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現代企業制度下我國內部審計制度的完善
關鍵詞:現代企業制度;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制度;
現代企業制度是指符合社會化大生產特點,適應市場經濟體制需要,體現企業成為獨立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要求,在國家法律、法規的約束下,企業具有獨立財產權和責任的一種企業制度[1].隨著現代企業制度在我國的逐步建立,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不斷擴大,企業內部審計開始倍受關注。
1.內部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是“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這4個方面都涉及到了企業的內部控制建設。因此,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能有力地促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縱觀內部控制制度重要內容之一的內部審計制度,其現狀不能不令人擔憂。其主要表現如下。
1.1內部審計所處外部審計環境不佳。具體表現為:①法制不健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而我國至今卻還缺乏完整的內部審計法律保障,現有的關於內部審計的法規依據主要是《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其法律級別明顯偏低,內部審計的準則和工作規範等目前尚未規定,存在明顯的滯後現象。②審計物件的複雜性和隱蔽性往往會增加審計難度,使審計人員對事實真相難以做出準確判斷。由於內部審計事項一般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聯絡較為密切,涉及到企業生產經營的方方面面,一些敏感事項涉及人事關係複雜,舞弊手段隱蔽[2].
1.2我國內部審計職能單一,工作範圍狹窄。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企業作為獨立的法人主體,在經營機制上發生了巨大變化,其管理模式也較傳統的企業管理有本質上的差異。企業內部的管理以市場經濟為導向,向管理現代化和科學化方向發展,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管理的組成部分,其內在功能也應隨之增強 [3].現階段,我國內部審計的最主要的職能是監督而不是評價,審計的主要目標是查錯糾弊而不是對企業管理做出分析、評價和提出管理建議,審計的物件主要是會計報表、賬冊、憑證及相關資料,其主要工作都集中在財務領域而未深入管理和經營領域。因此無法對管理當局提出實質性和預防性的管理建議。
1.3內部審計組織機構不健全,設定不合理。目前我國企業的監督機構大部分只設有內部審計部門,而且基本都處於與其他職能部門平行的地位,有些中小型企業甚至沒有獨立的審計部門,這就無法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在實際工作中,由於這樣的設定,內部審計機構一般不對同處一級的總公司財務部門以及其他經營管理部門進行審計,而只對二級企業進行審計;即便對總公司財務部門進行審計,通常也只是流於形式,難以取得滿意的效果;更有甚者,有些部門從自身利益出發,即便發現本公司的一些違法行為,特別是當面對領導人蔘與或法人違紀時,也予預設而不進行糾正和披露。
1.4內部審計工作得不到應有重視和支援。由於我國內部審計是以國家行政命令的方式自上而下組建起來的,現階段的內部審計工作,主要是事中事後的查錯補漏,然而內部審計的真正任務,則是通過事前對經濟評價的審計調查研究,及時向企業經營者反饋資訊,增強經營者的判斷性和可執行性,促進其提高企業的科學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而實際上無論是企業領導還是內部審計人員都沒有正確認識、充分重視內部審計的地位和作用,未認識到建立內部審計的必要性,以致有一些單位出現隨意撤消已建立的內部審計機構、精簡內審人員的行為[4]. 還有不少企業的領導認為內部審計機構是在國家有關審計制度規定下設立的,把內部審計機構當作是一種異己力量,從而排斥它,使其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1.5內審人員結構不合理,綜合素質較低。內部審計應為企業的精英部門,它的人員應是相容科技與管理知識的,具有多元知識結構和創造思維的高智慧複合型人才。而目前我國內部審計人員的現狀是:內審人員結構不盡合理,整體水平不高,大多數內審人員是從原財務部門分離出來的,獨立性差,且缺乏與生產、經營、管理相關的知識和經驗,缺乏必要的審計專業知識和技巧,識別風險、判斷正誤的能力較差,現代審計技術手段掌握不夠,計算機審計幾乎處於空白,且有的內審人員職業道德欠佳,不能經受各方面的誘惑,難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2.完善內部審計制度的措施
為了適應日趨激烈的競爭,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已成為當務之急,而內部審計建設又是內部控制建設的關鍵。針對我國內部審計的現狀,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完善內審制度,使內審機構能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2.1加快有關審計法規制度建設。當前世界上許多國家對內部審計都有專門的法律規範,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也制定了內部審計標準等。我國應抓緊制定、頒佈內部審計法規和內部審計業務準則,以統一內部審計執業規範,降低審計風險。眾所周知,社會中的經濟行為是靠法律規範和制約的,法律法規的健全不單能使內審人員的行為得以規範,而且可以有效地保護內審人員不受到傷害,更好地工作[5].
