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罪犯心理矯治論文

  罪犯心理矯治在我國實施以來,已積累和豐富的經驗,隨著社群心理矯正的產生,原來關於罪犯心理矯治的適用物件需要界定,社群心理矯正應當作為罪犯心理矯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罪犯心理矯治統計技術新進展

  摘 要 本文對國外罪犯心理矯治領域中的新進統計技術做了一個較深入的考察和介紹,並強調了新發展出來的統計技術——ROC曲線和logistic線性迴歸模型等對罪犯評估結論準確性的巨大借鑑和促進作用。

  關鍵詞 罪犯心理矯治 ROC曲線 logistic線性迴歸模型

  基金專案:中國政法大學2011年教學改革立項專案《罪犯心理矯治案例課研究》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鄭紅麗,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院。

  中圖分類號:D91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0592201305-236-02

  罪犯心理矯治課程是一門法學和心理學結合程度比較高的實操課程,也是一門學生走出校門以後可能需要直接應用的課程。但是我國目前罪犯心理矯治課程中操作性內容缺乏,而且與國外新技術、新方法脫節嚴重。筆者擬將國外近年來在罪犯矯治領域的新近統計技術引入課堂,以期提高學生未來實務工作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一、罪犯心理矯治評估結論的特殊性

  一般來說,當今的罪犯心理矯治至少要達到以下目的:通過特定個體的早期行為先兆識別出犯罪可能性高的群體,獲取預測性的資訊並進而把這些資訊應用在制定刑事司法的決策中,比如應用在判罪或釋放的決策中。而正如Andrews 和Bonta 2003所言,這種識別或預功能就是要得出統計的或精確的預測指數,以客觀的證據為指導預測犯罪並選擇相應的對策。所以,相關的統計分析技術就顯得尤為重要。但是,和一般的心理統計不一樣是,罪犯心理矯治作出預測結論的過程更象醫學上一個對“病人”作出“是否患病”的診斷過程。此外,隨著認識水平的提高和統計技術的發展,人們已經意識到,對於罪犯再犯風險的預測“結論”不再只是簡單地根據事先設定的“一個絕對的分界點an arbitrary cut-off point”做出判斷的過程,而是通過“風險決策”程式最終做出一個“診斷Diagnosis”的過程。這一診斷結論實際上只有兩種:高風險或低風險。而與之相對應的是,這名罪犯事實上也分屬於兩類人:未來出現再犯或者沒有再犯。由此,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的2X2的列聯表contingency table表1:

  表1. 2X2預測準確性表

  由表1可知,當罪犯心理矯治評估人員針對一名罪犯作出了“高風險”或“低風險”的診斷結論以後,會出現4種情況:事實上的再犯被正確地診斷為高風險,即真陽性true positive,TP;事實上沒有再犯的被錯誤地診斷為高風險,即假陽性false posivive, FP;事實上的再犯者被錯誤地診斷為低風險,即假陰性false negative,FN;以及事實上沒有再犯的被正確地診斷為低風險,即真陰性true negative,TN。這樣的資料形式是典型的訊號檢測論Signal Detection Theory,SDT的研究物件。

  二、訊號檢測論理論及ROC曲線的應用

  訊號檢測論最早出現於雷達偵測領域,即藉助於統計方法幫助雷達有效的區別雷達“訊號”和“背景噪音”Leshowitz, 1969。經過二戰的強力促進,訊號檢測論及其相應的技術和方法得到了極大的完善和提升,並在戰後逐步擴大到其它應用領域,如醫藥行業、非損傷性檢測、資訊檢索、產品檢驗、調查研究,以及臨床心理學等Swets,1996。而近年來,研究者開始試著將訊號檢測論引入罪犯心理矯治領域如Mossman, 1994; Ward & Dockerill, 1999;Grann, Belfrage & Tengstrom, 2000; Andrews & Bonta,2003。

  訊號檢測論的重要發現在於:人們在作出“肯定”或“否定”診斷時,實際上是包括2個過程:辨別discrimination和決策decision。所以簡單地使用總體準確率來表示罪犯風險評估結論的準確性並不是一個值得推崇的方法,應該尋求那些能同時反映辨別和決策水平的資料指標。這樣的指標有多種,但目前國際上公認的,仍是ROC這一指標的應用最為廣泛Arian,1998,宇傳華,2000。所謂ROC,其英文名為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接受者操作特徵曲線,也有稱為Relative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相對操作特徵曲線,都簡稱ROC,具體見圖1。

