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城市建設融資分析論文

  作為城市建設融資的主體,政府部門應該逐漸以間接調控的手段探索新的融資方式,努力突破資金瓶頸,擴大政府融資的能力,完善財政融資的各項管理制度,不斷加強財政監督管理與專案審計。儘可能的避免和防止資金的投資失誤和浪費。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論城市建設融資分析個論文。內容僅供參考閱讀!

    論城市建設融資分析 全文如下:
 

  一、城市建設融資現狀

  2010年6月13日,《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釋出實施,該通知規定:“只承擔公益性專案融資任務且主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債務的融資平臺公司,今後不得再承擔融資任務“。但是目前很多城市建設融資都是地方融資平臺,而地方融資平臺不僅撬動了銀行貸款,同時還通過公私協作PPP等市場化方式吸引了大量社會資本,較有成效地解決了地方基礎設施建設面臨的資金瓶頸問題。

  但從另一方面,地方融資平臺的規模已經在不斷的發展中具有了一定的規模和模式,而所謂的”不對稱擴張“也在不斷延續。存在著一定的風險,所以地方融資平臺面臨這清理整頓,不少融資平臺甚至可能會被兼併或取消,地方融資平臺“名存實亡”的獨立市場主體地位亟待恢復。所以說從某種程度上也增加了後續專案的融資難度,這個對於很多融資平臺是致命的打擊。地方政府和城市投資公司應該及時採取措施,挽救目前的局面。實現企業轉型並取得可持續發展。
 

  二、城市建設融資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融資決策缺乏規範性:城市建設融資過程中引進的社會資金比較多,而在利用外商投資購買一些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性專案的時候,一般採取一對一的談判方式,但是在談判的而過程中很多專案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甚至幾年的時間進行協商和洽談。這就嚴重影響了專案的投資回報率,而專案所取得的現金流也受到了影響。所以融資決策缺乏規範性,如果有相關的機制和體系來進行約束,或許會增加融資的速度和效率。

  二融資主體和方式過於單一:目前城市融資的主體是政府財政,而基礎設施建設也是地方政府關注的焦點。由於一些市縣的財政力量薄弱,無法滿足城市化的發展速度,所以會通過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以信貸的形式間接的從社會取得城市化建設專案的資金。但是有時候也會遇到金融機構的信貸危機,融資的過程充滿了不確定性和相對的風險,所以融資主體的多元化是急需改變的。比如可以爭取國債資金的支援,增發國債用於基礎設施的建設。還可以通過招商引資的方式,在市場經濟體制和公共財政的共同作用下,轉變融資模式。

  三城市建設融資缺乏中長期規劃:融資方式應該更加的多元化,讓內容更加的豐富以迎合日益增長的需求。融資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的輔助工作,一段時間以來,缺乏前瞻性和。我國政府部門由於對城市建設融資缺乏中長期規劃,導致融資成本過高,政府變相的舉債是一種制度以外的融資預算,無法建立嚴格的融資結構和融資決策。我國城市建設實施方式引人市場機制,嚴重影響資金的正常償還。應該建立一套規範地方政府融資的制度,建立風險控制和監督約束機制,使地方政府的融資能力、融資行為與資金使用處於透明狀態,接受監督約束,實現地方政府的“陽光融資”。
 

  三、完善城市建設融資的對策

  作為城市建設融資的主體,政府部門應該逐漸以間接調控的手段探索新的融資方式,努力突破資金瓶頸,擴大政府融資的能力,完善財政融資的各項管理制度,不斷加強財政監督管理與專案審計。儘可能的避免和防止資金的投資失誤和浪費。財政投預算要與政府經濟建設目標和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緊密銜接。逐步建立財政經濟良性迴圈機制。從而提高城市建設投資效益。為了進一步完善城市建設融資模式,提出以下對策:

  為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城市建設經營性和準經營性基礎設設施,充分發揮國有經濟的響力,加快社會經濟協調發展。要在保證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完善城市建設融資的市場化運作,明確投資主體。合理配置市場資源,建立與物價總水平和居民收入以及企業運營成本相適應的價格聯動機制。按照資本市場的規則進行融資分析。公平公正的通過招標來選擇投資者。

  針對經營性專案,因為不能直接通過經營回收成本,有時候會因為各種原因導致經營利潤低於社會平均水平。政府在進行融資的時候應該在測算總體支付能力的基礎上,對這些專案提供必要的財政貼息或補貼,以明確投資者能夠合理的回收成本。融資主體在同一平臺上公平競爭,提高專案的融資和運營效率。

  三政府作為主要的融資主體,加強政府融資平臺的融資管理與資本運作,落實償債資金來源,重組各類經營資源,發展多元化業務建立地方政府類似償債基金等償債機制,有利於城市融資平臺應通過專案區分機制,針對經營降低地方融資平臺資產負債率,同時也在平臺債性、準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專案分別採取不同的運務償付與地方財政之間設立了一道債務風險防火作模式,優化各類資源組合,逐步打造自己的品牆,可從建設財政預算、土地出讓金、國有資產資本預算方面籌措資金。

  由於計劃經濟體制的巨大慣性,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政府一直是城市建設的投資主體,政府投資範圍不僅涵蓋公共產品領域,而且涉及部分競爭性領域宋立根2009。財政資金投入建設的大中型基礎建設專案尤其是市政建設專案雖然都設立了獨立法人,但專案運作上仍由政府部門來決策。政府管得太多太細,以至專案法人執行機制無法得到充分發揮,建設企業缺乏自主性和積極性生柳榮等,2006。並且,這種投資主體單一的局面也易造成“成本擴張”的風險集中在政府。另外,專案在實施過程中基本以“投資公司出錢,建設單位用錢”為主要模式,專案法人責任制的推行緩慢。投資主體僅扮演了“出納”的角色,權、責、利互相脫節,使投資者利益得不到保證。

  四公益性專案的資金,一方面可以是國有資產存量,在優化財政合理之處的結構性資金,實施國有資產的戰略性挑戰。同時合理安排各類政府投資分別採取直接投資和間接投在的方式對城市化基礎設施進行融資。財政部門應該積極主動的參與當地政府對城市建設的融資活動,通過招標拍賣和使用權特許經營轉讓等方式對城市建設進行融資支援,同時建立統一管理營運的新機制。由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建設投融資進行事中監控和事後績效評價。從而防範財政風險,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融資市場化監管體系。

  五PPP是一種新型的專案融資模式

  PPP融資模式可以使民營政策支援運營管理資本更多地參與到專案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風險PPP模式的典型結構:政府部門通過政府採購的形式與中標單位組建的特殊目的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公司SPV簽定特許合同,由特殊目的公司負責籌資、上保證民營資本“有利可建設及經營圖”政府通常與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達成一個直接協議,這個PPP模式在減輕政府初期協議不是對專案進行擔保的協議,而是向借貸機構承諾將按與特殊目的公司簽定的合同支付有關費用的協定,這個建設投資負擔和風險的前協議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較順利地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提下,提高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採用PPP融資模式的實質:政府通過給予私營公司長期的特許經營權和收益權來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及有效運營。
 

  四、結束語

  針對目前國內城市融資建設的現狀進行分析,看到了融資模式存在的一些問題。而我們應該通過努力克服這些困難,共同提高城市建設的融資效率。不管是政府融資平臺還是金融機構的融資平臺,都要成體制和政策方面進行合理的約束和控制,努力在提高政府財政的基礎上,創新城市建設的融資模式,讓城市能夠更好的發展。