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誠信社會研究論文_構建誠信社會相關論文
誠信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之一,構建誠信社會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義。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構建誠信社會研究論文,供大家參考。
構建誠信社會研究論文篇一
《 淺析社會誠信體系框架的構建 》
[論文摘要]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對於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重要的意義。然而,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是一個非常複雜、非常艱鉅的工程,在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的過程中,我們應該明確認識到:政府誠信是社會誠信體系的基石,個人誠信是社會誠信體系的根本,企業誠信是社會誠信體系的主體。只有切實抓好這三個方面的建設,才能為整個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搭建好穩固的框架。
[論文關鍵詞]社會誠信體系 框架 政府誠信 個人誠信 企業誠信
“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中央提出“五個統籌”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其著眼點就是“協調”。其中,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推進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因此,研究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對於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重要的意義。
社會誠信體系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從形式上講,包括誠通道德和交易信用;從層次上講,包括基礎保障層、他律控制層及自律屏障層;從內容上講,包括個人誠信和組織誠信。筆者試圖從其內容的角度探討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
一、政府誠信是社會誠信體系的基石
政府的誠信就是政府的公信力,政府誠信具有基礎性和導向性的作用,直接決定著市場環境的信用狀況。在政府與社會的互動關係中,政府德性的好壞,政府是否誠信,對企業、個人乃至整個社會信用的影響巨大。政府是否誠信事關公眾的福社,而只有公眾幸福,才有良好的社會誠信氛圍。人們當然不可想像,一個連誠信都做不到的政府能夠具有勇敢、節制、正義和明智的美德。一個政府內部和諧團結、精簡效率、精誠合作,對社會和公眾言而有信,誠實無欺,那麼這個政府必是一個充滿榮譽、自信和責任的政府,在它管理下的公眾也必是安詳、無需戒備、能享受到無限幸福的公眾。在這樣的情形下,即使一個社會的經濟並不發達,公眾並不十分富裕,但在一個心靈安詳幸福的國度裡,誠信原則也必將為人民和社會自覺地廣為推崇和奉行。沒有政府的誠信就沒有社會的誠信,一個政府要在全社會建立起良好的信用氛圍,它首先必須自己是一個信用的政府。
政府誠信是建立完善社會誠信體系的必要前提。社會信用體系按其內容可以劃分為政府信用、企業信用、銀行信用、個人信用或公民信用、學校信用、醫院信用等許多方面,其中政府信用是整個信用體系的重心,建立公眾對政府的信任是建立真正的企業、銀行和個人及其它誠信的前提條件。政府誠信的建立對個人的信用產生了約束效應,公眾出於對政府懲罰的迴避,必然會在經濟活動中保持良好的誠信。作為“經濟人”的企業在經濟活動中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若沒有政府的保障,往往會出現以損害社會和公眾利益而自己獲利的現象。實際上,企業的正常活動得以開展,企業誠信在經濟活動中降低交易成本作用的發揮,就是基於企業對於國家制度的信任,也即對於良好的政府信用的依賴。同樣,銀行的活動和銀行信用的建立更是要依賴於國家信用。作為貨幣政策實施者的中央銀行的信用實際上就是政府信用的一個方面,而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銀行的放貸、存款等業務都需要依賴於政府信用。在這個過程中,政府信用一方面保障了銀行對於個人或公眾信用的信任,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公眾對於銀行的信任。