2.2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能及時發現和制止企業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種差錯和舞弊;反之,就會增加差錯和舞弊發生的可能性,使得審計人員難以發現經濟活動中存在的差錯和舞弊現象,增加內部審計的難度。
2.3傳統財務審計向經濟效益審計轉變。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由於傳統的財務審計只審查企業經濟活動的合規性和合法性,已不適應經營者的要求。現代企業制度的內部審計,重點在於審計和評價企業的有效性,它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因此,我國的內部審計監督應從本企業的實際出發,把審計的重點放在內控制度和經濟效益上,及時分析本企業所處行業狀況及發展趨勢。另外,在審計方法上,變事後審計為事前、事中審計。隨著企業經營活動的多元化和企業管理的現代化,單純的事後審計方法已不能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做出全面、科學、準確的評估。內部審計必須廣泛採用事前、事中、事後審計相結合的方法。這樣有利於對企業的經營管理和經濟效益作出評價,進而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以促進企業改善管理,為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出謀劃策。
2.4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內部審計模式。內部審計組織機構是內部審計工作的基礎,科學、有效的內部審計組織機構,是內部審計發揮作用的關鍵。為了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企業在設定內審組織機構時應堅持獨立性和權威性原則。同時,為了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財產所有者與經營者分離、制衡的運作機制,必須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內部審計模式[6].在國際上,內部審計機構的隸屬關係大體上可分為3種類型:①受本單位總會計師或主管財務的副總裁領導;②受本單位總裁或總經理領導;③受本單位董事會領導。從審計的獨立性、有效性來講,領導層次愈高,愈有保障。由於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制度建立較晚,在借鑑國外經驗方面不盡一致,所以出現了以下幾種模式:一是董事會領導的組織模式;二是由監事會領導的組織模式;三是由總經理領導的組織模式;四是由總經濟師領導的組織模式;五是由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領導的組織模式。監事會領導的模式,由於監事不能兼任公司的經營管理職務,即沒有經營管理權,而內部審計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審計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因此這種模式的最大不足是內部審計不能直接服務於經營決策,難以實現其主要任務和目的。總經理領導模式有利於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但它難以對本級公司的財務和總經理的經濟責任進行獨立的監督與評價。比較而言,董事會領導模式,由於它的領導層次較少,地位超脫,相對獨立性最強,因此,這種模式應是現代企業中內部審計機構模式的最佳選擇。
2.5建立健全內部管理保證體系。提高領導者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是加強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保證。領導幹部的思想要實現由“要我審”到“我要審”的轉變,實現由被動地接受審計人員的審計到主動請審計人員審計的轉變。廣泛宣傳內部審計的重要性,提高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的地位。內部審計機構的人員配備實行專職化。對從事內部審計工作的人員在實行嚴格准入制度的同時也要保持其穩定性,要使內部審計機構成為企業管理機構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組成部分。
2.6改善內審人員結構,提高內審人員自身素質。堅持以人為本,加強內審行業的隊伍建設,培養一批高素質的專業審計人才是推動我國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當務之急。首先,必須改變目前的用人機制,應在任用、培訓、定崗、升遷等問題上制定相應的具體規定和要求,選派那些具備一定思想政治素質、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和業務能力的人員充實內審隊伍;其次,加強對內審人員的後續教育,使他們能熟練掌握審計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熟悉會計、經濟管理、經濟法規、計算機等相關知識,提高內審人員的審計查證能力、審計協調能力、審計表達能力及運用計算機進行審計的能力,以適應工作需要。
參考文獻:
[1]李海波。新編審計學[M].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2000
[2]王光遠。管理審計理論[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6
[3]孟焰,趙月圓。西方審計學[M].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1996
[4]鹿彥江,李巖。基於現代企業制度的內部審計比較研究[J].北方經貿,2003,(7):39-42
[5]薛軍,施慧萍。談現代企業制度下的內部審計[J].現代管理科學,2003,(8):53-57
[6]陳娜,張淑慧。對提高審計質量的探討[J].重慶工商大學學報,2005,(1):7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