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解讀
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希望可以對大家的公務員申論備考有所幫助。
山東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城市街區制管理
1、背景連結
2016年2月釋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我國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開啟,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
意見一公佈,便引發廣泛熱議,有人提出不同看法,表達對業主權益、物業管理及安全配套設施的擔憂。但是從實際發展來看,這項城市規劃建設政策將推動我國城市管理轉型,從傳統、保守管理方式向開放、創新管理模式轉變,也將為我國城市發展賦予更多輻射功能。
2、深度解析
[街區制管理的特性]
街區制是城市建設佈局的一種形式,它的特點是住宅與商業、服務業緊密結合,不設圍牆。街區制的優點在於,增加了公共道路和路網密度,緩解城市交通壓力,但也有一些缺點,如居住區的噪音干擾將增加、安全有隱患、居住舒適度被降低等。
推廣街區制的實質,應被理解為是一種新的城市運轉系統和生態的構建,關係到公共秩序的再建,規則的重構等,它不應被孤立看待,既需要良好的利益協調,又需要耐心與科學推進,在解決公共交通問題的同時兼顧居住的舒適性。
[街區制管理的重要意義]
實行城市發展街區制、消除封閉發展模式,既是適應我國未來城市功能競爭的需要,也是提升城市輻射效能的迫切需求。這種城市發展思路對提高城市社群建設資源使用率、增強社群文化生活交流、美化城市生活環境、打破我國城市小區建設“小而全”“小而散”的發展格局等能起到重要作用,尤其能為社群居民提供更高效、多功能的社會服務。
[封閉式管理形成的原因及弊端]
當前,我國城市社群以封閉式為主。一方面,由於我國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很高,多數住宅小區的容積率隨之走高,治安、停車等方面壓力巨大,不得不採用封閉式管理模式,以保證居住環境的安全和舒適度。另一方面,過去政府傾向於大面積出讓土地,缺乏街區制規劃,開發商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內自主投資開發,小區公共空間與設施均歸業主所有,封閉式管理也就由此形成。
從我國城市發展現狀看,封閉城市小區帶來了不少社會弊端。
第一,阻礙了人們生活中正常交流與協作,制約了包容、開放社會心態的形成,不適應建設現代化文明城市的需要。
第二,各城市小區畫地為牢、相互封閉,無法形成公共資源使用最大化、節約化及公共福利享受普惠化,尤其加劇了不同小區之間的思想文化分割及等級分化。
第三,封閉小區給城市公共交通及其他方面建設都帶來了障礙,影響了城市發展活力和開發潛力,尤其不利於城市多功能輻射,不利於消除各種“城市病”。
3、參考對策
針對上述現狀:
第一,推行街區制要有“軟體”支撐。這裡說的“軟體”主要是權益的劃分。《物權法》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綠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等,都屬於業主共有。未來,街區的道路、綠地、停車位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如何分配,還需要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和細分。
第二,推行街區制還得有“硬體”保障。解決好停車問題、物業管理問題、環境問題、住宅區內公共空間等問題,是實現住宅街區化的前提。例如,由於街區制使得居住區樓下的車流增加、車速更快,增添了交通安全隱患,同時加大了居住區的噪音干擾,這就需要考慮到街區單元尺寸的大小。很多小區內部道路不規整,如果開放小區作為公共道路通行,必須要經過相應的改造,這樣的“硬體”改造離不開政府的參與。
第三,街區制的推行還需要一些單位做表率。當前,街區制的推行仍面臨一些問題,尤其是人們的思想觀念誤區需進一步疏通,需要一些單位大院率先垂範、引領,加快開放步伐。如《意見》中已經明確,“單位大院要逐步開啟”,開放封閉小區從一些單位大院開始。
山東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母嬰室尷尬
1、背景連結
2016年2月,演員馬伊琍在微博發表長文,批國內的機場和火車站的母嬰室形同虛設。獲得十幾萬網友點贊。馬伊琍表示,自己對於國內機場母嬰室的設計十分失望。她在機場因為小女兒突然拉肚子,抱著她來到母嬰室,卻發現很多必要的裝置都沒有,只能“轉戰”女廁所。近年來,類似“母嬰室不為母嬰設”的情形屢屢發生在我們身邊:盲人專用通道盲人用不了、便民室不便民、服務區少服務……
2015年12月1日晚,北京市規劃委在其官微上釋出《城市軌道交通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程》***徵求意見稿***,其中建議在客流量較大的車站設定母嬰室,一般車站在無障礙衛生間內設定母嬰功能設施。
2、深度解析
[綜合分析]
公共場所哺乳,是母親和嬰兒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剝奪。在公共場所設立專供母親哺乳之用的母嬰室,無疑成為現代文明社會的應有之舉和以人為本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社會文明程度的指標之一。
近年來,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各種新式建築層出不窮,當我們走進機場、火車站等公共場所時,往往會驚歎建築物的富麗堂皇,可是這些“高大上”的建築中又有多少能夠照顧到類似母嬰室這樣的細節呢?事實上,這些場所缺失的豈止是母嬰室,一些公園廁所配套不足;某座大橋主體完工,引橋沒有建設,導致行人無法通過;橫七豎八的井蓋縱橫交錯於馬路上,影響交通和美觀等等……種種現象表明,缺乏的是城市的“溫度”,是人性化的服務。
3、原因分析
公共場所母嬰室“形同虛設”,直接原因是公共場所管理者對設定母嬰室的認識還不深刻,對母嬰室的設定、管理工作不夠重視。
再者,公共場所設定母嬰室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導致很多公共場所還沒有設定母嬰室,已經設定的母嬰室也“形同虛設”
4、對策措施
對此,從以下方面改善:
一是全社會提高保障哺乳權和保護母親的意識。
二是城市規劃需要建設者細心設計,全面規劃,設計理念更要與時俱進,建設不要只停留在“有”上,而是要更注重實用,從使用者的角度去感受,去完善。
三是需要法律和制度的補位。應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必須設定母嬰室、母嬰座位,並對其管理和運營出臺制度,進而讓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在規劃之初就能給母嬰室留出一席之地。同時,配套懲罰機制,施加壓力,予以倒逼。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歡迎大家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