加強誠信建設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推進三大文明協調發展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迫切需要。十六大報告和胡錦濤同志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研討會上的講話都曾經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新局面,就是要在黨的領導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不斷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推進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正是推進三大文明協調發展的重要結合點之一。從政治文明方面講,自古以來,講誠信就是“為政之道”、“為政之要”,是治理國家的基本準則。歷史和現實都表明,一個政權也好,一個政黨也好,其前途和命運最終取決於人心向背。在新的歷史時期,隨著人民民主意識的增強,取信於民切切實實地成為執政之基。如果虛假浮誇、失位不公、朝令夕改甚至以權謀私等充斥著黨風、政風,我們就不能取信於民,就有失去群眾、失去執政地位的危險。一個誠信缺失的社會或國家無論如何是不能夠建立起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的。因此,在我國當前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大力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勢在必然,而政府誠信的建立是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建立的基石。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必須首先從社會公權層面開始,全力建立信用政府,並把這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規範政府的行為,嚴格履行其對社會的承諾。政府機關、司法、行政執法機關要接受群眾和輿論的監督,帶頭嚴格遵諾守信,體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要增強法制觀念,開展依法行政,公正執法,廉潔公正,提高辦事效率,改善服務態度等方面的職業教育。完善政務公開,規範辦事程式,提高公信力,取信於社會,做誠信的表率。
二、個人誠信是社會誠信體系的根本
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個人是最基礎的行為“單位”,政府、企業等可以看成是建立在某種契約基礎上的由個人結成的組織,其各種行為活動都是通過個人的行為來實現的。無論是在個人的日常生活中,或是在社會主體的經濟活動中,誠信作為一個基本的道德觀念和行為準則都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誠信這個中華民族最基本的道德觀念在社會生活中被人們忽視、淡忘,特別是由於受市場經濟的一些負面影響,使一些人在面對各種利益的誘惑時,背棄誠信,惟利是圖,見利忘義,使傳統的道德教化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受到嚴峻的挑戰,導致社會誠信出現危機,並且影響到社會的各個階層。企業的失信行為雖然是組織行為,但是歸根到底是因企業家的失信行為而起,是個人誠信缺失的表現。一些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之便為正常的經濟行為層層設卡,為違法的經濟行為大開綠燈,從而中飽私囊,他們欺騙國家,欺騙人民。大學生一直以來被人們稱為“天之轎子”、素質比較高的人,但是,現在也有一些大學生誠信缺失,表現為諸如從抄襲作業到考試作弊,從貸款不還到偷盜財物,從班級幹部、獎學金評選的弄虛作假到畢業中的假證件,隨意毀約等行為。面對層出不窮的失信現象,許多人提出了誠信離我們有多遠的疑問,人們已經不再輕易相信別人,而是保持著警惕的態度,用懷疑的眼光來看待周圍的人和事,這嚴重影響了人們之間的交往和經濟的發展。更為可怕的是,很多人開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使失信行為成為一個普遍的社會現象。如果作為社會基本細胞的個人普遍缺乏誠信,那麼社會誠信大廈就會成為空中樓閣,無從構建。
近年來,個人誠信制度的建設已經引起廣泛重視,並有了一定的進展,但仍存在不少問題,一是個人誠信資料不全面,二是個人信用評估缺乏科學統一的標準,三是對個人失信行為缺乏有效的約束和懲罰機制。我們應該在個人誠信制度初步實踐的基礎上,借鑑國外經驗並結合我國具體國情,從多方面人手,進一步打造我國的個人誠信制度,具體而言,主要是要建立健全以下幾方面的制度:
第一,個人誠信檔案制度。建立健全個人誠信檔案制度,不僅要保證個人誠信資料的準確、完整,而且要能夠實現資料的及時收集和方便彙總與查詢。為此,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人手:1明確規定個人誠信檔案應包括的內容;人文資料、就業資料、納稅資料、司法記錄、福利保險記錄、信貸記錄及資產狀況。2建立個人誠信資料的收集制度。鑑於我國的公安、司法、檢察、稅務、用人單位、商業銀行、保險公司、醫院等個人誠信資料的提供者大部分受到政府的直接和間接的管理和控制,一些單位甚至就是政府部門,因此只要政府有決心,就可以充分發揮我們的優勢,建立起我國獨創的定期資訊彙總制度。3建立個人誠信資料的統一編碼制度:將個人誠信資料鎖定在一個固定的編碼上,且每個編碼與每個經濟活動人具有一一對應關係,個人所有的必要資料都儲存在該碼上,只要出示個人信用碼,就可以查詢所需資料。
