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廉政準則心得總結

  近日,中央下發《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你參考!

  篇1

  廉政準則》中的8個方面“禁止”和52個“不準”,涵蓋了行政權力使用中極易滋生腐敗的各個領域,包括黨員領導幹部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的問題、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問題、浪費揮霍等幹部作風問題,甚至連婚喪喜慶等個人行為也有了“緊箍咒”。這表明,中央正全力構建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執行機制,致力封堵權力濫用的漏洞、擠壓權力尋租的空間,以保持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將反腐倡廉建設推向縱深。

  首先,明確規定有“52個不準”。準則在“第一章廉潔從政行為規範”中列有8條,分別對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禁止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假公濟私、化公為私;禁止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禁止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禁止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謀取私利;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幹群關係這8個方面,作出了“52個不準”。

  這“52個不準”,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各種表現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體、很明確。特別是新增加的條款,如禁止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謀取私利;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幹群關係等,聯絡現實緊密,很有針對性。

  其次,富有很強的操作性。在一定意義上說,反腐倡廉是個思想教育問題,但也需要有具體的法規來約束。從近些年的實際情況看,儘管我們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氣力,也有一些法規,但腐敗現象仍時有發生。這個中原因之一就在於缺乏一部全面、具體、明確的法規,致使一些黨員領導幹部滑向腐敗的深淵。這次頒佈的“廉潔從政準則”,可以說彌補了這一缺憾。該準則從8個方面作出了“52個不準”的規定,對各個方面的違規行為都作出了明確的界定。規定之具體、範圍之廣泛、針對性之強,超過以往。這個準則無疑是一部進一步促進反腐倡廉的好法規。

  貫徹《廉政準則》,促進廉潔從政,重在狠抓落實。在該準則的“第二章實施於監督”中,對此作出了規定。這是確保準則得以真正貫徹落實的可靠保障。同時,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確實做到身體力行、狠抓落實。決不能讓那種檔案念念、會上說說、不見行動的現象出現。

  在反腐倡廉問題上,容不得一點疏忽,更不允許搞形式主義,必須來“真格兒”的。這次《廉政準則》的頒佈,是進一步促進和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極好契機,我們應當緊緊把握,熟知牢記哪些“不可為”,以更加朝氣蓬勃的精神風貌做好本職工作!

  篇2

  《廉政準則》的頒佈實施,是新形勢下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教育、管理、監督的現實需要,是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的重要保證,對於保證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形成用制度規範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對於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和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管黨治黨水平和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首先,對《準則》內容,要認認真真學,原原本本學。要把《準則》中規定的要求弄清、記牢,全面把握《準則》的要求。一是保證學習時間,做到學習工作兩不誤;二是保證學習質量,達到學習要求,做到全面掌握《廉政準則》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內容。

  二、要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一是要和本部門實際結合,要在學習中對照檢查“八項禁止”和“52個不準”在本部門執行的情況,發現問題和不足的要主動及時糾正;二是要把落實《準則》與建立健全制度結合,從源頭上加強治理。要對照準則規定,對有關制度規定進行梳理、修訂,對不符合準則規定的要及時按準則要求進一步完善。三是要和當前工作落實結合,嚴格按局黨組要求,進一步落實有關各項工作規範、程式和各項廉政監督措施,確保廉潔目標實現。對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嚴肅批評、追究,及時糾正,切實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要求落到實處,推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邁向一個新水平。

  三、嚴於律己,爭作廉政表率。

  對照規定,嚴格自查,進一步規範從政行為。要認真分析查詢本部門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嚴格按照《廉政準則》相關要求和規定,進一步規範黨員領導幹部從政行為,著力解決涉及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突出問題。

  嚴於律己,潔身自好,自覺做到標準更高一些、要求更嚴一些,切實作學習的表率、落實的表率、接受監督的表率。在加強服務經濟,扶持企業發展的同時,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項規定。要弘揚紅色傳統,抵制黑色腐敗,牢固樹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觸碰的“高壓線”的認識,時時提醒自己,處處要求自己,要嚴格要求配偶、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堅決杜絕違反《廉政準則》行為的發生,勇於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屬向自己看齊,以自身的榜樣力量,促進廉潔從政。

