜、防食物中毒、防溺水事件,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
附:火警電話:119
此 致
敬 禮!
歙縣桂林中心學校
2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