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旅遊簽證最長時間是多久

        想必肯定有許多人想去歐洲旅遊度過愉快的假期,奈何對旅遊最長能待多久之類的不太清楚,下面就由小編來給大家介紹一下歐洲旅遊簽證相關事項吧。

  歐洲的簽證有申根國和分申根國的。

  先說申根國的:至2011年,正式實施申根協議的國家有: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馬耳他和瑞士。另外,下列國家因為與申根鄰國沒有實際上的邊境檢查,也可以憑申根簽證任意進入:安道爾、梵蒂岡、聖馬利諾、摩納哥。

  申根簽證分為入境和過境兩類。

  1***入境簽證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兩種。簽證持有者分別可一次連續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計不超過3個月。如需長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員國申請只在該國使用的國別簽證;

  2***過境簽證指過境前往協定國以外國家的簽證.一般有一次、兩次兩種、特殊情況下可頒發多次過境籤。每次過境時間一般為3天,最長為5天;

  所以去申根國旅行,旅行最多停留90天。非申根國,英國旅行簽證最多停留也是90天。有效期是6個月,建議提前辦理。

  申根協定還包含以下原則:

  1.申根協議國家應在人員流動方面,尤具是在簽證方面採取統一的政策規定;

  2.申根協議國家決定頒發在申根區域內普遍有效的統一簽證;

  3.允許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簽證,其前提條件是逗留的天數總和在第一次入境後半年內不能超過3個月;

  4.在申根簽證使用前,各個國家的國別簽證應該得到承認;

  5.根據申根協議的規定,持有任何一個申根協議成員國有效居留許可證的旅行者,3個月內無需簽證可在申根區域內自由旅行。在申根區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國家有效的居留許可證和護照,無需辦理簽證即可前往該申根國家。超過90天的逗留,申請者應根據有關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請國別簽證;

  6.統一的申根簽證應由協議國家的外交和領事部門頒發;

  7.原則上說,頒發某申根簽證的國家應該是該簽證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國家,或者是該簽證持有者進入的第一個申根國家;

  8.旅行證件的有效期必須長於簽證的有效期,該旅行證件必須保證申根國家以外的外國人能夠順利回到自己的國家或進入申根區域外的國家;

  9.每個國家都有權決定某人是否有權進入該國,或被拒絕入境,他國頒發的申根簽證在另一申根國家使用時將得到限制,但該國必須將有關情況通報其他協議國家;

  10.1995年3月26日申根協定首先在德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七國生效,七國開始實行申根簽證;1997年底,義大利、希臘、奧地利三國相繼實施申根簽證;自2001年3月25起,芬蘭、挪威、冰島、瑞典、丹麥五國開始頒發申根簽證。申根簽證成員國至今已發展為26國,即德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義大利、希臘、奧地利、芬蘭、挪威、冰島、瑞典、丹麥、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瑞士以及列支敦斯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