  篇3

  綜觀《廉政準則》,它明確了8個方面的禁止,並將這8個方面的禁止細化為52個不準,涉及到領導幹部履職、生活、家庭、作風、幹部任用等各個方面。對領導幹部積極履職、廉潔從政提出了更高要求,為領導幹部勤政廉政贏得民心樹立了標杆。可以說,這52個不準連成了一條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高壓線,標誌反腐倡廉網路越織越密,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不斷加強。

  一、對《廉政準則》的認識

  中央頒佈實行的《廉政準則》,是每一名黨員幹部必須遵守的法則、必須執行的守則、必須維護的規則、必須堅持的原則。我們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域性的高度,充分認識貫徹實施《廉政準則》的重要意義,不斷增強執行落實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1、《廉政準則》的頒佈實行,是提高管黨治黨水平的現實需要。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是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的,是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重要保障。《廉政準則》的頒佈實施,是加強黨的自身建設、提高管黨治黨水平的又一重大舉措。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黨員幹部的廉潔自律。1997年3月中央頒佈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對於加強腐敗源頭治理、規範領導幹部從政行為、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深入推進,對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近年來,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推進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大戰略思想、重要方針政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理論成果、實踐成果,我省、我市、我縣在反腐倡廉實踐中探索創造了一系列好經驗、好做法,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方面出現了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這些都需要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工作中加以運用、得到體現、不斷改進。《廉政準則》進一步充實和完善了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規範,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了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貫徹實施《廉政準則》,有利於教育和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堅定正確理想信念,樹立清正廉潔形象,保持黨的肌體健康,更好地為黨和人民執好政、掌好權。

  2、《廉政準則》的頒佈實行,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必然選擇。近年來,黨中央在加強反腐倡廉工作中出臺了一系列重大舉措,特別是提出了建立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等戰略部署。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我們黨對改革開放30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實踐經驗的深刻總結,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任務。在反腐倡廉建設中,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域性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特點。***在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深刻闡述了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對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促進黨員幹部廉潔從政,關鍵是要形成用制度規範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廉政準則》作為規範黨員幹部從政行為的基礎性法規,既是反腐倡廉教育、監督、預防、懲治等方面成果的集中體現,也是建立健全教育、監督、預防、懲治等方面制度的重要基礎,在整個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貫徹實施《廉政準則》,必將進一步推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的科學化水平。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必須更加重視制度建設,加大《廉政準則》的貫徹執行力度。

  3、《廉政準則》的頒佈實行,是正確行使公共權力的重要保障。腐敗就是濫用公共權力謀取私人利益的行為。腐敗不是權力活動的必然產物,但卻是權力失去監督的直接結果。人類政治史也一再表明,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反腐敗的實質就是反對公共權力的濫用,確保公共權力用於公共利益和公共目的。我們黨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公共權力是人民賦予的,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是行使公共權力的原則和宗旨。堅持廉潔從政,是黨員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的重要基礎。在現實生活中,有些黨員幹部之所以不能始終堅持秉公用權、廉潔從政,根本原因在於理想信念動搖,自律意識淡化,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忽視了對權力的約束。規範公共權力的使用、搞好公共權力的控制、加強公共權力的監督,是對公共權力正確行使、高效發揮作用的重要保證。《廉政準則》基本涵蓋了領導幹部公共權力執行中可能出現的權力“異化”現象,其實質就是規範公共權力的執行,防止領導幹部濫用權力。可以說,《廉政準則》就是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底線,既是嚴守政治紀律的底線,也是杜絕違法違紀的底線。我們一定要把《廉政準則》作為最高而必須踐行的標準、作為最嚴而必須落實的要求,堅決對照執行,認真抓好落實,確保公共權力的正確行使。

