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勢與政策關於依法治國的論文
依法治國是我們黨的治國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依法治國方略探析》
摘 要:依法治國是我們黨的治國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主要從實現由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轉變、憲法至上的原則、走出人亡政息的週期律等方面對依法治國方略進行探析。
關鍵詞:依法治國;憲法;民主
中圖分類號:D033 文獻標誌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08-0239-02
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從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所制定的治國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並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域性、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本文主要談以下幾個問題:依法治國必須實現由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轉變;必須執行憲法至上的原則;走出人亡政息的週期律。
一、實現由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轉變
什麼是執政黨?在國外,執政黨是相對於在野黨而言的;在我們國家是相對於革命黨而言的。我們共產黨是執政黨,沒有在野黨,民主黨派是參政黨,不是在野黨。
這裡面有一個由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轉變問題,前幾年,理論界對此有過熱烈討論。中國共產黨的革命能力是沒有疑問的,28年革命取得成功。執政能力如何?現在仍然接受實踐的考驗。
革命時期一般不需要的東西,在執政期間都要出現。在革命時期,是正義原則高於法律的原則,如舊政權有法律保障地主擁有土地的所有權、資本家擁有資產的所有權、外國資本家擁有資產的所有權。但是革命成功了,都給他們沒收了,地主的土地歸農民所有,外國資本家的土地歸新民主主義國家所有。在戰場上消滅敵人越多越好,沒有人說革命戰士是犯了殺人罪。這些,都是正義的原則高於法律的原則。無產階級奪取政權的第二天就應該奉行法律至上的原則。
但是,我們在這方面沒有做得更好,長時間沒有完成從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轉變。如用戰爭中群眾運動的方法進行經濟建設,用群眾運動的方法進行黨內鬥爭;在黨內、人民內部發生意見分歧的時候,採取非法律的方法,如群眾專政、打砸搶抄抓等等,無法無天。在“三反”、“五反”、“反右派”、“”中這類事情很多。必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罷免,國家領導人才能下臺。人大代表必須罷免之後才能逮捕。當時對待劉少奇完全是革命黨的做法。
1966年8月7日,毛澤東在“”前夕給江青的信中憂心忡忡地說:“我準備跌得粉碎的,將來有可能腥風血雨。”他沒有完成從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轉變。執政黨的領導人下臺依然是很安全的,根本不能跌得粉碎,人民群眾不可能經歷腥風血雨。
鄧小平在1978年之後,逐漸改變了一系列非法律的做法,不再搞群眾運動,審判“四人幫”也是通過法律,特別法庭進行審判“四人幫”,沒有拉出去關在秦城監獄,或槍斃了事。鄧小平把法治放在正義之上,中國共產黨的執政能力出現一個轉折點。
把法制改成法治,依法治國。胡錦濤、在上任後的第一次政治局學習的內容就是學習憲法。表明中國共產黨在憲法的範圍內進行執政和活動,表明自己是執政黨,中國出現長治久安應該不成問題。
民主執政與依法執政。必須充分建設黨內民主,實現人民民主,實現國家政治民主化。這既是一個長期的目標,又是一個迫在眉睫的任務。
二、憲法至上原則
憲法是國家大法,是維護人民權利和限制政府權力的法律。各個國家都有憲法法院,維護憲法的權威性和至高無上的地位。
首先,憲法是公民自由的保障,是公民權利的源泉。凡是共和國都需要憲法作保障;憲法是政黨執政之根基,是政黨取得和行使國家權力之源泉。作為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中國共產黨實行依法治國,同樣離不開憲法。國家的災難都是從違憲開始。憲法一旦遭到破壞,其他一切法律不在話下,整個國家就會動盪不安。依照憲法辦事是依法治國的根本。維護憲法的權威性,黨的活動必須在憲法容許的範圍內進行。
憲法從根本原則、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上全面規範了法治國家最基本的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規範了個人和組織的根本活動準則,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作為根本法和母法,還是其他立法活動的最高法律依據,任何法律、法規必須遵循憲法而產生,無論是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秩序,還是規範經濟秩序,都不能違背憲法的基本準則。這是憲法至上的根本所在。
