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怎麼樣合理避稅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年終獎固然好,可是稅率也不少!而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來達到納稅人減少繳納稅款的經濟行為即為合理避稅。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年終獎應該怎麼樣合理避稅。具體內容如下,歡迎閱讀!
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這個定義的關鍵是納稅人在稅法許可的範圍內。通過不違法的手段對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精心安排,儘量滿足稅法條文所規定的條件,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當然,避稅也不排除利用稅法上的某些漏洞或含糊之處的方式來安排自己的經濟活動,以減少自己所承擔的納稅數額。
年終獎什麼時候發:一般是農曆春節放假前發放。
年終獎怎麼計算:按照以往的慣例,公司的年終獎一般都是雙薪,即多給一個月的工資,但在國企和個別大公司應該還不止這個價格。具體以公司的收入和支出相對來計算的。
年終獎的兩種計稅方法
根據現行個稅政策,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計稅方法分兩種情況:
如果在發放年終獎當月,僱員當月工薪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即3500元時,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當月工薪所得低於3500元時,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薪-35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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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發1元有可能少得千元
由於不同的稅率對應不同的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很有可能年終獎多發了,到手裡不一定就多。
比如,甲和乙月工薪都高於3500元,甲獲得的年終獎為18000元,乙年終獎為18001元。甲應納個稅計算方法是:18000&pide;12=1500元,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為:3%、0,甲的應稅額=18000×3%-0=540元;稅後所得為17460元。
乙應納個稅計算方法是:18001&pide;12>1500元,所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為:10%、105,乙的應稅額=18001×10%-105=1695.1元;稅後所得16305.9元。這樣一來,乙較甲少了1000多元。
儘量避開“縮水區”
如何通過合理的避稅,讓員工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呢?業內人士建議,企業發年終獎應該儘量避開多發少得的“縮水區”。經計算,這樣的“縮水區”共有6個: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區間是針對年終獎發放當月,員工薪酬達到3500元時的情況;如果未達到3500元,計算時則需先拿出一部分年終獎補足當月工薪,然後再算應交個稅。
本市一家公司的財務人員餘會計介紹,今年是新個稅制度實施的第二年,躲開“縮水區”,讓員工得實惠。以一年收入12萬元的公司職員為例:按照原來月工資發放5000元,年終獎發放60000元,全年收入應交稅11985元;調整方案後,月工資發放6000元,年終獎發放48000元,應交稅能降到6435元,員工淨收入將增加5560元。
年終獎如何合理避稅
一些業內人士在操作中也發現,將季度獎在平時先記賬,然後到年終才一次性以年終獎的形式發放,這樣能大大減輕稅負。比如,丙工薪為6000元,一年獎金為24000元。
季度獎形式:每個季度最後一個月領取季度獎6000元,最後一個月領取年終獎6000元,而全年只有最後一次季度獎可以用年終獎方式計算稅款,其他均要合併當月工資納稅。
無季度獎當月個稅:6000-3500×10%-105=145元,含季度獎當月個稅:6000+6000-3500×20%-555=1145元,含年終獎當月個稅:145+6000×3%=145+180=325元;全年稅額:145×8+1145×3+325=4920元。
年終獎形式:每月工薪6000元,年終獎24000元。每月工資個稅:6000-3500×10%105=145元,年終獎個稅:24000&pide;12=2000,對應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24000×10%-105=2295元;全年稅額:145×12+2295=4035元。
顯然,年終獎形式稅負比季度獎形式全年少納稅8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