  圖1 任何決策標準criterion下,以Hit Rate為Y軸,以False Alarm Rate為X軸的ROC曲線Simpson和Fitter1973提出以“ROC曲線下的面積Area Under Curve,簡稱AUC,記為A做為診斷準確性的指標”。AUC的取值範圍在0至1之間,值越大表示診斷準確性或判斷能力越好。宇傳華2002認為AUC到達0.9以上時診斷價值較高,0.7-0.9時診斷價值中等,低於0.7時診斷價值則較低。例如圖中ROC曲線的AUC值為0.67,其診斷準確性較差,不具有診斷價值。

  三、目前的發展趨勢

  正是因為將訊號檢測論理論引入到罪犯心理矯治領域,使得我們對罪犯評估結論形成過程有了新的認識:隨著人類認識水平和解決問題能力的提高,特別是統計技術的迅猛發展,罪犯評估技術不再是一個簡單的臨床診斷過程,而是一個引入了風險管理與機率的觀念,利用強大的統計方法,做出最終診斷結論的決策行為。

  首先,評估結論的做出不再是依靠個人主觀經驗做出,而是利用研究分析和統計方法,從龐大而紛繁的資料中篩選值得信賴的預測因子預測變數,predictor variables,最終形成一個較為穩定和精確的診斷統計模型statistical models。一般情況下,涉及診斷和預測的典型方程式為:   response variable=gpredictor variables,parameters,random noise

  其中的反應變數response variable也是因變數y,在罪犯評估中,y只有兩個值,是二分類別變數。y=1如果表示評估結論為罪犯“高風險”,則y=0則代表為“低風險”。而預測變數predictor variables也是自變數x,對於方程式g而言,目前我們一般將其假設為一個具有k個預測變數x=x1,x2,x3,…,xk的logistic線性迴歸模型linear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s,所以這一模型可以表達為更典型的方程式:

  scorex= 0+ 1x1+ 2x2+ 3x3+…+ kxk

  通過對已有的資料或資料進行統計分析,或者對測謊專家測謊經驗進行調查分析後,我們可以獲得一些有在統計學上表現出來預測力較好的迴歸模型,例如M4、M5,具體資料如表2。

  分別以這兩個診斷模型為依據,進行罪犯風險評估,做出最後的診斷結論——“高風險”或“低風險”。然後對比最後事實上的再犯與否計算出相應的“擊中率”和“虛報率”。如此反覆多次以後,就可以得到若干對“擊中率”和“虛報率”資料,並據此可繪製成兩個診斷模型所分別對應的ROC曲線,結果如圖2。

  表2

  注:因變數為scorex

  將上述資料轉化成具體的診斷線性迴歸模型分別為

  M4:score x=3.8 +3.1x1+2.4x2+2.1x3+2.6x4+1.4x5;

  M5:score x=5.4 +4.3x1+2.7x2+2.2x3。

  圖2 根據實際資料繪出的模型M4和M5所對應的ROC曲線

  從圖2中我們可以非常直觀地知道診斷模型M4AUC=0.944應是比診斷模型M5AUC=0.78診斷準確性更高的診斷模型。Grove等人對136個相關研究進行元分析發現.使用這類評估方法要優於傳統的臨床評估方法 Grove et al, 2000。

  參考文獻:

  [1]Andrews, D. A., & Bonta, J.. The psychology of criminal conduct, third edition. Cincinnati, OH: Anderson. 2003.

  [2]Leshowitz B. Comparison of ROC curves from one and two interval rating scale procedures. The Journal of Acoustical Society of America.196946.

  [3]Swets, J. A.. Signal detention theory and ROC analysis in psychology and diagnostics: Collected papers. Mahwah, NJ: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ion. 1996.

  [4]宇傳華. ROC分析方法及其在醫學研究中的應用. 中國優秀博碩士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 博士. 2000.

  [5]Arian R van Erkel. 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ROC analysis: Basic principles and application in radiology. European Journal of radiology.199827.

  [6]Simpson, AJ, & Fitter, MJ. What is the best index of detectability?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97380.

  [7]餘松林主編. 醫學統計學.人民衛生出版社. 2002.

  [8]Grove, W.M., Zald, D. H., Lebow, B. S., Snitz, B.E., & Nelson, C.. Clinical versus mechanical prediction: A meta-analysis. Psychological Assessment. 200012.

