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臺梭利與幼兒教育的探討論文

  “自由教育原則”作為蒙臺梭利教育思想的核心,對當代幼兒教育目的、教育組織形式、環境創設及師幼關係等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淺談蒙臺梭利“自由教育原則”對幼兒發展的現實意義》

  [摘要]“自由教育原則”作為蒙臺梭利教育思想的核心,對當代幼兒教育目的、教育組織形式、環境創設及師幼關係等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本文從蒙臺梭利“自由教育原則”的內涵及實質入手,從培養幼兒的紀律性、獨立性、意志力和社會性等方面著重論述了自由教育原則對幼兒發展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自由教育原則 幼兒發展 現實意義

  瑪利亞·蒙臺梭利Maria·Montessori1870—1952是義大利著名的幼兒教育家,被譽為世界上自福祿培爾以來最偉大的幼兒教育家,她一生都在從事幼兒教育的實驗研究工作,並提出了許多幼兒教育的理論觀點。其中,“自由教育原則”是蒙臺梭利的教育思想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的教育理論。蒙臺梭利強調,教育必須服從兒童本性的自然發展和自由發展,其教育思想的核心是提倡在自由的氣氛上讓兒童獲得發展,並且在以“發現兒童”為主旨的教育實踐活動的基礎上構築起自己獨特的幼兒教育思想體系。

  一、蒙臺梭利“自由教育原則”的內涵與實質

  自由教育是一個不斷髮展的概念。在古希臘時代,亞里士多德最早提出自由教育的思想,認為自由教育是指“自由人”的教育,即適合於“自由人”的興趣、需要和職責的教育。直至文藝復興時期,以盧梭,誇美紐斯為代表的自然教育思想促使自由教育的內涵發生了重要變化,強調能夠遵循自然特別是兒童內在自然規律的教育,即“自然的教育”。那一時期,許多人文主義者開展的教育實驗,都是在這一精神指導下進行的,這種自由教育的思想為現代自由教育的形成和發展起了奠基作用。

  蒙臺梭利也正是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自由教育原則是要建立一種合乎科學的教育,其基本原則是使兒童獲得自由,使兒童從妨礙其身心發展的障礙中解放出來,使兒童的天性得以自然的表現。在蒙臺梭利看來,自由教育不再在於使兒童聽從成人的吩咐行事,最重要的在於出自兒童內在需要的自主活動,不依賴他人,而是憑藉自助,即自我服務。蒙臺梭利在此基礎上,設計了獨特的活動材料,通過自由活動實現自由教育。她根據兒童身高及體重改造了普通學校的固定桌椅,改造後的桌椅很輕,兒童可以自由的搬動,便於兒童自由活動,並將玩具櫃、教具、生活用品都設計成適合兒童的尺寸,這些都立足於兒童自由選擇,自由取用,自由操作,一切活動都由兒童自由決定,成人不過多的干涉兒童,這樣有利於兒童在自由的環境下實現自由的發展。

  綜上所述,蒙臺梭利的自由教育原則的實質就是給兒童以自由,尊重兒童的權利及其自身的發展規律,通過採用合乎兒童身心發展的科學的教育,發現並解放兒童,使兒童獲得真正的自由,從而促進其自身的全面發展。

  二、蒙臺梭利“自由教育原則”對幼兒發展的現實意義

  一“自由教育原則”有助於培養幼兒的紀律性

  任何社會群體都存在紀律,兒童社會群體也是如此。幼兒園階段是培養幼兒常規及紀律的重要階段,因此,紀律性的培養也是十分必要的。這裡的紀律並不像有些教師認為的有紀律就沒有自由,紀律就是孩子們像小啞巴一樣不說話,像癱瘓的人一樣一動不動。蒙臺梭利批判了這樣的紀律,她認為紀律應是一種積極主動地,建立在自由基礎之上的。她認為,紀律不是那種絕對的不容置疑的“不許動”,真正的紀律是積極主動的。蒙臺梭利還提出自由並不意味著應該支援兒童無目的的、放任的、無規則的活動,而是要服從真理,做正確的有益於發展的事情。在教育過程中,我們時常會看見有的孩子無故做出傷害小朋友或搶小朋友玩具等現象發生,而很多教師對此類事情毫不注意,也不給予及時糾正和干涉,這樣便使孩子的諸如此類的行為時司空見慣的,甚至是正確的。因此,蒙臺梭利認為教師應不斷反思紀律和自由的關係,及時糾正孩子的錯誤行為,讓孩子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不對,哪些事情應該做,哪些事情不應該做,以幫助他們辨別好壞。

  在實際教育活動中,我們應充分處理好自由與紀律的關係,給孩子自由考慮、自由活動的機會,讓他們在自由活動中理解紀律,主動遵守紀律。同時,我們也應認識到紀律不僅是一套外部的行為規範,它也是兒童對自己行為進行控制的內部力量,對兒童的紀律教育不能永遠停留在他律的外部控制上,也不能滿足於幼兒能固定地、刻板的遵從某種行為上,應將紀律教育的最終目的定位於發展兒童的自控能力上,這樣也能為他們以後的生活奠定基礎。

