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集團公司內審制度的完善
摘要:在集團公司管理中,往往存在母公司和其所屬子公司高層管理者對經理層行為的資訊劣勢,內審制度作為彌補這方面劣勢的管理手段,從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降低由於資訊不對稱帶來的管理成本。但如果不能合理有效地設計及執行內審制度,其本身存在的代理成本可能會使集團公司的管理成本增加。因此,要努力完善集團公司內審制度, 提高資訊對稱性,減少管理成本。
關鍵詞: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一、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制度的涵義及重要意義。
集團內部審計制度是指以集團公司審計委員會及內部審計機構為主體實施的財務審計、內部控制和風險評價、績效審計等系列制度規範。內部審計是現代企業內部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是現代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公司及所屬單位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行為,以促進加強經濟管理和實現經濟目標。
利用內部審計制度, 可以協助管理層監督公司治理政策和控制程式的有效性,促進建立良好的內控環境基礎,為改善內部控制機制及流程提供建議。同時內部審計也是公司內部控制框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及其建立和實施過程的重要影響因素, 是管理層用來監督相關控制程式的手段。風險評估、控制確認和遵循標準構成內部審計活動的主要部分,它們一起共同作用於公司治理。集團公司在壯大市場,增強競爭優勢的同時,其組織治理結構也帶來較多的產權錯位和委託代理關係錯雜問題, 母公司及所屬子公司管理層舞弊風險、資訊不對稱、目標利潤差距等問題可能會提高集團公司的監督管理成本。
對於受託責任的履行,內部審計可有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集團公司作為委託人和受託代理人之間的代理平臺,客觀上需要內審部門及其監督機制來調控和制衡產權錯位和委託代理關係錯雜問題,進而降低管理成本。在公司制下,不同的管理部門對於各自的經濟利益目標不盡相同,內部審計通過合理地增加資訊及其透明度,合理保證協助行使許可權,對部門的從業範圍實行監督, 降低管理決策風險,防止公司治理過程中的不合規行為,減少資訊傳遞及溝通障礙,降低集團公司的運營及監督管理成本。
二、集團公司內審制度在降低管理成本方面的作用。
集團公司內審制度作為企業內控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監督內部控制其他環節的重要手段和力量。內審制度作為有效降低管理成本的重要手段,它通過降低剩餘風險,透明資訊披露,降低內部資訊不對稱性的形式與功能,來體現集團公司管理成本的降低:
(一)增強資訊披露透明,降低母子公司之間的資訊不對稱程度。
在經濟學中,“資訊不對稱理論是指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各類人員對有關資訊的瞭解是有差異的;掌握資訊比較充分的人員,往往處於比較有利的地位,而資訊貧乏的人員, 則處於比較不利的地位。”
(百度百科2012)在企業管理中經常被引申為管理及經營資訊在溝通和傳遞過程中被扭曲的程度。在集團公司管理中,資訊不對稱問題會經常引起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現象。通常,資訊不對稱問題發生在簽約之前,則可產生逆向選擇;資訊不對稱問題發生在簽約之後,則可產生道德風險。
內部審計制度的監督有助於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外部性問題。內部審計制度可以通過增強及透明資訊披露,反映經濟事項和契約的履行狀況來降低母公司的資訊不對稱程度。增強資訊披露透明度,使公司管理資訊溝通渠道暢通,能夠強化周圍市場環境約束子公司經營行為,也能夠強化集團公司治理層對子公司經營者的監控和制約。通過資訊披露透明,將公司行為及高層管理者的經營能力通過財務報告等外部報告形式, 體現在股東、債權人等相關使用者面前,從而對公司管理者的經營行為形成一種自我約束式的有效控制。增強資訊披露的透明程度,不僅使投資人、債權人等所有者權益的保護環境得以加強和鞏固,投資、貸款使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使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經營資訊及管理行為得以有效傳達、監督和控制,降低剩餘風險的同時,母子公司之間的資訊不對稱程度也得以降低,從而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管理成本也得到降低。
(二)增強資訊披露透明,降低子公司內部管理之間的資訊不對稱程度。
增強資訊披露透明是消除子公司內部管理資訊不對稱及降低管理成本的一個有效途徑,也是治理公司的有效管理機制之一。內部審計制度藉助於資訊披露透明, 有助於降低公司經營和管理風險,從而減少子公司內部(經營者與所有者)管理之間的資訊不對稱性問題。內部審計人員藉助於資訊披露透明,可以有效減少管理層的內部剩餘風險,降低資訊不對稱程度。通過內部審計,發現管理經營職能不到位問題,併力求引起子公司管理高層的重視,努力將風險降到最低。公司治理髮生問題的原因有多種,其中包括公司經營者與所有者之間存在資訊不對稱情況。在公司治理中,經營者擁有資訊方面的超級優勢,對於經營者而言,容易滋生懈怠心理或投機主義行為,同時也產生所有者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監控乏力或治理效率不高的現象。而增強資訊披露透明,降低子公司內部管理之間的資訊不對稱程度,將使這一現象或問題得到很大緩解。