第二,個人信用評估制度。對誠信檔案中的資訊資料進行加工處理,對個人信用進行綜合分析評價,對有關資訊完成分類、比較、計算、分析、判斷等加工處理過程,才能最終獲得對有關個人的總體信用評價。要建立由專業性的個人信用評估機構統一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制度。為此,徵信機構要培養一批思想業務素質過硬、既精通評估理論又通曉評估實務的複合型專業信用評估人員,以保證信用評估的客觀、公正,要制定科學、統一的評估標準。
第三,個人失信懲罰制度。懲罰是保證一個制度能夠具有剛性約束的重要手段,因此,對失信違約的個人,要根據不同的違約情節相應採取不同程度的懲罰措施,包括經濟制裁、法律制裁和輿論制裁,使其違約的成本大大超過收益,一處失信,處處受制,從而既可以實現對違約者的懲罰,又可以促進人們信用觀念的提高。為充分落實對違約失信者的懲罰,還有必要建立個人信用破產製度。也就是說,當某人沒有能力償還到期債務時,其債權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經法院審理宣告其破產。一旦破產,破產債務人將面臨被凍結個人財產用以還債,而且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再利用自己的個人信用從事經濟活動。
個人誠信制度建立起來後,接下來的工作就是制度的落實,必須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第一,加快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法律,運用剛性機制來規範誠信。古往今來,誠信自始被列人道德範疇,人們大都認為應當從思想意識出發,自覺認同誠信品德的價值,去對自身的行為產生影響和約束。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為防止個體利益對他人利益、社會利益的侵害,人們開始要求將誠信由道德準則上升為法律原則,賦予誠信以法律上的強制力。在實踐中,各國都已普遍地將誠信這一柔性道德準則制定為一系列基本法律規範,要求人們在民事商業行為中必須忠實真誠、守信不欺地履行法律義務;如果違背,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應當充分運用法律這一剛性機制來保護守法者,懲治違法者,運用誠信法律所具有的強制力,確保誠信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國外的經驗已經證明,法律法規的確立和健全,是社會誠信制度及管理體系建立和實施的保障。
第二,建立專門的誠信管理機構,集中統一管理和協調信用網路資訊。國家誠信管理體系是監督管理全國範圍內市場誠信行為、誠信活動的最高管理系統,在具體操作中應防止“政出多門、多頭管理”。政府應組建一個專門的國家信用局或誠信管理委員會,這個機構的工作一是負責社會誠信制度和體系的整體建設,二是協調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使信用狀況資訊相互溝通。特別是在誠信體系建立之初,在公共資料比較分散的情況下,可以由該專門機構利用其巨集觀管理優勢來負責協調、調配、聯網,在較短的時間內以較低的成本使徵信資料庫能得到資源共享、物盡其用。
第三,充分發揮各政府部門的行政職能,加強誠信監督。政府應充分利用人民銀行、商業銀行、稅務、工商、民政、質量技術監督、公安、外匯管理、海關等部門現有的監督系統,整合必要的監督管理資源,建立起全國統一的風險預警制度,釋出信用資訊,公佈信用“黑名單”和“紅名單”。一方面,政府各部門可制定優惠政策向“紅名單”上守信的個人傾斜,使受信方充分利用誠信帶來的利益。另一方面,將個人的失信記錄準確列人“黑名單”,向社會公示,將失信方對受信方的個別矛盾激化為失信方對全社會的矛盾,使失信方聲譽掃地。
第四,注重誠信教育,提升社會整體道德水平。通過各項措施加強教育,提高人們的道德水準,對於引導和激勵人們自動地誠實守信,以貫徹落實各項誠信制度是有顯著作用的。在倫理道德的規範下,各類主體就會自覺地選擇與其利己主義、享樂主義等自利本性相反的利他主義行為,從而使誠實守信成為社會成員的嚮往和自覺追求。因此,我們必須致力於社會誠通道德建設,為此,首先應該大力宣傳誠信的經濟價值,使全社會都充分認識到誠信是一種資本與財富,應積極發揮信譽的品牌效益;而不講誠信是一種短期行為,最終將一文不名。其次應該運用各種輿論工具,引導人們從善如流,在全社會中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道德氛圍。再次應該大力發展教育事業,提高社會整體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修養水平,這樣,誠信制度的落實就有了堅實的道德基礎。
三、企業誠信是社會誠信體系的主體
