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胎假最長可以請多久

  大家知道是嗎?接下來就由的小編帶領大家學習和了解。

  保胎假最長請假日期

  保胎假,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佈《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擬將產假由90天增至14周, 生育流產醫療費用由單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相關待遇。

  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期間的待遇,按照疾病待遇的規定執行。妊娠7個月以上的,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以請產前假,產前假時間為兩個半月,期間的工資不得低於女職工請產前假前正常出勤月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全部工資收入的80%。

  女職工生育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單胎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併使用。多胞胎 生 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

  相關假期的待遇規定

  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懷孕女職工,經醫師診斷出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資可按病假工資標準發放。

  二、產前假,工資按照八成發

  原 市勞動局《關於<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中有關問題的解釋》明確: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其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這 裡的本人工 資是指按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實得工資不包括生產性津貼和獎金計算。“在增加工資時應作出勤對待。”

  三、產假領生育生活津貼

  女 職工產假期間,如已參加了生育保險,根據生育保險的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療津貼,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生育生活津貼的標準是該年度本人繳 納 社會保險的基數,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醫療津貼3000元。如員工所在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產假期間應當按規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間的 工 資。女職工應當得到的生育保險其他待遇,也應當由單位承擔。

  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根 據原市勞動局《關於<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中有關問題的解釋》,六個半月哺乳假的工資按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這裡的本人工資是 指按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實得工資不包括生產性津貼和獎金計算。若女職工生活困難,符合本市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單位應按有關規定給 予困難補助。

  保胎假分類

  保胎假大概可分為這麼3種情。

  第一是產前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所以,如果是屬於產前假的保胎假,一般可以請15天。

  第二種情況是女職工懷孕後確因身體原因需要保胎。 它的請假前提是,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對於這種保胎假,單位必須批准,保胎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病假情況進行操作。

  第三種情況是,女職工關心胎兒發育情況,懷孕後要求在家休息保胎的。對於這種保胎假,單位擁有自主權,可批可不批。 相關內容: 保胎假的工資怎麼發? 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懷孕女職工,經醫師診斷出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資可按病假工資標準發放。 二、產前假,工資按照八成發 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其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這裡的本人工資是指按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實得工資不包括生產性津貼和獎金計算。在增加工資時應作出勤對待。 三、產假領生育生活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如已參加了生育保險,根據生育保險的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療津貼,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生育生活津貼的標準是該年度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