關鍵詞: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一、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制度的涵義及重要意義。
集團內部審計制度是指以集團公司審計委員會及內部審計機構為主體實施的財務審計、內部控制和風險評價、績效審計等系列制度規範。內部審計是現代企業內部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是現代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公司及所屬單位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行為,以促進加強經濟管理和實現經濟目標。
利用內部審計制度, 可以協助管理層監督公司治理政策和控制程式的有效性,促進建立良好的內控環境基礎,為改善內部控制機制及流程提供建議。同時內部審計也是公司內部控制框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及其建立和實施過程的重要影響因素, 是管理層用來監督相關控制程式的手段。風險評估、控制確認和遵循標準構成內部審計活動的主要部分,它們一起共同作用於公司治理。集團公司在壯大市場,增強競爭優勢的同時,其組織治理結構也帶來較多的產權錯位和委託代理關係錯雜問題, 母公司及所屬子公司管理層舞弊風險、資訊不對稱、目標利潤差距等問題可能會提高集團公司的監督管理成本。
對於受託責任的履行,內部審計可有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集團公司作為委託人和受託代理人之間的代理平臺,客觀上需要內審部門及其監督機制來調控和制衡產權錯位和委託代理關係錯雜問題,進而降低管理成本。在公司制下,不同的管理部門對於各自的經濟利益目標不盡相同,內部審計通過合理地增加資訊及其透明度,合理保證協助行使許可權,對部門的從業範圍實行監督, 降低管理決策風險,防止公司治理過程中的不合規行為,減少資訊傳遞及溝通障礙,降低集團公司的運營及監督管理成本。
二、集團公司內審制度在降低管理成本方面的作用。
集團公司內審制度作為企業內控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監督內部控制其他環節的重要手段和力量。內審制度作為有效降低管理成本的重要手段,它通過降低剩餘風險,透明資訊披露,降低內部資訊不對稱性的形式與功能,來體現集團公司管理成本的降低:
(一)增強資訊披露透明,降低母子公司之間的資訊不對稱程度。
在經濟學中,“資訊不對稱理論是指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各類人員對有關資訊的瞭解是有差異的;掌握資訊比較充分的人員,往往處於比較有利的地位,而資訊貧乏的人員, 則處於比較不利的地位。”
(百度百科2012)在企業管理中經常被引申為管理及經營資訊在溝通和傳遞過程中被扭曲的程度。在集團公司管理中,資訊不對稱問題會經常引起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現象。通常,資訊不對稱問題發生在簽約之前,則可產生逆向選擇;資訊不對稱問題發生在簽約之後,則可產生道德風險。
內部審計制度的監督有助於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外部性問題。內部審計制度可以通過增強及透明資訊披露,反映經濟事項和契約的履行狀況來降低母公司的資訊不對稱程度。增強資訊披露透明度,使公司管理資訊溝通渠道暢通,能夠強化周圍市場環境約束子公司經營行為,也能夠強化集團公司治理層對子公司經營者的監控和制約。通過資訊披露透明,將公司行為及高層管理者的經營能力通過財務報告等外部報告形式, 體現在股東、債權人等相關使用者面前,從而對公司管理者的經營行為形成一種自我約束式的有效控制。增強資訊披露的透明程度,不僅使投資人、債權人等所有者權益的保護環境得以加強和鞏固,投資、貸款使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使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經營資訊及管理行為得以有效傳達、監督和控制,降低剩餘風險的同時,母子公司之間的資訊不對稱程度也得以降低,從而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管理成本也得到降低。
(二)增強資訊披露透明,降低子公司內部管理之間的資訊不對稱程度。
增強資訊披露透明是消除子公司內部管理資訊不對稱及降低管理成本的一個有效途徑,也是治理公司的有效管理機制之一。內部審計制度藉助於資訊披露透明, 有助於降低公司經營和管理風險,從而減少子公司內部(經營者與所有者)管理之間的資訊不對稱性問題。內部審計人員藉助於資訊披露透明,可以有效減少管理層的內部剩餘風險,降低資訊不對稱程度。通過內部審計,發現管理經營職能不到位問題,併力求引起子公司管理高層的重視,努力將風險降到最低。公司治理髮生問題的原因有多種,其中包括公司經營者與所有者之間存在資訊不對稱情況。在公司治理中,經營者擁有資訊方面的超級優勢,對於經營者而言,容易滋生懈怠心理或投機主義行為,同時也產生所有者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監控乏力或治理效率不高的現象。而增強資訊披露透明,降低子公司內部管理之間的資訊不對稱程度,將使這一現象或問題得到很大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