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一個新公司的流程

  現在做創業註冊公司不是少見多怪的事情了,如何註冊一個新公司?註冊公司需要用到的材料又是什麼?小編把整理好的註冊公司的流程與資料分享給大家,一起來學習吧!

  註冊公司需要的準備材料

  1、公司名稱5個以上公司備選名稱

  2、公司註冊地址的房產證及房主身份證影印件單位房產需在房產證影印件及房屋租賃合同上加蓋產權單位的公章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給工商局進行核對

  3、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如果註冊資金是客戶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的需要提供暫住證原件

  4、全體股東出資比例股東佔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經營範圍公司主要經營什麼,有的範圍可能涉及到辦理資質或許可證

  一般註冊公司的流程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領取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准申請表”,填寫你準備取的公司名稱,由工商局上網工商局內部網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就會核發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租房:去專門的寫字樓租一間辦公室。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併到房管局備案。

  3、編寫“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東簽名。

  4、刻私章:全體股東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個私章,給他們講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徵函”:聯絡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一張“銀行詢徵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鮮章。

  6、註冊公司:

  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登記表。填好後,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影印件一起交給工商局。大概15個工作日後可領取執照。

  7、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財務章。後面步驟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

  8、辦理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憑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需要3個工作日。

  9、辦理稅務登記:

  領取執照後,30日內到當地稅務局申請領取稅務登記證。一般的公司都需要辦理2種稅務登記證,即國稅和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時,一般必須有一個會計,因為稅務局要求提交的資料其中有一項是會計資格證和身份證。當然,可以請一個代理記賬公司代理會計賬務。

  10、去銀行開基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國稅、地稅正本原件,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

  11、申請領購發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銷售商品的,應該到國稅去申請發票,如果是服務性質的公司,則到地稅申領發票。

  公司章程起草注意事項

  一符合法律規定

  公司章程的制定由股東會通過後,股東在公司章程上簽名或蓋章,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公司章程的修改應遵循以下程式:首先由董事會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並提出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其次將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通知其他股東;第三由股東會對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

  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並製作股東會決議。關於公司章程修改的股東會決議作出後,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圍繞公司治理經營來起草

  我國有限公司治理的模式大多由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構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利機構,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在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過程中,要將三大機構與公司治理有機結合,以致發揮最大功效。如何做到有機結合,則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應規定明確、詳盡的股東會議事規則,使股東會的召集、表決、決議的制定、通過等系列問題有章可循。同時,應將股東、股東會的權利義務制定得詳盡並具有可操作性。

  應規範董事會的運作。規範董事會的運作,一是要明確董事會的權力範圍,尤其要使董事會和股東會之間權力配置明晰化;二是要規範董事任免規則、建立規範的董事資格,候選人推薦、評審、股東大會選舉、罷免等規則,同時明確董事只能由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擔任;三是要建立健全董事會議事規則,包括對董事會會議的召集、通知、出席有效人數、議題的準備、表決方式、效力、代理、記錄、資訊披露等內容做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四是要強調董事勤勉義務,要求董事不但要遵守法律、法規和章程,還要強調其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禁止董事越權、侵佔公司財產、挪用公司資金,利用職務便利損害公司利益等。

  應充分發揮監事會的作用。不但要明確監事會、監事的權力、義務,還必須完善監事會構成及議事規則,更重要的是要明確監事會行使權力的途徑及保障,使監事會能真正起到監督的作用。

  三儘可能地完善章程內容

  由於法律規定往往過於原則,在實際運用中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自身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將這些原則性的規定細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制定一部規範、科學的公司章程會使公司及股東有章可循,避免股東之間發生糾紛。公司的股東和發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時,必須考慮周全,規定得明確詳細,以免產生歧義。

  法定記載事項必須予以載明。我國《公司法》第25條所規定的前十個方面的事項,都是公司得以設立和運營所必不可少的,任何事項的遺漏,都會造成公司章程的無效,從而公司也就無法註冊登記。

  因此,在制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時,要特別注意將章程規定的內容涵蓋所有必要記載事項。另外,關於這些必要記載事項的規定,還必須做到合法、真實、明確,內容不得與《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相違背。

  任意記載事項必須合理合法。章程內容是股東之間的約定,只要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公司的章程應充分考慮公司自身情況,將可以考慮到的、易產生糾紛的情況規定清楚、詳細,對法律沒有規定或規定不夠具體的內容進行細化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