企業是市場的主體,也應當是維護社會信用的主體,但是,目前一些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守信的現象經常出現,就個體私營企業而言,最為嚴重的信用問題表現在規模化製假售假,包括出售假冒偽劣商品,製作虛假廣告,以欺騙手段誘導消費者購買等行為。像有些廠家為了擴大銷售量,言過其實,片面誇大商品優點的廣告,對消費者形成誤導,使消費者做出錯誤的購買決策而蒙受經濟上的損失。又如濫用國家質量認證標準,虛假的促銷方式,也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更為嚴重的是,假冒優質名牌產品,以次充好,以劣抵優,已成為市場經濟行為中的一大頑症。信用環境惡化對社會經濟生活產生很大危害,如一些地方由於信用缺失導致投資環境惡化;假冒偽劣氾濫抑制了人們的消費慾望和消費需求,使消費受阻;拖欠賬款,企業財務失真,逃廢債務,嚴重擾亂了稅收和金融秩序。.廠
市場經濟作為資源配置的一種經濟形式,它要充分發揮資源配置的作用,必須依賴於公平、公正和平等的等價交換。而這種交換又必須以雙方誠實守信為基礎,否則,就不會真正實現。追求利潤是企業的目的,處在轉型社會的環境裡,也許透支誠信可以在利益回報上一時膨脹,但不誠信的企業最終會受到社會道德批判,被逐出舞臺。而失去信用制度約束的市場,將在利益驅使下陷人混亂,企業與企業、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關係惡化為極度的不信任,最終形成經濟發展的瓶頸。可以說,誠信是企業的生命,必須把企業的誠信建設當成企業發展中的一件大事來抓。企業的誠信建設是一項複雜而艱鉅的工程,可以從企業的內部制度建設和企業的外部管理兩個方面著手。
第一,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的誠信制度。一是要加快企業改革,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建立信用制度的微觀基礎。要通過政企分開、產權明晰的改革,確立企業法人財產權,使企業真正把信譽當成企業的生命,合法經營,講究信譽。二是要建立健全失信懲戒的法律法規和制度。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符合市場經濟規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法律體系也已初步建成,但是某些領域內的法律還不完善,約束功能還不強,為此,進一步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從全方位調整、規範和約束企業的競爭行為,十分必要和緊迫。三是要強化信用管理。國內外成功的實踐經驗證明,信用管理是現代企業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企業沒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就沒有競爭力。所以,推動企業建立信用管理體系,增強風險防禦能力,是當前我國企業走出信用困境的根本出路。四是要建立信用激勵機制。在一些發達國家中,信用良好、信用等級較高的企業在股票和企業債券發行中能夠優先安排,還可以獲得較高的信用額度和更為優惠的利率價格,企業如果數次不能如期償還債務,就會被吊銷營業執照。為此,政府有關部門在制定各項政策時,應當注意獎勵守信行為,懲罰背信行為,鼓勵企業和個人不斷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五是要切實抓好重點行業、重點人群、關鍵部位和薄弱環節,以經營單位和行政執法部門為重點,深人開展公平競爭和公正執法、熱情服務為主要內容的道德教育。逐步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健全企業誠信的評價、查詢和服務系統,引導企業樹立“品牌”意識,打造企業的“誠信名片”和“身份證”,鼓勵企業對社會負責,對消費者負責,樹立良好的誠信形象。
第二,加強企業誠信的外部管理。要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體系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推動誠信體系的持續建設方面的重要職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本領域、本行業信用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在執法管理職責範圍內,加快建立企業信用記錄、信用徵集、信用評價和信用資訊諮詢等社會化網路體系,積極向社會提供企業信用資訊查詢,依法公示企業的信用資訊,促進企業信用監督約束激勵機制的有效形成。按照“法律規範、政府監督、行業自律”的要求,加快研究建立行業信用等級評定管理制度,利用企業信用檔案和信用資訊系統,對企業實施信用等級分類管理,構建起公正、規範、開放的企業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建立健全相應的信用評估系統,以市場監管領域、行業管理領域、要素市場領域為重點,推進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產品質量信用評價和資信等級評價,形成企業實力和信用等級並重的社會評價取向,促進企業信用秩序的根本好轉。營造良好市場環境的管理內容主要有:一是加強對市場經營主體的監管。