  範文二:罪犯的心理矯治的本土化完善研究

  【摘要】罪犯的心理矯治是監獄勞教所在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工作中,運用心理學的原理和方法,直接引人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成果,通過對罪犯勞教人員開展心理測驗、心理評估,掌握罪犯勞教人員個體心理結構特徵,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幫助罪犯勞教人員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礙、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結構向良性方向轉化。罪犯的心理矯治,目前被看作除獄政管理、教育改造、勞動改造之外的第四大罪犯改造手段。在上世紀60年代以前,隨著世界範圍內各種心理學派的發展,心理矯治被應用到罪犯改造體系中,並出現蓬勃發展的勢頭,60年代以後因為其本身具有一定的侷限性而被冷藏,但是經過實踐的打擊與發展,在80年代慢慢走向復甦,到如今發展迅速。而我國從90年代開始,心理矯治才在監獄系統中逐步發展起來。筆者研究了心理矯治在罪犯改造中的價值,和我國目前在此方面的理論研究和實施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在此基礎上,借鑑國外一些先進理論及實踐經驗,結合我國的相關社會文化價值等基本國情,從而得出一些關於制度完善的思考與建議。

  【關鍵詞】罪犯的心理矯治;罪犯改造;實施現狀

  一、罪犯心理矯治的概念與地位作用

  一罪犯心理矯治的概念

  在世界範圍內,心理嬌治在罪犯改造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已成為監獄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對此方面的理論研究也層出不窮。國外尤其是發達國家對此研究比較深入,並且在監獄實踐中得到很好的運用。我國從上世紀80年代逐步引進這一模式以來,國內的許多學者紛紛對此理論在實踐中的應用進行研究,主要涉及到我國監獄罪犯改造中心理矯治的適用現狀以及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相關對策的探索。

  而首先研究的前提是準確地界定它的概念,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可將“罪犯的心理矯治”定義為:監獄勞教所在教育改造犯人的工作過程中,運用心理學的原理和方法,直接引入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成果,通過對罪犯勞教人員開展心理測驗和心理評估,掌握罪犯勞教人員個體心理結構特徵,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幫助罪犯勞教人員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礙、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結構向良性方向轉化。

  罪犯的心理矯治是建立在一定的哲學基礎之上的,人的理性和意識的存在,向善的基本人格因素和悔罪感的存在,為罪犯的心理矯治提供了人性基礎。針對犯罪產生的個體因素採取的特殊預防措施,主要是從犯罪產生的個體原因出發,通過對個體的生活指導、心理治療、慾望剋制等方式,改造與消除個人與社會不相適應的缺陷與矛盾,以達到預防某些個人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目的。刑罰本身沒有什麼意義,只有在為了實行一定的目的即矯正、教育罪犯的目的才具有價值,其認為刑罰只有在預防犯罪所必需的限度內進行實施才是正當的。

  二罪犯心理矯治的地位作用

  1、心理矯治在罪犯改造中的地位。心理矯治在罪犯改造中的地位問題關係到心理矯治在監獄系統內的推廣和普及,關於罪犯心理矯治的地位問題,在我國主要存在幾種觀點:一是認為心理矯治是獨立於獄政管理、勞動改造、教育改造等傳統改造手段的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二是認為罪犯心理矯治是現代罪犯教育改造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監獄的教育改造工作在新時期的深化和發展,它是一項相對獨立的工作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認為罪犯心理矯治是監管改造罪犯的一種綜合性方法和手段。根據司法部下發的《監獄教育改造工作規定》、《教育改造罪犯綱要》等一系列檔案,筆者贊同罪犯心理矯治是現代罪犯教育改造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監獄的教育改造工作在新時期的深化和發展,它是一項相對獨立的工作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這一觀點。

  2、心理矯治在罪犯改造中的重要性。運用心理矯治手段對罪犯進行改造,已經成為監獄學界以及實踐領域共同關注的焦點。發展完善罪犯改造中的心理矯治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有重要意義。

  1理論上的重要性。心理矯治的理論研究在我國產生時間晚,尚處於初步階段,還遠遠不能滿足現實需要。發展這一理論工作,將進一步深化我國罪犯心理矯治的研究,使監獄罪犯改造理論體系得到完善和充實。另外,將有利於監獄改造學科的發展。

  2實踐上的重要性。心理矯治在罪犯改造實踐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從罪犯角度來講,心理矯治能滿足罪犯的心理恢復和發展需求,彌補心理上的缺憾,使其適應社會的要求,實現自身的發展。其次,從監獄幹警角度來講,運用心理矯治對罪犯進行改造,有利於提高幹警的自理素質和專業能力,完善其本身的發展,使其在工作中高效率的完成任務,實現較高的社會價值。再次,從監獄角度來講,在實現監獄職能的目標下,運用心理矯治的手段將使改造任務更具針對性,能夠對症下藥,大大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有利於建設人性化、文明化監獄。最後,從國家社會角度來講,隨著國際化程度的日益加深,我國的行刑制度和罪犯教育改造模式不斷受到國外行刑趨勢的影響。目前,國際行刑趨勢已由“報應性司法”向“恢復性司法”轉移。實施罪犯心理矯治適應國際行刑制度的趨勢符合時代的發展要求。另外,實施心理矯治,將從罪犯內心根除犯罪起因,有利於“首要標準”的達到,有利於整個社會的安全和穩定。

