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與實務畢業論文發表

  隨著改革開放,國際貿易專業迅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社會發展的需要。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問題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和完善,中小企業獲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下,中小企業在我國對外貿易領域中所佔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給我國的經濟增長提供了強大的動力支援。但是,由於中小企業自身條件、國家政治、銀行等方面的限制,中小企業在國際貿易融資方面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嚴重阻礙了中小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影響了我國整體經濟水平的提高。因此,認識到國際貿易融資的積極作用,解決國際貿易融資中存在的問題,是中小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前提。

  一、中小企業進行國際貿易融資的積極作用

  1.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受自身條件的限制,中小企業的資金有限,運轉資金較少,經常會出現資金困難的情況,在向銀行進行貸款時,需要具有一定的企業規模、償債能力和淨資產等,然而,許多中小企業達不到銀行貸款的標準,即使達到標準也需要支付高昂的利息費用,增加了中小企業的運營成本,使中小企業承擔巨大的經濟負擔。相比較而言,貿易融資的門檻較低,銀行不注重企業的規模資金,而是關注企業的日常業務交易情況。銀行以企業交易的真實背景和歷史信譽情況為考察物件,便於中小企業進行貸款,有效的解決了中小企業資金運轉困難的問題,為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了資金支援。

  2.滿足中小企業融資時效性的需求。

  中小企業的規模較小,資金不足,在貸款方面又要受到銀行的嚴格限制,貸款手續繁多、複雜,不能及時的解決中小企業當前的資金問題。通常情況下,銀行需要考察企業的規模、固定資產、經營情況等,然後為了降低貸款風險,銀行還需要與企業辦理許多相關的手續,使得貸款過程漫長、複雜,常常會出現資金滯後的情況。但是,在貿易融資過程中,銀行只需要考察企業的信譽和交易狀況,精簡的確認一些必須的資訊之後,就可以放貸,大大縮短了貸款的時間,保證中小企業的正常穩定運轉,提高了中小企業的經濟效益。

  3.實現互利共贏的局面。

  中小企業實行貸款的同時,銀行可以獲得收益,在貿易融資的過程中,銀行可以獲得中間業務收入,例如對進口押匯、出口押匯、出口貼現、開立銀行承兌匯票、進口開立信用證等業務收取手續費用等。同時,實行貿易融資的風險較低,銀行可以把企業的交易收入作為還款來源,以確保還款的安全。

  二、中小企業在國際貿易融資方面存在的問題

  1.融資主體和融資方式單一。

  國際貿易的不斷髮展,促使國際貿易融資方式的多樣化,許多企業已經嘗試使用新的融資方式。然而,在實際應用中,許多企業依然採用傳統的融資方式,實行信用證結算與融資相結合的融資方式,業務額較低,不能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另外,我國融資主體比較單一,並且嚴格管理資本市場,合法公開的融資渠道較少,使得中小企業對於融資的自主選擇性較弱,不利於中小企業進行融資[2]。

  2.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

  由於受到企業規模大小、資金多少以及信用程度的影響,許多中小企業在向銀行進行貸款時會面臨許多的困難。銀行一般以大型企業或者國有企業為物件,制定整體授信標準和開發產品,而許多中小企業達不到這個標準,因而不具備融資的資格。而且,一些符合擔保要求的大企業為避免承擔小企業融資的風險,不願意為小企業進行擔保,使得中小企業互相擔保,進而丟失了向銀行貸款的必要條件。

  3.融資審批程式繁多複雜。

  在貿易融資方面,銀行沒有制定專門的授信審查標準,只是以流動資金貸款的審批程式為參照,審批手續過於繁多,過程較長,比如打包貸款,不僅要求企業具有資信等級較高的銀行開具的信用證正本,還需要確認擔保的有效性,幾乎跟流動資金貸款管理的模式一致。在進行擔保的過程中,中小企業需要自己去尋找符合擔保條件的資產或企業,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再加上銀行需要對擔保資產或企業進行考察,然後再辦理相關的手續,延長了融資的時間,使得中小企業的融資缺乏時效性,從而影響了中小企業的正常經營和運轉。

  4.信用管理體系不完善。

  在進行國際貿易時,中小企業會獲得一定的利益,但是也存在貿易欺詐的風險。例如信用欺詐,在開立信用證時,一些開證人故意設定“軟條款”,導致出口企業無法做到單證相符,取得貸款資金,進而在國際貿易中處於被動的地位。

  5.資訊渠道狹窄。

  由於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時的與銀行進行有效的溝通,不瞭解新的融資產品,使得中小企業在選擇融資產品時受到極大的限制。並且,我國的信用體系不完善,中小企業的資訊公開存在缺陷,導致銀行不能清楚地瞭解和掌握中小企業的信譽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致使貸款程式複雜,給銀行和中小企業雙方帶來極大的麻煩。

  三、解決國際貿易融資問題的措施

  1.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

  國家有關部門應該根據市場形勢,以市場調節為主,採取適當的經濟政策,進行合理的資源優化配置,為中小企業提供良好的融資環境。在國際貿易融資方面,國家需要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法律體系,保障中小企業能夠進行合法的融資,從而在國際貿易融資中具有發展和競爭的條件。另外,政府部門應該加大對中小型企業的進行貿易融資的支援力度,引進和借鑑發達國家的經驗,立足我國的基本國情,結合中小企業的特點,不斷完善法律體系,為中小企業創造良好的內部條件,提高中小企業在國際貿易中的競爭力。

  2.建立專門的信用擔保體系。

  許多中小企業都面臨著擔保困難的問題,因此,國家應該成立專門的信用擔保服務機構,以確保貸款資金的時效性。政府應該建立信用擔保機構,實行多參與、多層級的信用擔保體系,提高擔保機構的信用度和實力,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以便有效的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4]。

  3.加強對中小企業貿易融資的管理力度。

  在經濟全球化的形勢下,政府應該大力支援和鼓勵中小企業的發展,為中小企業進行國際貿易融資提供便利,以推動我國經濟的發展。在進行貿易融資時,銀行應該根據中小企業的特點,在融資業務准入條件和申請流程上提供便利,確保融資的時效性,促進中小企業的正常經營和運轉。同時,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管理力度,科學合理的考察和評估中小企業的實力,保障中小企業的合法利益,提高中小企業在國家貿易中的競爭實力。

  4.培養專業的業務人員。

  外貿企業、銀行要培養專業的業務人員,提高業務人員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水平,促使業務人員能夠了解和掌握國際金融、國際貿易和法律法規等相關的知識,強化業務人員的風險意識,促使業務人員能夠具有敏銳的洞察力,及時的防範和處理國際貿易中出現的風險和問題,為中小企業提供動力支援。

  總結

  總而言之,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應該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確保中小企業貸款的時效性,為中小企業進行國際貿易融資提供良好的條件,引導中小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從而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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