依法加強企業登記註冊工作,把好市場主體準人關,從源頭上抑制擾亂市場秩序違法行為、保障生產交易安全的重要基礎性工作。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式,把好登記註冊關,不違反規定隨意降低法定條件和簡化程式。二是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以企業登記靜態檔案和監管動態檔案為基礎,根據企業信用等級標準將企業分為不同的管理類別:對信用良好的綠牌企業予以重點扶持,年檢免檢。對存在信用問題的企業出示藍牌予以警示。對於失信企業出示黃牌作為重點監管物件,對其加強日常檢查,實施案後回查,辦理登記和年檢時重點審查,並公開其違法紀錄。對嚴重失信的企業出示“黑牌”,釋出吊銷公告並公開其違法行為,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三是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要採取與市場開辦者簽訂行政合同、誠信責任狀等形式,明確市場開辦者的責任,即必須對經營者的進場資格進行審查,必須查驗場內經營商品的質量,監督和教育經營者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對關係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各類食品,要與經營者簽訂商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建立健全經營者食品安全檔案。
以上只是從社會誠信體系內容的角度對誠信體系框架的構建問題作了初步的探討。我們必須明白當前的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應當是全方位的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誠信體系、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是一項複雜的、艱鉅的、長期的任務,它需要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務必同心協力、開拓奮進,推進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偉大歷史目標共同奮鬥。
構建誠信社會研究論文篇二
《 誠通道德缺失與誠信社會構建研究 》
摘要:誠通道德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內容,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完善和和諧社會建設意義重大,目前,我國社會誠通道德缺失象嚴重,誠通道德缺失的表多種多樣,對我國社會經濟健康發展危害很大,原因也比較複雜。但是,只要全社會都動員起來,齊心協力,一定能夠完成構建社會主義誠信社會光榮而又艱鉅的任務。
關鍵詞:誠通道德;缺失;誠信社會;構建
中圖分類號:B82-0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0544201204-0160-03
一、誠通道德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中華民族素有“禮儀之邦”的美譽,誠通道德則是中華民族傳統的美德,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行為準則。因此,誠實守信對於推進改革開放健康發展和社會主義代化建設,對於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
誠信對於黨和政府而言,是立國之本,舉政之基,是提升政府公信力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國家的主體是人民,國家的主權也歸於人民,“民為邦本,本固邦寧”,“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黨和政府依靠什麼得民心?依靠科學決策和精神信念。誠信就是取信於民、團結人心的人文精神和道德信念。各級政府的誠信,關係民主法治和公平正義,影響著政府的公信力,決定著和諧社會的建設。政府的誠信。主要體在二個層面:一是體在制度的公正性層面。制度公正是政府公信度的基礎,制度不公必然會導致社會權利和義務的不平等,從而引發社會利益分配失衡和利益衝突,併成為各種失信行為甚至不法行為滋生的土壤;二是體在政府行為誠信層面。符合社會公正的制度,終究要通過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去維護和具體實施,其實施的狀況以及由此形成的政風,直接決定和影響政府的公信度和形象。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如果不能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執法,必然會損害政府形象,削弱政府的公信力,甚至誘發黨群對立、千群對立。
