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個公司的流程
公司設立是指公司設立人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式,為組建公司並取得法人資格而必須採取和完成的法律行為。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註冊公司的流程:
1、工商局核名稱 一般3個工作日,重名的話時間不確定
2、銀行開設臨時存款結算帳戶辦理入資併到會計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一般5個工作日
3、到工商局約號辦理營業執照 7-10個工作日
4、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3-5個工作日
5、然後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3個工作日
6、最後到銀行開立基本戶,人行批下來要最少7個工作日。
公司設立的設立條件
所有制企業
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的規定,設立全民所有制企業必須符合以下七個條件。
1.產品為社會所需要。
它是指全民所有制企業生產出來的產品必須是能滿足人們的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為了滿足這種需求,企業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要求的,不能提供偽劣殘次品,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同時對企業來說,生產的產品只有滿足人們的需求,才能銷售出去,企業提供的勞動價值才能實現,企業才有可能生存和發展。
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運輸的必要條件。
有能源、原材料、交通運輸都是工業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必不可少的條件,沒有這些條件企業就無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有自己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名稱是企業的標誌,企業名稱一是能標明企業的性質和麵貌,二是能有利於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中國專門制定有《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生產經營場所包括企業的住所和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處所,住所是企業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是企業的法定地址。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在一定的空間進行,沒有場所,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就無法進行。
4.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金。
資金是企業賴以生存的必備條件。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金包括三層含義:一是企業必須有資金;二是這些資金的來源必須是合法的;三是設立企業所需的資金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最低限額。
5.有自己的組織機構。
企業的組織機構是指企業的法人機關,法人機關對外代表企業承辦各種事項,對內實施管理活動。沒有組織機構,企業也是無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實行廠長經理負責制。廠長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內部設立一些職能機構,如財務部、生產部、人事部等,以及職工代表大會。
6.有明確的經營範圍。
經營範圍是企業所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內容的界定。明確的經營範圍也限定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內容。國家將經營範圍作為設立企業的必備條件,是國家管理的需要,也是明確企業權利義務,保障企業合法經營的需要。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主要是指一些特殊要求,如環保、城鄉建設總體規劃等。
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五個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人數分兩種情況:一是通常情況下,法定股東數須是50人以下。二是特殊情況下,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可以單獨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法定資本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時,實繳的出資額,即經法定程式確認的資本。在中國,法定資本又稱為註冊資本,既是公司成為法人的基本特徵之一,又是企業承擔虧損風險的資本擔保,同時也是股東權益劃分的標準。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東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是關於公司組織及其活動的基本規章。制定公司章程既是公司內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便於外界監督管理和交往的需要。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有:公司名稱和住所、公司經營範圍、公司註冊資本、股東姓名或名稱、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和職權及議事的規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項與清算辦法、其他事項。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公司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必須有自己的名稱。公司設立名稱時還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是指股東會、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或監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生產經營場所可以是公司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他經營地。生產經營條件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適應的條件。它們都是公司從事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設立公司的起碼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以下六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有發起人,發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發起人應當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採取募集設立方式。
2.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中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應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股本總額為公司股票面值與股份總數的乘積。同時還規定,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人民幣500萬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在發起設立的情況下,發起人應認購公司發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設立的情況下,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數的35%。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組成。
股東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董事會是公司股東會的執行機構,由5~19人組成。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合夥企業
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五個條件。
1.有兩個以上的合夥人,並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
合夥企業合夥入至少為2人以上,這是最低的限額。最高限額未作規定。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同,合夥企業中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合夥企業不允許有承擔有限責任的合夥人。
2.有書面合夥協議。
合夥協議是由各合夥人通過協商,共同決定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達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合夥協議應當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3.有各合夥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合夥人的出資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財產權利繳納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對勞務出資,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
4.有合夥企業名稱。
合夥人在成立合夥企業時,必須確定其合夥企業名稱。該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管理的有關規定。
5.有營業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
合夥企業要經常、持續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就必須有一定的營業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所謂必要條件,就是根據合夥企業的合夥目的和經營範圍,如果欠缺則無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物質條件。
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設立條件:
1、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國公民。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個人獨資企業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字樣為XX研究院;XX研究所;XX中心;XX經營部;XX社;XX部 等。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投資人可以個人財產出資,也可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
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土地使用權、智慧財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採取實物、土地使用權、智慧財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的,應將其折算成貨幣數額。投資人申報的出資額應當與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投資人應當在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上予以註明。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6、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註冊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