  二、政法系統貫徹落實《廉政準則》的幾點想法

  中央新頒佈的《廉政準則》,核心內容是對黨員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為作出了“8個禁止、52個不準”的明確規定。我們政法系統貫徹實施《廉政準則》,要準確把握新形勢下中央對黨員領導幹部從政行為的新規範、新要求,著力解決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利益、作風不正、執法不公等方面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範黨員領導幹部的從政和執法行為。貫徹《廉政準則》、促進廉潔從政,貴在身體力行,重在狠抓落實。

  1、政法機關貫徹執行《廉政準則》要突出“三個重點”

  突出“學”。通過深入學習,使廣大政法幹警認識到《廉政準則》的頒佈實施,是黨中央為全面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從制度上保證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要求每一位幹警深刻理解《廉政準則》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8個方面52個不準的從政規範,深入領會,把握精神實質,不斷提高對廉潔從政、廉潔執法的認識,自覺用《廉政準則》約束自己,依法依紀規範自身行為,堅決杜絕違反《廉政準則》行為的發生。突出“查”。依據《廉政準則》的規定,政法幹警要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自己在廉潔執法方面是否存在薄弱環節,真正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改正和解決問題。同時加強內外部監督,重點對幹警的執法行為進行有效監督,增強廉潔執法的自覺性,切實保障《廉政準則》有效實施。突出“防”。政法機關應以學習貫徹《廉政準則》為重要契機,加快制定或修訂完善與貫徹落實《廉政準則》相配套的系列制度,切實把《廉政準則》落到實處,努力解決影響政法幹警公正廉潔執法的深層次問題,最大限度地剷除腐敗行為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到防患於未然。

  2、政法機關貫徹執行《廉政準則》要狠抓“四個到位”

  一是認識上要到位。廣大政法幹警要深刻理解頒佈《廉政準則》的意義,切實把握準則的精髓,深入掌握準則的內容。要在全院範圍內迅速營造積極學習《廉政準則》的氛圍,廣泛宣傳《廉政準則》,使廣大政法幹警特別是政法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做到真學真懂,對《廉政準則》熟稔於心、瞭如指掌;做到真信真用,一切言論和行動以《廉政準則》為準繩。二是行動上要到位。政法機關黨員領導幹部要想管住自己,秉公用權、廉潔執法,守得住小節,就應該時刻保持清醒頭腦,時時繃緊一根弦,增強責任意識,充分認識自己肩負的職責,用好人民賦予的權力,以身作則、率先垂範,以堅守《廉政準則》的模範作用,帶好班子,管好隊伍。三是落實上要到位。貫徹實施《廉政準則》,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完善配套制度,形成長效機制。要明確《廉政準則》約束的重點就是領導幹部,強化《廉政準則》面前沒有特權、《廉政準則》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懂得《廉政準則》不僅是緊箍咒,而且是護身符。四是監督上要到位。要依照《廉政準則》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加大紀檢、監察、審計監督,政法幹警更要樹立“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現代司法理念,主動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監督,把監督關口前移,實行權力執行的全過程、全方位監控,促進政法幹警廉潔執法、乾淨用權,做到潔身自好,一塵不染,既在大事大非面前過得硬,又在小事小節上過得了關,不負黨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3、政法機關貫徹執行《廉政準則》要注重“五個結合”

  一是與鞏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相結合,進一步解決隊伍中、執法中不利於政法機關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不斷提高政法工作科學發展水平;二是與學習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和學習貫徹***在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相結合,進一步加大查辦職務犯罪力度,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三是與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相結合,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政法工作的重點工程,因此要找準貫徹執行《廉政準則》和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之間的結合點,統籌做好各項政法工作,不斷提高公正廉潔執法水平,加強政法機關執法公信力建設;四是與保障“全縣經濟社會在更高層次上率先跨越發展”和建設“平安和諧靈石”相結合,緊緊圍繞全縣工作大局,充分發揮政法職能,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工作舉措,為保障我縣經濟健康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五是與全年政法工作相結合,貫徹執行《廉政準則》是當前政法機關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我們應將貫徹執行《廉政準則》與完成政法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來抓,一道部署、一道實施、一道考核,切實做到“兩手都抓、兩手都硬”,確保各項工作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