誠信,對於社會單位如企業、社會事業如行業、職業而言,是立業之本。代市場經濟,既是法制經濟,更是信用經濟、誠信經濟,因為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具有謀求利益最大化的內在屬性,如果對企業經濟活動缺乏有效的約束和規範,企業就可能以失信行為來謀取不義之財。從理論上講,可以通過建立和健全法制來約束和規範企業行為,使其循規蹈矩。但實際上是根本無法做到的,或者說很多行為是法律奈何不了的,因為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日益擴充套件的市場關係逐步構建了彼此相互聯絡、相互制約的信用鏈條並維繫著市場關係和市場秩序,所以市場經濟也是信用經濟、誠信經濟,這也是市場經濟的內在屬性。換言之,誠實守信是代企業的生命線。有諾不守、有約不履,不僅破壞經濟秩序,影響市場的正常運轉,同時,也會加大企業交易成本,影響企業信譽,從而影響企業生存與發展。
誠信,對於每個社會成員而言,是立身之本。古人云“人無信,不知其可也”、“民無信不立”,誠實守信是建立和諧人際關係的基本道德準則。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人們之間應當是互幫互助、平等友愛、誠實守信的新型關係,這是社會主義本質所決定的,也是社會主義優越性的具體體。人們之間只有坦誠相待,才能化解各種矛盾,使人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反之,若背信棄義,言而無信,爾虞我詐,弄虛作假,必然造成人與人之間的隔閡與不信任。因此,以誠信為重點,正確處理義與利、競爭與協作的關係,培育社會主義新型人際關係,妥善處理好人與人之間、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和任務。
二、誠通道德缺失的表及其危害
誠信本是社會經濟活動和人際交往中恪守的基本道德準則。改革開放三十多年,我國經濟社會得到快速持速發展,綜合國力得到顯著增強,人民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提高,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但是另一方面,伴隨著這些偉大的成就,是我國道德滑坡,尤其是誠通道德嚴重缺失,這也是不容迴避的事實。據調查反映,在我國,有超過九成被調查者經歷過不誠信事件,涉及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以及各個領域、各個部門、各個地區和社會成員。
第一,社會成員誠信缺失,影響和諧人際關係。激化社會矛盾。從我國目前家庭關係來看。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和諧的家庭關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家庭關係主要表為夫妻關係和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夫妻之間的關係本來應該是相互忠誠、親密無間、相親相愛、相儒以沫的,這既是法定的義務,又是基本的道德規範和要求。但是,在當前實生活中,常常出夫妻一方不忠於另外一方象,出了“包二奶”、“養小三”、“一夜情”、婚外情等,據統計,我國目前離婚案件中,80%以上是由夫妻一方或雙方感情出軌誘發的。從已披露處理的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90%以上存在“養小三”、婚外情等不忠誠行為。這種象大量出,一方面激化夫妻矛盾,造成家庭不和諧和家庭破裂,另一方面,會極大傷害孩子的心靈,給孩子的健康成長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許多孩子因為家庭破裂和家庭關係變化重組而產生厭學逃學,過早混跡於社會,甚至誘發仇恨他人、仇恨社會的心理,這給社會帶來很多不穩定因素。
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既有法律的明確規範,也有道德規範和要求。撫養子女和贍養老人是為人父母和子女應盡的義務。但是,當今社會出了“啃老族”,有些中青年因怕苦怕累而不願意承擔責任,不肯自立,通過各種欺騙方式騙取父母錢財供自己揮霍;有的編造各種藉口,不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等。這些不誠信行為,是與和諧社會背道而馳的。
社會主義條件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本質上應該是一種誠信友愛、互幫互助的新型人際關係。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是為了互補互益、志同道合,使個人能獲得更好的發展。但是,當今一些人交往是為了實用的目的,能利用的則交往,不能利用的則不交往,帶有明顯功利主義色彩,這使得人們對友情不信任和防範心理特別嚴重。更有甚者,通過欺騙他人獲取利益,甚至不義之財,如非法集資、騙貸、詐騙、惡意賒欠等等,從而激化社會矛盾;一些人在公共生活中採取欺騙手段獲取不義之財,如“碰瓷”、“假乞討”、“假僧尼”等,或者缺乏擔當,推卸責任,如“逃逸”等,以致人與人之間缺乏最起碼的信任,有困不敢幫,有難不敢救,屢屢上演廣東佛山“小悅悅”事件這樣的人間悲劇。
