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務員考核制度的完善
【內容摘要】安徽省合肥市審計局印發《合肥市審計局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實施辦法》,強化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發揮平時考核的導向、激勵和約束作用,通過考核抓隊伍、促管理,更好地調動審計幹部職工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打造審計鐵軍,為建設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創新高地”做出積極貢獻。
為深化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正確評價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審計局印發《合肥市審計局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實施辦法》,強化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發揮平時考核的導向、激勵和約束作用,通過考核抓隊伍、促管理,更好地調動審計幹部職工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打造審計鐵軍,為建設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創新高地”做出積極貢獻。
一是明確崗位職責,強化責任落實 。根據公務員職位職責和工作目標,將工作任務逐級分解,作為每名公務員的平時考核指標,明確崗位職責。
二是細化考核內容,突出考核重點。 平時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及時記錄公務員的日常表現。將平時考核內容劃分為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同時,把幹部遵章守紀、工作效率、廉潔自律、出勤情況等內容作為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突出平時考核的重點,兼顧好全域性工作,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和質量。
三是規範考核方法,嚴格考核程式。公務員根據職位職責和目標任務,填寫《個人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認定表》,作為考核的依據。單位主要領導對本單位平時考核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負責考核內設部門主要負責人,內設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考核本部門工作人員。考核等次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次。
四是強化結果運用,提高考核實效。平時考核作為年度考核的基礎,把平時考核與公務員日常管理相結合。考核中,針對被考核公務員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溝通,指導和督促其彌補不足,改進工作。把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掛鉤,確定年度考核等次時,平時考核結果佔有一定的權重,把平時考核結果作為公務員崗位交流、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五是貫徹“三嚴三實”要求,嚴肅考核紀律。貫徹“三嚴三實”要求,考核堅持“用一把尺子量到底”,把考核工作當成檢驗每個被考核人員黨性原則強不強,執行政策嚴不嚴,思想境界高不高的試金石,做到客觀公正,使考核結果經得起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