  二“自由教育原則”有助於培養幼兒的獨立性

  蒙臺梭利認為:“沒有獨立就沒有自由,我們必須指導孩子的個性得到自由、積極地表現,使之通過自由的活動達到獨立。”[2]在實際教育過程中,蒙臺梭利發現一些教師仍然從不同程度上控制著兒童的行為,過多的是直接包辦代替,使兒童失去自發活動的自由,從而扼殺了兒童的創造力及獨立性。她認為,教師應從幼兒好動的特點出發,放手讓兒童自由的做力所能及的事,以培養兒童自理能力和獨立做事的能力。好動對兒童來說是必然的,在正常情況下,兒童都有一種獨立活動的慾望,要自己穿衣,自己吃飯,自己洗臉等,教育應促進兒童這種慾望的實現,在這種獨立中,兒童也能得到成長並自我完善。

  基於此,教育者應給兒童自由活動及探索的空間,為兒童創設豐富的環境及遊戲,大膽地放手讓兒童自由活動,兒童通過反覆嘗試創造,從而增強自信心,激發自身的獨立性。另外,要充分利用兒童好奇好問的特點,啟發兒童多思考,多提問,多嘗試,以培養兒童獨立思維的能力。不僅如此,在生活中教育者要注意為兒童創造機會,讓兒童自己多拿主意、做決定,培養兒童自我抉擇的能力,多為孩子提供給適合自己年齡和理解能力的事,讓孩子做出自由選擇,使幼兒在大量的行為結果的反饋中認識自己選擇和判斷的正確性,從而鍛鍊兒童拿主意和做決定的能力。

  三“自由教育原則”有助於培養幼兒的意志力

  兒童的意志行為是一種特殊的有意行為,其特點不僅在於自覺意識到行為的目的和行為過程,而且在於努力克服前進中的困難。蒙臺梭利認為:只有通過兒童自由的活動才能培養意志。兒童之所以選擇某件事,而不作另一件事,是由內部的意志傾向來決定的。

  蒙臺梭利看來,對於處於心理萌芽階段的孩子而言,自由活動是培養兒童意志的主要途徑。她認為舊教育對孩子的自由的壓制和危害,使孩子沒有權利去支配自己的行動,這樣的教育實際上阻礙了孩子初期意志的發展,孩子也因此變得膽小,依賴性強,沒有勇氣承擔任何事情。這類孩子雖然被老師成為“乖孩子”,但他們的意志薄弱,毫無個性可言。正因如此,她強調兒童必須通過自由和練習活動,使得衝動和抑制互相平衡,從而鍛鍊兒童的意志力。

  在教育過程中,我們應認識到這種自由運動及活動並不侷限於身體的自由,如果為兒童提供那種聽之任之的活動是沒有效果的,也無助於意志的發展。這種自由活動應是有目的的,需要伴隨著智力,意志,注意做準備的運動和練習,兒童通過這種自由活動,得以獲得堅持履行任務的衝動,進而培養自覺從事某項工作的意志和品質。

  四“自由教育原則”有助於培養幼兒的社會性

  兒童社會性教育是通過遊戲及活動,使幼兒體驗社會交往的樂趣,培養兒童適應周圍環境,使其成為一個真正適應社會生活的人。蒙臺梭利提出兒童社會性教育也要在自由原則的基礎上進行。當前在兒童的社會性教育活動中,教師往往成為活動的全權主宰者,他們掌握著社會性活動標誌的解釋與程式,成為兒童獲得所謂正確的社會知識、規範、規則的參照,使兒童不能在自由活動的前提下培養社會性,兒童在活動中沒有自由言語的權利,在活動中更多的是附和教師所設計的活動,這種沒有在自由的氛圍下的社會性教育使兒童失去自我,失去了社會性教育的意義。

  在對兒童進行社會性教育的過程中,教育工作者應關注自由活動與遊戲對兒童社會性發展的作用。兒童是以自由的方式來認識社會與世界的。他們的感受方式及思維方式都與成人不同,所以在社會性教育過程中,不能用成人的眼光和思維來指導兒童行為,而應尊重兒童的自由權利,讓兒童用自己的眼睛觀察社會,從自己的心靈出發,用自己的心靈去體驗社會,感受社會。通過自由活動及遊戲對兒童進行社會性教育,不僅易於兒童接受,而且其社會性也能得到充分的發展。社會性在自由活動及遊戲中的滲透,使兒童接受各種各樣的生活,學會主動調節自己的社會行為,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積累有關的社會經驗,從而使兒童成為一個“社會人”。

  蒙臺梭利的自由教育思想正是她理論的精髓,為我們的教學理論與實踐提供了有效的借鑑。在倡導教育改革的今天,讓兒童自由、全面,健康的發展是廣大教育工作者的目標與期望,這就需要我們結合實際情況,在自由的前提下運用多種手段,使幼兒得到全面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張蒞穎著.蒙臺梭利教育思想與實踐[M].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7版.

  [2]羅瑾.論蒙臺梭利的兒童自由教育觀[J].西安聯合大學學報,2002年,第1期.

  [3]沈娟. 論蒙臺梭利的自由教育及其對當前幼兒教育的啟示[J].四川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6年,第11期.

  [4]丁虹.試論蒙臺梭利“自由的原則”的實質及現實意義[J].蘭州教育學院學報,2001年,第2期.

  作者單位:河北省保定市新華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