  二、我國罪犯心理矯治的發展與問題

  一我國罪犯心理矯治的產生與發展

  我國的罪犯心理矯治工作產生較發達國家晚,現在正處於起步階段。約在改革開放初期,對罪犯的心理進行分析就有所涉及,但在大範圍內受到重視是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由於改革開放,我國的犯罪率出現四、五次高潮,使得監獄在押罪犯數量猛漲,隨著對罪犯改造工作的要求提高,以及心理學知識的日益普及,罪犯心理矯治工作逐漸得到人們的認可。

  從1981年《全國第八次勞改工作會議紀要》提出要用心理學等科學知識改造罪犯,理論界開始對此進行研究。1983年6月,中國心理學會法制心理專業委員會宣告成立,隨後,許多省、自治區、直轄市也成立了相應的學術團體,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法制心理學的研究。法制心理學工作者在罪犯的心理矯治理論上的探索既有定性的理論探討,也有定量的實證研究。   二我國開展罪犯心理矯治存在的主要問題

  1.罪犯心理矯治定位模糊,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 夠

  首先,領導本身對其重視不夠,關注的力度欠缺,沒有將罪犯心理矯治納入監獄改造的重要內容,所起引導作用沒有發揮出來;其次,監獄管理機關內?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貝蠖際髁⒘舜?車募嚶?腦燉砟睿?輝附郵苄灤聳攣錚?哂信懦廡睦恚?詞姑揮姓庵中睦淼執デ樾韉娜艘不岫雲洳??騁桑?銜?庵址絞匠殺靖擼??????史淺5停?虼嘶嶂鞫?苊饈褂酶檬侄危?傭?璋?私彌喂ぷ韉目??再次,學界對罪犯心理矯治概念存在分歧,對它在監獄中的地位是否可被替代意見不統一,這就極大影響罪犯心理矯治的推廣和普及;最後,罪犯本身對心理矯治認識不足,容易將其與精神病治療聯絡起來,拒絕接受心理治療。

  2.罪犯心理矯治體系不規範

  目前,我國關於罪犯心理矯治呈現出零散、被動、自發的特點。全國沒有統一的指導標準和規範模式,各地區之間協調配合程度低,體系不完善,內容不明確。具體表現如下:

  1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的設定存在漏洞。我國的罪犯心理矯治機構基本上存在四層,省、監獄、監區及罪犯內部小組,這樣的機構設定看似很完整,但卻存在實踐方面的不足。首先,省級監獄管理局在設計罪犯心理矯治指導時,對監獄實際情況瞭解不到位,下級機關在配合執行過程中出現理論與實踐脫節的現象。其次,機構的管理組成人員的身份定位模糊,存在著管教者和心理矯治者的矛盾,不僅給其本人帶來困惑,也會因為其與罪犯之間的距離感致使罪犯不敢輕易對其袒露心聲,矯治效果不明顯。

  2高素質的專業性隊伍缺乏。心理矯治工作針對的是罪犯的心理問題,因此需要專業心理學人士對其進行心理矯治,幫助罪犯克服心理障礙和服刑期間出現的心理問題,促使罪犯心理素質的良性轉化。而據2004年統計,全國監獄系統罪犯心理矯治工作人員中,71%是原來從事管教工作的民警,他們大都為半路出家,通過參加心理培訓班,考取心理諮詢師職業資格證取得心理矯治的基本資格,這樣就會導致在工作中存在很多問題:一是人民警察的職業角色定位,導致與罪犯之間產生矛盾,罪犯很容易對其產生畏懼和牴觸情緒,另外,警察的身份使得罪犯不敢真實表明自己的想法,出現治療困境;二是監獄警察自身心理學的知識技術水平很難適應心理矯治的工作;三是矯治力量單一薄弱,罪犯心理矯治任務的繁重使得工作處於應付和走形式的局面。

  三、總結

  由上述可知,我們一方面應該加強對心理矯治的重視與推廣,定期對監獄機關內部人員進行相關方面的培訓,同時讓罪犯與工作人員樹立起正確的相關認識;另一方面,我們應該加大對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的設定的完善,使其能夠高效和有力地發揮作用,同時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專業性隊伍,專門針對罪犯的心理來進行研究與矯治,從而有效地改變罪犯的心理問題,維護社會穩定。

  參考文獻:

  [1]狄小華著.罪犯心理矯治導論,群眾出版社,2004,15

  [2]章恩友著.罪犯心理矯治,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9

  [3]吳宗憲.中國服刑人員自理矯治,法律出版社,20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