第二,企業誠信缺失,擾亂市場,損害消費者權益,削弱企業競爭力,損害國家形象。
當今,我國企業誠信缺失象是比較普遍的,突出表在:合同違約和合同欺詐、惡意拖欠和惡意騙貸從而形成“三角債”、“多角債”。據統計,我國合同交易佔整個經濟活動交易量的30%左右,合同履行率不足50%,導致一些企業為規避風險,從代信用交易向以貨易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等傳統交易方式倒退;侵犯智慧財產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產品,如“毒奶粉”、“地溝油”、“化妝肉”、“溝兌醋”以及假
藥、假種子、假化肥等等。假冒偽劣產品氾濫,不僅侵害了我國企業尤其是知名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利益,極大削弱了企業的競爭力,嚴重損害了消費者權益,而且影響了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損害了國家聲譽。正如前世界貿易組織總幹事穆爾所指出的,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從長遠來看,最缺乏的不是資金、技術和人才,而是信用以及建立和完善信用體系的機制。
第三,政府誠信缺失,影響政府公信力,削弱了政府調控、管理和監督職能。政府是社會的管理者,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者,更是誠信社會建設的核心。然而,一些地方政府、政府部門和領導幹部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有意無意地損害著政府的信用,侵害著政府的權威。
三、誠通道德缺失的原因
我國目前誠通道德缺失可以說是長期的、多方面的因素共同影響和作用造成的。主要有:
第一,歷史沿革的慣性影響。在我國二千多年的封建統治以及與之相伴小農經濟“重人治、輕法治”的象長期普遍存在,使得內在的道德約束遠未外化成為全社會都遵循的遊戲規則。誠信雖然也作為我國傳統文化中的美德倍受推崇,但更多的是從個體修身、自省角度出發的。而個體之間、個體與社會之間的契約意識和信用精神則比較淡薄。上個世紀的“大躍進”、“共產風”和“”更是將浮誇之風、虛假之風和猜疑之風推向極致,對社會誠信理念造成巨大沖擊和破壞。這種影響至今依然存在,正所謂“樹欲靜而風不止”。
第二,認識上的偏差。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人們把市場經濟等同於資本主義,把資本主義社會固有矛盾和弊端,看成是市場經濟的內在屬性,因此,為利是圖、爾虞我詐、投機取巧等是市場經濟的自然行為,不可以避免。當今,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人們對市場經濟理論認識不斷提高,雖然不再把市場經濟等同於資本主義,但市場經濟是“謀利經濟”、“為利經濟”的認識依然根深蒂固。這種理論認識上的偏差,加之市場不規範,直接導致市場主體企業、個人行為上失信,在“破窗效應”下,失信行為漫延,“世人皆醉我也醉”。
第三,法制的不完善。沒有完善的法制就不可能有正常執行的信用經濟。在美國,有關誠信方面的法律有十多部,規定明確具體,對失信行為懲罰措施嚴厲,一旦失信,則寸步難行,甚至傾家蕩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雖然在法制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從總體上看,法制在信用經濟的執行等方面還沒有起到強有力的保障作用。一方面,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一部信用法律。另一方面,我國有法律中,如《民法通則》、《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雖然都有誠實守信的法律原則,但規定仍然不夠完善和具體,處罰力度不夠,對失信者不足以傷筋動骨,處罰的代價遠遠低於造假、欺騙所得利益,加上執法不嚴、地方保護主義等,不足以對失信行為產生威懾作用,從而導致“守信成本高收益低,失信成本低收益高”、“老實人吃虧,失信者受益”,加劇了誠通道德缺失。
第四,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弱化軟化,道德教育虛化。目前,在我國實踐中,不少地方政府和部門,只注重經濟發展,片面追求GDE以GDP論成敗,甚至不惜弄虛作假,弱化軟化甚至忽視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和道德建設。我國傳統道德教育特別是儒家思想把誠信看得非常重要,但主要停留在道德層面,主要侷限於強調個人自覺和自省上,對實踐層面和社會約束方面要求不夠,從而導致社會誠信教育蒼白無力。當今,我國社會的道德教育尤其是誠通道德教育,多數還是侷限於泛泛而談,流於形式,缺乏實質內容,缺乏針對性,缺乏典型性,缺乏科學性,缺少有力和有效的措施。特別是道德教育的要求和內容與實踐嚴重脫節,以致出小學強調愛黨愛國,大學強調講究衛生、遵守交通規則,致使被教育者不以為然,大大削弱了道德教育的效果。客觀講,鄧小平同志提出的最大的失誤是教育這一問題遠遠沒有解決。