其次,憲法是制約政府的法律。在現代社會,任何公民都是憲政下的公民,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剝奪公民依據憲法所享有的權利,政府也必須通過國家權力保障公民的憲法權利。公民可以依據憲法防範行政機關濫用國家權力可能產生的不法侵犯。行政機關如果不依法行政,公民權利受到侵害後提起行政訴訟的基本依據,就是公民所擁有的憲法權利。這是憲政文明和憲法至上的又一重要體現。在憲法權利和義務面前,每個人生而平等,每個公民都有追求權利的自由,都應該為享有憲法權利而奮鬥。倡導憲法至上,才能有效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憲法至上是人民主權的體現。人民主權,也稱主權在民,其理論核心是關於國家主權的來源和歸屬問題。最早系統的提出人民主權理論的人是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他在《社會契約論》中運用自然法學說闡述了國家是由自由的人們以平等的資格訂立契約形成的。人民在國家中是自由的,並且由人民掌握國家權力。
再次,憲法至上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政治經濟生活發生了兩個根本性的變革:一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一是從人治向法治轉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已經成為國人的共識。法治也就是法的統治。第一,完備的法律體系是法治的基礎。由於憲法是“母法”,是整個國家法律體系的基礎,一切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行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因此,憲法的至上權威是為實現法治創造條件的關鍵環節。第二,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機關、組織和個人都必須以它為根本的行為準則,任何法律法規都不能與之相牴觸。但如果憲法沒有應有的權威,那麼不僅有關機關、組織和個人很可能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而且也勢必出現違憲的法律和法規,這樣,要實現法治就無異於緣木求魚。
最後,憲法至上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要求。政治文明的發展和進化過程,就是對人的價值不斷髮現、不斷尊重的過程,是對政治權力及其資源的合理分配、控制與整合的過程。政治文明的價值目標在於實現民主與自由的確立與和諧。而憲法至上,實行憲政在許多方面顯示了其作為最佳政治選擇的種種便利。首先,它將政治文明的兩個價值目標轉化為法律話語並將其建立在穩固的憲法檔案之上,使政治革命的成果得以保障。同時,將政治問題轉化為法律問題,從而增強了政治爭議解決的可操作性。其次,更為重要的是,其主要的理念之一在於程式至上,在一個利益多元化的時代,這是解決政治力量之間、國家與公民之間的矛盾與紛爭的。
三、走出人亡政息的週期律
“一朝天子一朝臣,這朝不用那朝人”、“城頭變換大王旗”等等,說的就是人亡政息。
1945年7月,黃炎培等6名國民參議員應毛澤東之邀,為推動國共團結商談,飛赴延安考察訪問,與毛澤東有過多次接觸和暢談。毛澤東問:“任之先生,來延安考察了幾天有什麼感想?”黃炎培坦誠地說:我生六十多年,耳聞的不說,所親眼看到的,真所謂“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團體、一地方乃至一國,不少單位都沒能跳出這個週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時聚精會神,沒有一事不用心,沒有一人不賣力,也許那時艱難困苦,只有從萬死中覓取一生。繼而環境漸漸好轉了,精神也漸漸放下了。有的因為歷史長久,自然地惰性發作,由少數演成多數,到風氣養成,雖有大力,無力扭轉,並且無法不久。也有因為區域一步步擴大了,它的擴大,有的由於自然發展,有的為功業欲驅使,強求發展,到幹部人才漸漸竭獗,艱鉅應付的時候,環境倒越加複雜起來了,控制力不免薄弱了。一部歷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總之,沒有能跳出這個週期率。
黃炎培以其洞觀歷史的氣魄提出這樣的問題,真是難能可貴。毛澤東回答說:“我們已找到了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個週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列寧去世後,斯大林改變了列寧的新經濟政策。張居正死了,萬曆皇帝把改革徹底廢掉。都是典型的人亡政息現象。
依法治國方略的目標是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鄧小平說:不能因為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能因為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這不僅要求國家機關的領導人執法、守法,也要求黨的領導人執法、守法。新加坡前李光耀曾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裡面人人自由,法律外面沒有民主,法律上面沒有權威。”因此,只有國家機關的領導人嚴格履行依法辦事,切實做到依法領導,才能實現依法治國方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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