第五,政府行為不規範。政府是經濟和社會活動的決策者、管理者、監督者,必須依法行政,才能真正保證社會公平、正義。但是,目前我國一些地方和部門的政府行為存在著越位、缺位和亂位象。越位,就是政府行為超越法律規定,一方面,對具體經濟行為、對企業干預過多,使本來就不健全的市場更加無序。另一方面,直接插手社會經濟活動,充當“運動員”,並憑藉權力優勢與企爭利,與民爭利,破壞社會公平。缺位,就是政府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監管不力。“重審批,輕監管”、“重收費,輕服務”,遇事拖拉、推諉,放任失信行為滋生和漫延。亂位,就是一些地方、部門和工作人員,為了自身利益,甚至是腐敗,實行地方保護主義,“吹偏哨”、“吹黑哨”,成為失信行為的保護傘。
以上種種原因,造成了我國階段誠通道德缺失。
四、全民動員,齊心協力,努力構建誠信社會
構建誠信社會,是一項長期的、複雜的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我們要著手從以下方面開展工作。
第一,在全社會廣泛、深入、持久地實施誠通道德教育,加強誠通道德建設。社會及其成員的誠信,是構建誠信社會的基礎。當務之急,是提高國民素質。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和《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堅持一手抓物質文明建設,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設,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堅持科學發展觀,促進文化建設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統籌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道德水平提高。要認真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在全社會廣泛、持久地開展誠實守信的道德教育,使全社會都真正認識到誠信是高尚的人格魅力,是寶貴的無形資產,是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是良好的國家形象,是道德精神,也是經濟資源,從而形成人人知誠信、人人講誠信的思想意識和良好氛圍。要樹立典型,發揮榜樣的作用,形成“誠信為榮、失信為恥”的社會風氣。探索誠通道德教育新模式,切實提高誠通道德教育的實效。
第二,加強誠信法制化、制度化建設,構築誠信的“萬里長城”。法制化、制度化是構建誠信社會的核心。要加強立法工作,制定有關誠信的專門法律,完善有法律,對各種違反誠信的行為,法律上要作出明確的界定,做到有法可依。要堅持嚴格執法,做到公正、公開、公平,把信用經濟和誠信理念建立在堅實可靠的社會主義法制基礎上,做到有法必依。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失信、造假、欺騙等行為依法予以嚴懲,做到違法必究。一旦司法機關作出了判決或裁定,就要充分運用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執行,做到執法必嚴,維護法律的權威。要加快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完善的信用制度體系、利益導向體系和監督管理體系,把企業、個人的誠信表與他們的切身利益直接聯絡起來,真正達到“守信者得天下,失信者失天下”之目的。如,建立信用“戶口”,記錄企業和個人的信用狀況,開列信用“紅名單”或者“黑名單”,將市場主體行為的各種資訊公之於社會,接受社會監督,並且與獎勵或者懲罰掛鉤。加強媒體監督等等。
第三,規範政府行為,樹立誠信權威。政府行為是構建誠信社會的關鍵。政府的公信力對全社會影響極大,提高政府公信力,關鍵在於取信於民。要明確界定政府管理的許可權,依法行政,即政府要歸位,防止出越位、缺位和亂位象。因此,政府在履行職能的過程中要做到:決策的科學性,即政府的決策要符合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符合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符合實際,防止頭腦發熱,“拍腦袋決策”;政策的連續性即政策一經公佈實施,不能因為出問題、出困難、以及領導的變動而朝令夕改;政務的公開性。即政府的政策、措施、重大事項和事件,要公開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和瞞報、漏報、誤報,提高政府的信任度:領導幹部和政府工作人員自律性,即領導幹部和政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紀律、法律和職業道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端正政風,防止履職過程出庸、懶、散象,杜絕以權謀私、貪汙腐敗,做誠信的表率和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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